第二章 疾驰的脚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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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巍邪走后,老谭望着他的背影,忽然感觉那样的熟悉,似曾相识,嘴角微微一笑,拿起黑石在石板上记上了一笔,嘴里还念叨着:“这小家伙今天十四岁了,那个家伙已经走了十四年,现在应该是纪元19000年,嗯,19000年。不过,不过今天是什么日子?”

老谭想的头脑空白,脸颊再次抽动,石板脱手而出,却是想尽了脑汁,终将准确的时间遗忘了,石板的文字也停留在了19000。

村东刘寡妇年近三十,膝下无子女,丈夫死后,并未改嫁,至今孤苦。

巍邪回想与之种种,对往事记忆犹新。她人不够漂亮,身材普普通通,该丰满的地方一马平川,不该臃肿的地方满是赘肉。她喜欢穿灰色的裙子,为人性格和亲,是个热心肠,倦容满面,枯黄的脸上带着黑斑,力气大的出奇,从村子里随便拉出一个男人来都不一定比她还强。

巍邪经常能在刘寡妇那得一些温室里烂掉的蔬果,这也可能是巍邪精气神异于常人的一个原因。毕竟总吃那些比米糠还糟粕的东西,久而久之会让人营养不良,孩子在长身体的时候,缺不得这些,如果营养跟不上,会长成什么奇奇怪怪的模样都不必惊讶。

村子里,热心的人不仅刘寡妇一个,很多村民都是很和蔼的。

巍邪在这里生活久了,与很多人认识。所有的孩子,几乎都是一起玩到大的伙伴。以前在村子里跑啊跑啊,跑到筋疲力尽方才停息,精力充沛到休息的钟声响了两下才能睡觉。自从巍邪长到学剑年纪的时候,才被老谭限制行动,告别了天真,一门心思的练剑,打铁,断了玩的心思。

按理来说,十四岁的孩子,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相当多的孩子在巍邪这个年纪,早已背着短剑到大城市里去探索生计,参军是个不错的选择,为大户人家护卫也可以考虑,遭遇最差的也是在城市里混一个奴才当当,赚钱要比村子里多几倍不止。巍邪也想如此,不受约束,去外面的世界去看看,迫于老谭看管的太严,巍邪未能如愿。

巍邪的借口很多,老谭的理由却只有一个,说巍邪实力不够,外面的世界太过危险,总要等一天打得过他的时候,才能走出去。

村子是一个很大的圆形轮廓,巍邪住在村子靠中心的位置,要到村东去,尚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仔细一算,也就是半沙时间。

只有那些颇有地位的原居民才会享有中心地的居住权。恰恰老谭的名号在村子里了不得,他不仅懂得铁匠,还会用剑,打败过不少挑战他的对手,村民们对老谭充满敬意,巍邪跟着混了点好处无可厚非。

这一路上,不少人都跟巍邪打着招呼,问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巍邪将笑容堆在脸上,尽可能礼貌的回敬。

“无论何时,都要保持微笑”,这是老谭告诉他的至理名言。笑可以掩盖忧伤和惆怅,让人无法看穿自己的内心,就是在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真诚与否,因人而异,所以巍邪的脸上总是堆满了笑这个盾牌,给人一种他毫无底线的错觉。

当他经过比自己年幼孩童的跟前,还不忘逗逗他们,惹得一个小马尾的姑娘不高兴了,举起一块石头,追着他喊打喊杀的跑了半天,直至是她累了,这才停下来。

如此残破的村子里,也有耐人寻味的一面,人们在工作休息之余,会坐在一起喝喝水,聊一聊。

今日的饭菜是否可口?

哪家的姑娘没有婚配?

谁家的小伙子参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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