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六月往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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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月的发酵,《我的天空》专辑销量热度下降了不少,不像刚发售那会,媒体铺天盖地都是这张专辑的消息。不过售卖还在继续,仅仅一个月,就累积销售四十五万张,创造了一个相当恐怖的奇迹。

这对于一个刚出道的新人乐队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而且这个销量还刷新了国内新人出道月销量与周销量纪录,算是拿到了一个相当引人注目的成绩。

不过,也不要以为这销量很厉害,只是相对来说,在国内这个成绩还可以,放到全世界,连跟羽毛都算不上。

别的不说,MJ十分钟的销量,大抵就这个数字。一年累积出售7.5亿张唱片可不是闹的玩的,即便是在后世,某当红小鲜肉出的一张专辑,三大平台1个小时,就能突破百万张。所以这个销量只能算毛毛雨,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成绩。

但即便如此,也能将新时代一跃推上准一线歌手的地步,要知道,张子琦可是积累了两年,连续出了六张专辑,接近70首歌曲,总计120多万的销量,才达到这个地步,但新时代凭借着励志歌曲,加上刚好卡着高考这个时间点,天时地利人和,几乎是很顺畅地走了上去。现在在全国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我的天空和奔跑这两首热门歌曲,加上无线那边带来的收入,这个月公司纯盈利,突破了400多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飞速增长,因为有很多人把这两首歌设为手机彩铃。

除了新时代以外,这个月林明还让彭晨去注册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名字叫做明然科技。

林明出资50万,以彭晨的名义注册,他担任法人,占30%的技术股,林明则占70%。其实最开始彭晨是不愿意的,第一是无功不受禄,无端端拿着30%有些良心不安。第二是桃木公司待遇挺好的,他不想离开。

不过当林明告诉他,虽然注册了公司,但公司办公地点还是在桃木,并且桃木也照样发放薪资之后,彭晨便欣然同意了。

天上掉馅饼的事,不要白不要。

但其实他不知道,这根本就是个亏本买卖。

因为林明只给他30%的股份,而且还会指导他将以后他的成功经历延续到这家网络公司上,相当于未来宇晨科技的70%财产被林明盗取,直接拿去了他未来大半身家,现在还帮林明数钱,这笔买卖自然是亏得血本无归。

也幸好彭晨不知道自己未来的经历,否则肯定会气得吐血,大骂林明无良黑心。不过现在,不知内情的彭晨正拿着那50万元所谓创业资金,开开心心地搞起了网络科技。

在零二年的时候,注册公司是必须要有注册资金缴上去的。但也就是个过场,注册完后随时能取出来,所以这50万直接可以用。

首先是购买运营服务器,其次就留着对服务器运营维护,这笔钱差不多也能够用很久了。

毕竟三个人的薪水是桃木发。

至于林明从哪里弄来的50万,自然是来源于这个月的分红。

桃木公司这个月加上其它收入,如原来歌曲的无线收入、艺人登台演出公司分成等等大概有80多万左右,加上专辑那400多万,总收入接近500万元。只是其中120万被公司用于嘉奖新时代以及该给予他们的分红。毕竟他们签的是二线歌手合同,不是那种白打工的奴隶合同,是有专辑销售分成收入的。剩下的380万才能用于公司分配,不过一般这笔钱都会放在公司做流动资金继续扩大规模。这也是当初三个股东商量好的决定,林明来了以后,本来是要按照这个规矩延续。

因为其他三个人都把钱继续放在公司,就相当于在继续追加投资,按道理来说,是要增持股份的。林明把钱拿走,其他人把钱留着继续投资公司用,这笔帐该怎么算?所以最开始,林明也是同意把这笔钱继续投在公司里。

但随着网络计划的提前,他就不得不需要一笔钱来进行资本运作,因此就想把这笔钱拿了出来。林明提出这个想法后,三个股东都还挺好说话,并没有减持林明的股份,而是当作歌曲分红。

在林明签署的合同当中,是有歌曲分红这一项的。所谓歌曲分红,就是作为歌曲的原作者和版权归属者,销售的专辑分红,有一部分拿出来奖励给他。

相当于新时代应得的那一部分一样,不过没有100多万那么夸张,大概只有5%的抽成,换算下来大概20多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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