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八十四章 双城之战!(二十五)(2 / 2)
通常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蝙蝠侠也不会随意将自己的真面目暴露给其他人,所以不穿装备、不戴面罩这事本身就是个疑点。
以及小丑认识的蝙蝠侠只是个普通人,他所拥有的所有能力都依赖于高科技装备,但是普通人可做不到穿着一身休闲服装从大楼顶上落下来还毫发无伤。
小丑仔细回忆了一下,他刚刚看到蝙蝠侠有一个收回手的动作,但是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钩索被收回他手腕的装备中,那么他用的会是什么?
小丑随着人流挪到一侧的街道上,然后又装作害怕的躲进灌木丛里,他记得当时蝙蝠侠就是在这落下来的。
警察的手电筒的灯光一闪,小丑眼前一亮,因为他在地面的石板之间看到了一丝亮晶晶的东西。
趁人不备,他走了过去用手一摸,结果却发现只是一道蛛丝而已,拿到手上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普通蜘蛛织的网。
小丑皱起了眉,他觉得这不是个巧合,但又不能确定这是否是这个宇宙蝙蝠侠的特殊之处,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蝙蝠侠高来高去不好追踪,可刚刚的那个案发现场已经给了小丑足够多的线索,他完全可以去追踪这个宇宙的小丑了。
一边朝着街道的另一侧走,小丑一边在脑海中勾勒着他的形象,身高1米85左右的中年男性,体重不轻,也就是说并不瘦弱,留着一头微卷的长发,从头发的质感来看,漂染的时间不长,也就几周左右,走路的体态比较端正,两脚发力均匀,步伐稳定。
小丑在心中估算着,他确实不是蝙蝠侠那样的神探,不能从一个脚印就估算出对方的职业和受教育水平,只知道对方应该比自己强壮一些,但当小丑的经验肯定没有自己丰富。
小丑能确定另一个宇宙的自己是从这个方向离开的,他刚准备在周围再找找脚印,就看到他的脚边有一滩非常明显的玻璃碎片。
小丑甚至不用走过去细看,他的脑海中立刻闪现出了一幅画面——小丑走过来,小丑突然转身打晕了身后的人,小丑砸碎了车窗玻璃,砸开了门锁,把人丢了上去,开车扬长而去。
小丑默然无语。
首先,这里是富人区,停在路边的车子最便宜的也要几万美元,而且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新车,不是贫民窟那种随处可见的二手黑车。
你从这里抢一辆车跑路,是真觉得对方没钱、没时间、没那个闲心来抓你是吗?
小丑能在哥谭混得风生水起的一大特点就是,他真的很识时务,在业余生活的时间绝对不去招惹任何贫民窟以外的人,不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
他确实通过抢劫和偷东西维生,偶尔也干些黑吃黑的勾当,但全都是挑软柿子下手,这只是他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手段,而不是他的作品,所以根本没必要给自己加难度。
冲进富人区抢车,哪怕是在哥谭的妖魔鬼怪当中,也算是较高难度的五星任务了。
因为你要对付的不只是有钱人本身,还有钱能为他们找来的极具专业素养的武装保安,社会精英律师,严于律己、极为公正的陪审团,甚至是世界闻名的精锐杀手。
对于哥谭的这些疯子来说,这些人不是不能对付,但你都有空闲去对付他们了,干嘛不直接去搞布鲁斯·韦恩呢?
小丑站在原地张了张嘴,然后果断迈步走到了对面,还特意走了200多米远,以防止后续发现自己车丢了的阔佬和巡逻的保安认为自己这里有什么偷车贼的线索。
小丑又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好的,从玻璃散落位置、地面水渍的湿润程度来判断,车子走了大概是有一个多小时了,他也不用去满大街的找小丑了,直接去警局找车吧。
可是小丑万万没想到,他去警局找到的不只是车,还有偷车贼本人。
小丑被抓了。
新城市有点大,小丑找不到原来的哥谭警局在哪里了,所以他就找了一个最近的警局,也可以说是专门为这片富人区服务的警局。
果然,还没等进去,他就听见极为正宗的白人口音的怒骂,大概就是在斥责保安安保不利,导致自己车被偷了云云。
而警长则在满头大汗的解释,说车被偷不过一个小时他们就找回来了,虽然小丑早已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但还是在内心中叹了口气。
结果下一秒就听到警长说偷车贼也缉拿归案了。
算这小子聪明,当时小丑还在心里想,怪不得敢偷富人区的车,原来是早就找好了下家,肯定是提前联系了某个偷车贼,运完货物就把车子交给了偷车贼,让偷车贼替他顶锅。
结果警长的话又如一支利剑般射入了小丑的心。
“这家伙指不定是从哪个贫民窟偷溜过来的毒鬼,给自己染了一头绿毛,把你的车窗玻璃当成了架子鼓敲了个稀碎,其实我们对此早有防备……”
听到这话,小丑忙不迭地绕到了警局后方,顺着排水管爬到了警局的二楼阳台上,他都没往里面走,只是躲在阳台的角落里,就看到了一个绿色头发的魁梧身影正坐在审讯椅上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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