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2 / 2)
越想越开心,在草地上打滚起来。
红说“跑累了,想吃饭。”
百风男子汉的气概说道“我知道一家新开的面馆特别好!里面还有威士忌可以喝!”
红说“在哪在哪?”
百风说跟我来,他们来到了一个叫花店巷的虫不动酒吧里,
红走进去直接一脸懵,这里是卖什么的心里这么疑惑。
画如店,店如画。水树相接处,就如山中峡谷峡谷低昂,缝隙衔接处,亦是山水画墨,纸生妙鹿。
“来两碗火锅面,要加辣的!”
然后点了一本Grants威士忌,搭配着面吃威士忌,是这家饭店的一个特色。或者说酒吧也行。
红喝了一口酒吃了一口面,面表面清汤浮起,并没有什么值得吃惊之处。但是一口吃下去,惊呆了红。她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鲜的面,就好比是山谷中开辟出了一条生路,路上洒满红的鲜花。鲜艳而明亮。
吃完面二人总出来,一人骑着大象正在上面耍杂技。又是马马马。
马马马扭动着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蛇在扭动。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魔术,叫体术吧。把自己身子扭动的已经成一根线了,忽然长忽然短,忽然扭动忽而又降落在地面瘫软成一片稀泥一样的糊糊。
马马马站在红面前,一只戒指变到了红色手指上。红整个人都懵了!好惊讶,但是也要强装淡定。这时候作者15也看不出红到底有没有动心,她是否喜欢马马马鬼知道。可以知道的是,她喜欢的人肯定不是马马马,但是马马马绝对是优秀的。又是漫天的飞象,又是这手上的钻戒,镶嵌天蓝色和粉色的钻石交相辉映。纵然红不喜欢他,天下的女人也要为此动心。
但是爱情就是这样,越不喜欢的人越向人示好便会越疏远。何况是红这样充满魅力的对于自己不喜欢就毫无感情的人。也许不是红对马马马没有感觉,而是自己现在也是名花有主,在旁边的百风还是很好的人。至少自己也很爱她。
戒指戴到了红手指上时,百风***上前推开了马马马说,“你看不见我是她的男朋友吗?怎么能在我面前给我的对象带戒指!你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吧。”
说话的感觉,很纠结很矛盾。内心就像挣扎的松鼠,一方面是自己喜欢的人,一方面又是自己的爱人。
马马马从身后拿出一个手机,打了上面的电话,瞬间从天上降下一堆花。
“红!我爱你。”
这番表白之后,红彻底给马马马删了一巴掌从此彻底决绝了。
红拉着百风的手,两个人消失在漫长的马路。
马马马站在后面,失落的离去。
他去了自己的象窝里,睡觉。马马马住在一头大象的房间里。房间有两层,上楼梯得靠爬大象的腿。对。是一只活生生的大象不是假的。
大象的体温给房子长时间供暖,夏天的时候大象的皮毛可以散热。马马马已经在这头大象里住了有十八个年头了。
小时候他没有爸爸妈妈,只是一头大象神把自己带大的。大象神后来离去了他就给他教授了最后的绝招:象语。
是以今天漫天的飞象都是配合着马马马一起表演的。他先是给大象们撞上了隐形的磁环。再给天空拉了一条看不见隐形的钢丝。通过给钢丝上的磁力悬浮把大象们都装扮成了会飞的大象。
有一头最忠实憨厚的大象。就是他现在住的家的这只象。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两从小一起玩大。天黑的时候大象背着他周游世界,白天的时候他们用象语交流。
也许是和大象相处久了。就不太明白人类的语言和心理变化。主要是有一次遇见了一位少女,小女孩特别好看,细细的头发在阳光下散发着大海的清新气味。他说“我一定要得到这样的女孩子做我的妻子。” 然后过了十多,本以为会忘记她。直到有一次在超市见到一位姑娘高跟鞋坏了并且崴了脚。马马马不懂人类的含蓄世界,直接上去就把女孩子抱了起来,送姑娘回家了。
姑娘开始哪里肯愿意,在男人的怀里挣扎。女孩子说“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
男孩子就是马马马说“您别动,很快就送你回去。”
双脚如飞,蹬起脚步直奔到了姑娘家里。
姑娘吃惊!
“我们小时候见过!”
马马马这才认出原来这是他小时候喜欢的那个人。
姑娘说“那时候你还说要娶我为妻子,你现在结婚了吗?”
马马马说,“没有。我还一直在等你。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原来你在这里!”
姑娘喋喋一笑,从自己的身后拿出一朵鲜花放在了马马马手上,正像后来马马马送戒指一样鲁莽的送给了马马马。不过女孩子送花,是顽皮。男孩子给戒指,是鲁莽。不一样的形容词。
人间的事就是这样。同样的事情。不一样的人做,世人给予完全不一样的评价。
那一天不曾有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女孩子红认出了马马马。这一相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放下马马马说红。
红一个人湿红着泪水在海边和百风喝着二锅头。
红说“你知道,不是我不爱他。是他太过了。”
红的意思是太过分了。直接迈入女孩子的生活,而且不和她讲论什么什么,就直接像男朋友一样和她暧昧送礼物什么的。
女孩子不明白为什么天下的男人都要对自己好的女人无条件的付出,男人也不能明白为什么天下的女人都不能接受自己的好。
这是男女之间,冷漠和热情之间的隔膜和沟通的沟壑。
红和百风相恋了,百风是幸福的。红也是幸福的。但是百风喜欢的人,最开始喜欢的人是马马马。是马马马让自己伤心,心如死灰的开始喜欢女孩。喜欢女孩子这件事和马马马也有必然的联系。而辣椒哥是红的亲哥哥一样看待红如亲妹子一样的好哥哥。如今,只有百风和辣椒哥知道,辣椒哥喜欢的人是百风。百风无论如何都看不上辣椒哥的为人。还有他的风格。如今我们的万人迷,百风,就是死心塌地的不喜欢辣椒哥,只喜欢红的那一个优秀的男朋友。百风是女孩子,是双性恋,是被众女子拜倒的帅气小哥,是风情万种的在男人眼里看起来也落幕款款的清新短发姑娘。她有林黛玉、中岛美雪、阿美、中森名菜、阿朱、阿紫、小龙女、阿红,结合于一身的美貌和优雅,也有着谢霆锋,余文乐、陈冠希、刘德华、郭富城、郑伊健、众多小鲜肉集合一体的潇洒得体。
如今已经是黄昏时刻,两人手拉着手不得不去喝点好喝的。就继续喝白酒吧!
红提议喝威士忌。就去今天下午吃面的那家。
一进门。服务员迎面而来,问他两想喝点还是吃饭。
红找了一个包厢,坐下来点了一瓶顺风威士忌。也不贵就一百多。两个人一人一瓶根本没有加冰酒喝了起来。红好奇的问“
小姐姐,为什么你们的商标是个虫子呀?”
小姐姐说“为了让我们的店像三叶虫一样屹立不倒,虫子这种小昆虫是很能适应环境的,他们的历史可比人类长的多了。三亿面前就有了第一只虫子三叶虫。然后进化出了这些有的没的生物,包括我们人类。”
“有的没的得?...”百风觉得很好笑,就自己唏嘘不已。
小姐姐有说“还有本书,叫灵枢素问,里面有一句“大针刺入、虫不动乃出。”治肚子疼的。我们希望我们的店针砭时弊,把当下的疑难杂症也像虫子一样改进和解决。”
百风从来不笑,但是听到这里不由得说到“那你们老板一定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吧? 又是生物又是医学。”
正说着,妙妹妹从一个洗手间走了出来。看到两位从未相识的客人。就给店员说“快给他们送点好吃的。别干喝,也得吃点东西。”
妙妹妹就是本文的作者,也是虫不动首席执行官,妙妹妹看到两位客人在自己店里吃的很嗨,两个小姑娘还是一人一瓶威士忌不加冰抱着喝,就特别佩服。
直接亲自上台。在前台做出了两只大牛蛙送给了我们尊敬的客人。
牛蛙上洒满了芝士,旁边还加了一只菜叶子。红酒饱饭足,还问妙妹妹要了一块酸黄瓜。微醺,刚好。就走出去了。
晚上的花店巷已经是一个人都没,正值春夏交接,天气温良,风正好。
红迷路着眼神对百风说“永远在一起可以吗?你说,人为什么会分离。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
百风默默的不说话,任凭红靠在自己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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