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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清溪峡多长时间了,两个多月还是三个月,没有去关注时间的流逝,但却一直关注着我手上握着的这五万北路军的成长。
我站在看台上,看着下面密密麻麻却站的整整齐齐的北路军。如今的北路军与初到清溪峡时相比,几乎是天壤之别。
北路军是我的一把枪,一把专门针对百花圣国针对南郭依云的长枪,我要把它变成所向无敌的枪,才能够取敌人的性命。
刚刚征集的北路军良莠不齐,毫无纪律。初到清溪峡的北路军几乎连枪都算不上,非要说成是枪的话,那也是一把枪头残破不堪锈迹斑斑的破枪,别说取敌性命了,恐怕刚与敌相对就会落得个枪断的下场。但如今的北路军却在很短的时间中不仅抹去了枪身上的锈迹,还变得锋利无比。一般敌人,取之性命不在话下。
但是,还不够,现在的北路军锋利是锋利,却缺少了一股气势,一股刹气。而且它索要面对的敌人也不是普通的敌人,这样的北路军还不足以杀死强大的敌人。若要杀死强大的敌人,北路军这把长枪还需要势,需要开封,而鲜血,是最好的开封之物。
“北路军的将士们听着,明日休整一天,后日起着手准备攻城,三日后上战场真正的历练。”我看着下面站的笔直的人群,大声宣布道。
“是。”
下面齐齐响起了回答声,所有人皆是士气高昂,语气中带着兴奋。
我看着下面兴奋的一群人,不由摇头失笑,这群家伙恐怕心里早就痒痒了,想要到离自己阵营不远的敌方阵营去大干几场,试试身手,只是碍于命令,不敢乱子行动罢了。以往最多就只能和蒋仲华的中路军对着干干。但是蒋仲华的中路军擅长防守,与这帮擅长攻击的军队比攻击,自然输得很惨,再加上是自家人,手上要有分寸,不能放开手的干,自然不够过瘾。如今可以上战场真刀实枪的大干一仗,这些家伙当然兴奋了。
看看身边的王梓行,眼中惊讶和疑惑之色一闪而逝,然后明了一般的回复平静。
我心中点点头,看来他对于我的这番决定又已经明了。这般沉稳而又聪明的人,能为我所用,到真是我的幸运。
不过,这个决定,我不是突发其想,心中早已有数的筹划多时,只是时间有所提前罢了。如今依然拒绝两国,若要获利最大,就要速战速决,越快开展,对楚国越是有利。
百花圣国成立不过短短半年时间,根基自然不如楚国深厚。而百花圣国仍按兵不动,无非是想要准备的更加充分。
燕信夏锦两国欲与楚国联手,也无非是这么想的,想要先下手为强,趁百花圣国还未有充分准备的时候,趁早挫败百花圣国。
楚国虽经历了易主之乱,政权不够稳定,但毕竟这么多年,总算根基稳定,再加上为此也算准备多年,若要出手,也定要越早越好。
再加上前些日子我的得到的消息,也让我在某些方面更加肯定和有信心。
虎毒不食子,莫初音的怀孕倒真是一个好的契机,让我对把某些事情交给纳兰鸿玥更加的放心些。
所以,我才做了这番决定。在拒绝了燕信夏锦两国联合之后,立刻下了这样的命令。
“好了,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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