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最靓的仔!回家喽!(1 / 2)
丘福、朱能赶到时。
朱棣、周浪、张武、谭渊正围坐在火堆前。
朱棣手中拿着一块烤羊排。
辽东这边,显然不缺这种玩意儿,只是制作的味道、水准差了点。
他们搬完粮食,除了每人分到一碗高粱米饭外,还分到一块冻得硬邦邦,冷冰冰的烤羊排。
丘福、朱能在朱棣身边坐下。
谭渊三人很懂事的,去其他火堆,跟其他人凑在一起,烤火、加热羊排。
“伙食不错啊。”朱能嘴特别贱,在朱棣身边坐下后,就指着羊排,笑嘻嘻道:“总兵给你们也安排了肉食。”
“看来我们多此一举了。”
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油纸包着的东西。
递给朱棣。
朱棣把手中插着羊排的棍子交给丘福,接过。
打开油纸,发现竟然是一只基本完整的烧鸡,除了少了两只鸡翅,两只鸡腿,其他地方动也没动,不由好笑道:“你们哪里搞来的?”
他很怀疑,这两卧龙凤雏,是直接从饭桌上顺的。
“饭桌上拿的呀!”朱能一副理所当然。
丘福笑道,“别听他胡说八道,我们怎么敢直接在饭桌上拿,饭后离开时,我们遇到了总兵府的下人,端着剩下的食材,往府门外倒,就挑了品相最好的一只带出来。”
哎!
丘福说着,突然叹了口气。
朱能冷笑一声,“不嫌弃吧?我们出来时,可是见了一次奇观,总兵府外,乌泱泱全都是破衣烂衫的乞丐、穷人,都等着抢这些剩菜剩饭。”
朱棣看着手中烧鸡怔怔出神。
丘福叹气、朱能冷笑的原因。
他知道。
伸手扯了一块鸡胸肉,一边吃,一边询问:“怎么,冯总兵给你们的感观不好?”
“之前好,现在……”丘福说了半句话,突然顿住。
朱棣微微扭头,瞥视一眼,笑道:“仔细说说。”
“我来说吧。”朱能接过话茬,“冯总兵对我们很礼待,接到了陛下的旨意,十分支持我们。”
“他女婿,也就是郑国公常茂,在西宁堡战败,还没有在跌倒的地方爬起来,洗刷耻辱,他就把易守难攻的西宁堡交给我们。”
“不能说不好吧?”
“对待我们的态度也十分礼待,根本没把我们当新来的,也没因为我们只是小小的千户,而忽视我们。”
“可你看看……”
朱能指着朱棣手中的烧鸡。
“老四,你鬼点子多,你说说,冯总兵是个好上司吗?”丘福询问。
他们家肯定没冯胜这等国公这么富足。
身为千户之家,说实话,也做不到天天大鱼大肉的吃,那得多少钱?
当然,也吃得起。
家中持家的发妻,隔三差五,都要给家里吃顿好的。
但每次做多少,吃多少,都要计划着来。
哪能这么铺张浪费。
老父亲、老娘,每回吃肉,都要妻子把骨头炖的烂烂的。
美名其曰,老了,牙口不好。
可吃饭的时候,却又把那些炖的酥软的骨头,都嚼着吃了。
又说骨头香。
冯胜给他们的观感很好。
可饭后,冯家人的铺张浪费,让他们很受冲击。
看那些府门外等着的乞丐、穷人,很明显,这样的事情,对冯府来说,并不是特列。
不说天天如此。
至少经常发生。
乞丐、穷人都养成习惯了。
“冯总兵没有把这些好东西,直接倒在泔水桶,肯分发给外面的穷人,至少还有点底线的。”
朱棣自嘲笑了笑。
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历朝历代不都如此吗?
唯一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大明这群勋贵,和历朝历代的勋贵不一样。
大明这群勋贵,发家前,典型的泥腿子,拼命才走到现在的地步。
按理说,应该懂得创业不易,懂得勤俭。
即便勋贵集体广泛的堕落,也应该从二代、三代开始。
事实证明,并不是如此。
这群人一边穷奢极欲浪费着,一边又感到不满足,以手中的兵权为筹码,抱成团,嚣张跋扈的向朝廷要好处。
这群人,就像某种白嫩肥胖,恶心的软体动物,蠕动着,寻找一切可以贪吃贪占的利益,张开硕大的嘴,不停往里塞东西,后面不停往外排泄。
想一想,就让人觉得恶心。
丘福瞪大眼,瞪着朱棣。
他有些搞不清,老四这番话,到底是嘲讽,还是习以为常的冷漠。
朱棣瞥眼笑了笑,提醒道:“这些事咱们管不了,就不要庸人自扰了。”
老头子都管不住,何况他们。
“至于冯胜这个人,我提醒你们小心点。”
“老四,说具体点。”朱能立刻打起精神。
“你当初,为什么坑我,明明你们已经开始实验,上折子时,为什么只挂我的名字!”朱棣气笑了,忍不住伸腿踹向朱能。
朱能讪笑躲闪时,脸色突然瞬间变白,朱棣踹在腿上,都没有反应。
大冬天。
额头突然冷汗涔涔。
丘福也反应过来,脸色苍白。
老三当初撺掇他,隐瞒他们已经开始在军中实验标识。
在折子中,只挂老四的名字。
就是不想让武勋太过于记恨他们。
冯胜也是武勋!
可今天见了冯胜,他们竟然把这茬儿给忘记了!
看两人产生警觉,朱棣提醒道:“我不知,冯胜有没有害你们的想法,但这个人,能让你们放下所有警觉戒备,就证明是个很厉害的!”
“在他手下做事,你们脑子里的弦不绷紧,可能会死的稀里糊涂,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历史上,冯胜是少有无罪被赐死的!
冯胜真没罪?
他看未必!
通过今天观察,他发现,这人手腕很高明。
或许,这人真能做到,做事从不给自己留下致命的把柄。
总之强如老头子那样的人,有锦衣卫这双监察天下的耳朵和眼睛,最后也只能利用皇权,霸道的给冯胜赐个死罪。
这恐怕是冯胜,怎么也想不到的。
再狡猾的狐狸,遇到皇权,也徒劳无功。
这或许就是皇权的魅力所在。
“走,咱们今天就离开锦州!”丘福突然起身,说道:“远离这里,总比待在这里安全。”
到了西宁堡,再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地盘。
内有自己和一群兄弟。
外有大哥张玉。
就算这辽东是龙潭虎穴,也能闯一闯。
朱能也紧跟着起身,十分赞同丘福的决定,“我们现在就回城,向冯总兵请求调令。”
目视丘福、朱能离开的背影。
朱棣皱眉琢磨着,‘老头子赞同肩标不奇怪,可如此加恩二哥、三哥,怕是也不简单!’
直到此刻,他才对老头子赐肩标的一系列行为,有了新的领悟。
搞个肩标实验。
在京畿驻军中搞,难道不可以吗?
距离近,观察也方便。
可老头子偏偏批准二哥这一队人马做实验。
之前单纯认为,老头子这样做,是因为二哥这一队人马最懂标识。
可现在想想。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老头子加恩二哥、三哥,分明就是往辽东插了一颗钉子!
毕竟,辽东高皇帝远,而冯胜坐镇辽东,已经好几年了。
‘一层皮套着一层皮,一个目的隐藏着另一个目的,这些人呐,活的可真累。’
朱棣笑着摇了摇头。
当天,丘福、朱能以最快的速度,从锦州离开。
惹得一众同僚十分不解。
数日后。
盘山剿匪大捷送抵锦州。
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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