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宋孝智惹祸(2 / 2)
金日天打一开始就没打算做什么好人,因为做好人太累,受到的约束太多,只要是个人就能对一个好人指手画脚。
坏人人人都怕,可是好人,一旦被贴上了好人的标签,就算是条狗都能欺负你。
姜大文说得好,好人就该被人拿枪指着?
如果重生在兔子国,金日天或许会考虑做个中庸之人,但是在半岛,对不起,我只想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不是那么好的“坏人”!
金日天并没有伸手去扶小秘书,而是将老板椅往小秘书的跟前凑了凑,确保小秘书一低头就呢过看到自己的鞋子。
金日天今天穿了一双人字拖,身上穿的也不是西服打领带,而是一件短袖和大裤衩。
考虑到气温太高,金日天甚至只穿了一条大裤衩,连兜底的小苦茶子都没穿。
以前还没重生的时候,金日天就喜欢这么穿。
一个字,凉快!
而且这么穿还有一个便利,那就是风吹蛋蛋凉。
科学研究表明,男人的软肋不能长时间处于高温下,温度高容易杀死那些小精灵。
如果宋孝智抬起头,肯定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可是宋孝智都已经吓破胆了,哪里还敢抬头。
宋孝智死死的盯着面前的人字拖,还有那一双并不十分黑的大脚,大脚的拇指上还有一些长长的黑毛。
不过金日天的脚指甲修剪的很平整,没有普通半岛男人的灰指甲。
这要得益于隔壁的按摩馆,金日天虽然不去打枪,但是隔三差五的泡澡、按摩、搓背,修剪手脚指甲,采耳。
谁让按摩馆是他开的呢。
金日天点燃了一根香烟,欣赏着女秘书曼妙的身材。
同时在想自己该找什么理由,才可以和女秘书一起探索宇宙的奥秘。
现在看到宋孝智静静地跪在那里,肩膀微微颤抖,小声的啜泣,连头也不敢抬。
金日天心中不由微微一乐,他意识到宋孝智只是自己的下属,不管自己干什么,估计她都不会反抗,也不敢反抗。
想通了这一层,金日天就有些无所顾忌了。
犹如瀑布一般的黑发,飘散在宋孝智的双肩上,浑圆的肩膀,给宋孝智增加了几分柔弱之美。
漂亮的好像风景画一样,让人不愿意将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
纤细的腰肢下,是灰色套裙紧紧包裹的香屯。
说实话,宋孝智的香屯并不十分肥美,也就能跟高正恩一较高下。
不过宋孝智明显没有被开发过,看起来十分的结实,透过灰色的套裙,金日天能感受到套群上带着温热的弹性气息。
合体的灰色短裙将结实挺翘的小香屯尽情展现出来,轮廓看不出一点儿瑕疵,让金日天这个沙场老将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由于宋孝智是跪在那里的,腰背微微弓着,更显得小香屯挺翘,让金日天感觉到了一种别样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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