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宋孝智惹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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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日天打一开始就没打算做什么好人,因为做好人太累,受到的约束太多,只要是个人就能对一个好人指手画脚。

坏人人人都怕,可是好人,一旦被贴上了好人的标签,就算是条狗都能欺负你。

姜大文说得好,好人就该被人拿枪指着?

如果重生在兔子国,金日天或许会考虑做个中庸之人,但是在半岛,对不起,我只想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不是那么好的“坏人”!

金日天并没有伸手去扶小秘书,而是将老板椅往小秘书的跟前凑了凑,确保小秘书一低头就呢过看到自己的鞋子。

金日天今天穿了一双人字拖,身上穿的也不是西服打领带,而是一件短袖和大裤衩。

考虑到气温太高,金日天甚至只穿了一条大裤衩,连兜底的小苦茶子都没穿。

以前还没重生的时候,金日天就喜欢这么穿。

一个字,凉快!

而且这么穿还有一个便利,那就是风吹蛋蛋凉。

科学研究表明,男人的软肋不能长时间处于高温下,温度高容易杀死那些小精灵。

如果宋孝智抬起头,肯定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可是宋孝智都已经吓破胆了,哪里还敢抬头。

宋孝智死死的盯着面前的人字拖,还有那一双并不十分黑的大脚,大脚的拇指上还有一些长长的黑毛。

不过金日天的脚指甲修剪的很平整,没有普通半岛男人的灰指甲。

这要得益于隔壁的按摩馆,金日天虽然不去打枪,但是隔三差五的泡澡、按摩、搓背,修剪手脚指甲,采耳。

谁让按摩馆是他开的呢。

金日天点燃了一根香烟,欣赏着女秘书曼妙的身材。

同时在想自己该找什么理由,才可以和女秘书一起探索宇宙的奥秘。

现在看到宋孝智静静地跪在那里,肩膀微微颤抖,小声的啜泣,连头也不敢抬。

金日天心中不由微微一乐,他意识到宋孝智只是自己的下属,不管自己干什么,估计她都不会反抗,也不敢反抗。

想通了这一层,金日天就有些无所顾忌了。

犹如瀑布一般的黑发,飘散在宋孝智的双肩上,浑圆的肩膀,给宋孝智增加了几分柔弱之美。

漂亮的好像风景画一样,让人不愿意将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

纤细的腰肢下,是灰色套裙紧紧包裹的香屯。

说实话,宋孝智的香屯并不十分肥美,也就能跟高正恩一较高下。

不过宋孝智明显没有被开发过,看起来十分的结实,透过灰色的套裙,金日天能感受到套群上带着温热的弹性气息。

合体的灰色短裙将结实挺翘的小香屯尽情展现出来,轮廓看不出一点儿瑕疵,让金日天这个沙场老将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由于宋孝智是跪在那里的,腰背微微弓着,更显得小香屯挺翘,让金日天感觉到了一种别样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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