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信使老秋(1 / 2)
醉玲珑做事情似乎是一点也不玲珑。他本就是个送信的,偏偏就是抢劫了一个送信的。
雁门关八百里加急,竟是被他给抢了。
一个五花大绑的信使,就被他随手就扔在了地上。
醉玲珑翻了翻信差的搭链,一把扔在地上,满脸都是脾气:“他妈的,又是个穷鬼,这都多少天了?一个有钱的都没碰到。今天要是再弄不到钱,老子不是要喝西北风了?”
他一指地上还在挣扎的邮差:“你小子,穿的人模狗样的,骑着这么好的马,居然兜里一分钱都没有。”
“说,钱呐??”
邮差目瞪口呆的看这个疯子。他送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特么还是第一次碰到打劫的。
这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啊。
多么有种的汉子啊,八百里加急都敢抢。
八百里加急基本都是朝廷和军队的东西,强盗贼怎么厉害,也不敢跟这两者对着干。一旦抢了八百里加急,必然会遭到朝廷的报复,只会给自己招来灭顶之灾,除非是嫌自己命太长,不然没有强盗敢这么做。
而且,这些“加急件”往往就是一些文书,对强盗们来说没啥用。所以,这八百几加急还真没出过什么事情。偏偏就让他碰上了这么一个神经病。
信使暗道倒霉,这他妈的叫什么事?
这劫匪明显是说不清道理的,明显的就是要钱不要命。
他丢了命不要紧,这边关急报是必须要送到的。
这信件要是出了事,可是牵连九族的。
不得不说,能运送边关急报的差兵,必然都是精锐。
精锐这个东西,并不是说不怕死,武力高就行了,脑子还要好使才行。
急切之间,这信使尽然能笑得出来:“好汉,要钱你不早说,您求财,我求命。”
“看您这意思,还是个生手。出门在外,这钱财之物怎么可能放在搭链里,自然是贴身带着的。”
他一低头:“你比如说我,这出门时候,都是习惯把钱放在胸口的布袋里。不信您自己摸摸。”
醉玲珑大大咧咧:“有钱不他妈早说,让老子费这个劲。”
他大步上前,就要去掏这口袋。这档口,这信使眼中就是一寒,张嘴就是一丝银线飞出。
醉玲珑啊的就是一声:“小子,什么东西?竟敢暗算我,老子宰了你。”
他扬手就是一刀劈了过去。只是这刀刚一举起,人就倒在了地上。
这信使呸的一声:“兔崽子,瞎了你的狗眼,也不看看老子是哪个?五尺高的汉子,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强盗,真是该死。”
他看看左右,确认了一下安全,吐了一口气,脚下一挑,醉玲珑手中的刀就到了手上,他割开绳索,活动了一下手脚,飞快的捡起搭链,检查了下信件。并无破损,就是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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