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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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有点棘手啊!”

王满亭默念了一句,随后只听到审判长徐春星敲响了法槌开口:

咚咚咚!

“现在请被诉讼方对于以下几点进行辩诉:”

徐春星对于苏青柏的提问以及陈述的控告,进行了大概的总结。

苏青柏的提问和陈述的控告很犀利。

提问的关键也非常的具有攻击性,如果王满亭不能够很好的答辩的话,那么这场庭审,差不多已经有倾向性了。

不过还需要一个石锤的证据,或者是辅证。

“一:被诉讼方是否对于马丽所出示的控告书为虚假证明有异议?”

“二:能否可以证明马丽的主观意图,非故意陷害郭小军。”

“三:针对于诉讼方,律师提出来的问题和陈述是否有异议?”

面对审判长的这三个提问,王满亭感觉自己脑袋都要大了。

同时!

也庆幸了刚才没有替马丽陈述。

要不然,万一被对方抓住任何的问题的话,那么自己就要进去了...

“呼....”

不过,对于以上的几点提问王满亭还是能够应付得来的。

“审判长,我方有异议!”

“马丽对郭小军的控告书中的确有着与事实不符的观点,有些的确是和郭小军的主观意愿不符,但是马丽的控告,是出于她认为的法律的正义。”

“不是她的主观意图,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来针对郭小军。”

“并且...作为郭小军的妻子,她为什么要提供虚假证明来针对郭小军,让郭小军入狱?”

“她难道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吗?”

“诉讼方能拿出来证据证明马丽故意提供虚假证明,让郭小军入狱,马丽能得到好处的证明吗?”

“在这一点上,马丽完全没有犯罪的动机!所以也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前提条件!”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以上。

王满亭想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观点。

那就是在虚假证明这件事情上,存在着既定的事实,做不了太多的辩解。

但是可以从主观上面来进行判定。

因为伪证罪的判定,是需要有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的主观意向的!

只要,他从这个主观性进行出发,对方又拿不出来强有力的证据的话....

完全可以掰扯掰扯....

审判长席位上,审判长徐春星敲响了法槌,看向了诉讼方席位:“请诉讼方陈述观点或事实依据。”

苏青柏嘴角微扬,小白牙一露,来了,关键的时候来了!

强有力的证据的话...这个的确不好找。

但是强有力的事实辩解的话,这个的确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刚才我已经询问过玛丽的主观意向,马丽所表达的观点是,出于法律的正义,所以对郭小军进行控告。”

“可是她凭什么认定这就是她的法律的正义?

难道仅仅凭借郭小军的一句话就认定郭小军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这难道就是她所谓的法律的正义?”

“我方认为,被诉讼方律师的辩护完全是在避重就轻,完全没有回答我方提出的问题,并不能证明马丽没有故意构造事实做伪证的嫌疑。”

“被诉讼方律师说,被诉讼方当事人没有犯罪的动机,没有故意指控的动机。”

“审判长,我申请提交新的证据。”

咚咚!

“申请通过!”

伴随着法锤的落下,苏青柏将证据交到了身旁的工作人员,身旁的工作人员又交由了审判长席位。

苏青柏继续开口:“审判长,我方提交的是,在我方当事人郭小军被羁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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