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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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张来冬强拿硬要,这一点你们两个都没有意见吧?”

“没有意见。”

两人同时开口。

听到两人的话,白安笑着点头:“既然没有意见的话,那么就等开庭再看吧。”

“听完他们的陈述内容以后,再来判定这个案子。”

“行.…”

“可以.…”

对于白安的决定,两个人都没有太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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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

自宣布休庭结束,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再次开庭。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声,三位合议庭成员再次走进了庭审现场。

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白安环绕了一圈,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现在继续开庭。”

“针对诉讼方和检方的各自的陈述。”

“合议庭针对双方的表述问题,已经进行过讨论。”

“现暂停,诉讼方与检方是否就张来冬涉嫌寻衅滋事的讨论。”

“等庭审对于诉讼方的行政处罚是否申请撤销谈论完毕,三方陈述完毕,进行最后的判定。”

“双方对此,是否有异议?”

苏青柏:“我方没有异议。”

莫晓:“我方没有异议。”

咚咚咚!

“双方均无异议。”

“那么下面开始针对诉讼方申请撤销水管站的行政处罚进行审理。”

咚咚咚!

“诉讼方,针对于你提交的诉讼申请来看,你方表明水管站行政违法,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或者是法律条文的说明?”

“有的审判长。”

苏青柏缓缓开口,紧接着取出一张诉讼材料,缓缓开口道:“根据一审判决中,对于我方处罚三十万的罚款。”

“我方认为适用条例不当。”

“一审中,对于处罚三十万罚款,根据证据表明,水管站的行政处罚是,三次责令我方对于修建的桥梁进行拆建,以此为由对我方顶格处罚。”

“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例是根据水法规定第65条未经水域行政部门或者管辖部门批准擅自修建桥梁并违规建设,责令不改的除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行政处罚。”

“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律师,这件事情是否属实..?”

孟海洋微微点头:“这件事情属实。”

“根据水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张来冬责令不改,进行处罚,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嗯!”

苏青柏微微点了点头。

“那么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律师,你方申请的这个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是我方责令不改吗?”

“是的,责令不改。”

孟海洋微微点头。

“好的,谢谢。”

苏青柏继续陈述:“根据水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未经水域行政部门同意或者管辖水域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桥梁,责令拆除桥梁或者提交补齐相关手续。”

“否则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水法第六十五条或者后面的相关内容,孟律师是没有看吗?”

“拆除桥梁后面还有一句话,叫做补齐相关手续。”

“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

“我方曾向有关部门多次提交相关手续,均未获得回应和通过,可是相关部门,却连着对我方发出三次责令,每一次都是顶格处罚,这合适吗?”

“即,我方认定行政违反行政处罚法,有问题吗?”

面对苏青柏的询问。

孟海洋直接沉默了。

这的确有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相关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多次连续向同一单位或经营,做出相关的行政处罚,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整改时间。

不过....

这个补齐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没有做出回应。

的确是他们的责任。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孟海洋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反驳,但是一想到这是在庭审直播,又收回来了自己的反驳意见。

沉默数秒后,干脆直接沉默了。

败诉就败诉了,但是万一说错话,那么性质就变了。

苏青柏凝望着孟海洋。

针对行政诉讼的话,在庭审过程中,对方毕竟不占着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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