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2)
”
“对于以上。”
“各方是否有异议?”
检方郑立军:“案由实属,无异议。”
被告方姜民:“无异议。”
苏青柏:“无异议。”
咚咚咚!
于彩霞再次敲响法槌:
“各方对于本案案由无异议,那么下面请检方进行控告陈诉。”
“被害方同样作为控告方,准备进行补充说明。”
咚咚咚!
“开始吧。”
于彩霞整理了一下材料,看向了检方郑立军。
“好的审判长。”
郑立军看向了早已经准备好的材料,开口陈述:
“检方认定:”
“被告方秦小峰,涉嫌故意杀人,并且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请求法院对于秦小峰做死刑判决。”
“控告如下:”
“第一,秦小峰驾车对于受害者陆影造成了伤害,不仅没有及时进行问询,还因为发生了口角争执,而持刀对受害人进行攻击。”
“攻击持续五刀,面对一名孕妇,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二,根据执法方提供的证据和秦小峰提供的口供表明,秦小峰驾车下车时,与陆影发生口角争执,只是单纯的口角争执问题,而秦小峰却用车上携带的刀具,对于陆影实施犯罪行为。”
“此行为,完全是出于自身故意犯罪的目的,并且车身带刀,本身具有着故意犯罪的倾向性。”
“第三,秦小峰在犯罪实施时,已满十八周岁,已经具备了成年人应该具备的刑事承担责任能力,对于自己做出的事情,具有了承担的能力,理应受到法律的审判。”
“第四,本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舆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由于被害人是孕妇,秦小峰的故意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一尸两命,引起了社会大众对于法律正义的不满,造成了严重恶劣和不好的影响。”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故意犯罪,查实属于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力恶劣,有权判处死刑。”
“即,检方申请,判处秦小峰死刑。”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郑立军照着提前准备好的材料,将诉讼申请和相关的事宜陈述完毕以后,抬头看向审判台。
审判台上。
于彩霞根据郑立军的陈述,将庭审材料简单的整理了一下。
随后又看向了控告方席位上苏青柏。
“请问控告方被害人一方,还有没有要继续补充说明的.…?”
该说的检方郑立军都已经说过了。
申请死刑。
并且补充了一系列的证据说明。
在陈述诉讼申请阶段,苏青柏也没有什么好补充的了。
理清思路。
苏青柏开口:“审判长,我方对于检方的诉讼申请陈述,没有要补充的了。”
咚咚咚!
法槌敲响。
“控告方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方律师做辩诉。”
压力给到了姜民的身上。
在这个案子一审和二审的时候,都是姜民在做辩护律师。
说实话,辩护压力不是很大。
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走。
死刑几乎不可能,判一个死缓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可是这一次的重审...
目前苏青柏申请用回避原则是已经把合议庭成员都换了一遍。
面对苏青柏这个南元律师事务所的“天克”,他是真的没有没有胜算的把握。
不过,针对这场辩护还是需要继续尽力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