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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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

“各方是否有异议?”

检方郑立军:“案由实属,无异议。”

被告方姜民:“无异议。”

苏青柏:“无异议。”

咚咚咚!

于彩霞再次敲响法槌:

“各方对于本案案由无异议,那么下面请检方进行控告陈诉。”

“被害方同样作为控告方,准备进行补充说明。”

咚咚咚!

“开始吧。”

于彩霞整理了一下材料,看向了检方郑立军。

“好的审判长。”

郑立军看向了早已经准备好的材料,开口陈述:

“检方认定:”

“被告方秦小峰,涉嫌故意杀人,并且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请求法院对于秦小峰做死刑判决。”

“控告如下:”

“第一,秦小峰驾车对于受害者陆影造成了伤害,不仅没有及时进行问询,还因为发生了口角争执,而持刀对受害人进行攻击。”

“攻击持续五刀,面对一名孕妇,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二,根据执法方提供的证据和秦小峰提供的口供表明,秦小峰驾车下车时,与陆影发生口角争执,只是单纯的口角争执问题,而秦小峰却用车上携带的刀具,对于陆影实施犯罪行为。”

“此行为,完全是出于自身故意犯罪的目的,并且车身带刀,本身具有着故意犯罪的倾向性。”

“第三,秦小峰在犯罪实施时,已满十八周岁,已经具备了成年人应该具备的刑事承担责任能力,对于自己做出的事情,具有了承担的能力,理应受到法律的审判。”

“第四,本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舆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由于被害人是孕妇,秦小峰的故意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一尸两命,引起了社会大众对于法律正义的不满,造成了严重恶劣和不好的影响。”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故意犯罪,查实属于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力恶劣,有权判处死刑。”

“即,检方申请,判处秦小峰死刑。”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郑立军照着提前准备好的材料,将诉讼申请和相关的事宜陈述完毕以后,抬头看向审判台。

审判台上。

于彩霞根据郑立军的陈述,将庭审材料简单的整理了一下。

随后又看向了控告方席位上苏青柏。

“请问控告方被害人一方,还有没有要继续补充说明的.…?”

该说的检方郑立军都已经说过了。

申请死刑。

并且补充了一系列的证据说明。

在陈述诉讼申请阶段,苏青柏也没有什么好补充的了。

理清思路。

苏青柏开口:“审判长,我方对于检方的诉讼申请陈述,没有要补充的了。”

咚咚咚!

法槌敲响。

“控告方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方律师做辩诉。”

压力给到了姜民的身上。

在这个案子一审和二审的时候,都是姜民在做辩护律师。

说实话,辩护压力不是很大。

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走。

死刑几乎不可能,判一个死缓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可是这一次的重审...

目前苏青柏申请用回避原则是已经把合议庭成员都换了一遍。

面对苏青柏这个南元律师事务所的“天克”,他是真的没有没有胜算的把握。

不过,针对这场辩护还是需要继续尽力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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