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2 / 2)
“原告方起诉南建房地产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条约,要求进行经济赔偿,并且认为南建房地产公司有恶意逃债行为。
同时,起诉银行未按照银行规定以及合同条款对房地产公司发放购房资金进行了违约。起诉银行方面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原告代理人,案由是否属实?”
“属实审判长。”
苏青柏开口。
“咚咚!”
“案由属实,下面原告方开始陈述诉讼申请。”
朱和翻看了一下这场庭审的材料,然后对原告方席位上的苏青柏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
苏青柏整理好诉讼材料以后,开口:
“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第一:根据购房合同,南建地产有限公司未能履行我方的购房合同的交房时间要求,以及超出了购房期限。”
“我方要求南建地产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赔偿我方经济损失和补偿损失112864.53元。”
“第二:南建地产有限公司在申请破产时,未向债权人进行通知,属于破产,恶意逃债,要求法院对于南建地产公司破产,进行恶意逃债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南都银行违规向南建地产发放购房资金,需要对于我方购买的南都秀水花园烂尾房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1)我方有权利不再进行还款,并拒绝支付利息。”
“(2)我方要求南都银行对我方进行赔偿和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为1567248.53元。”
“审判长,我方的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
在苏青柏讲完诉讼申请。
两个被告席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叶正欢显得有些无所谓,他公司都没了,就算是恶意逃债,能罚几个钱?
再说了公司的恶意讨债还能把他送进去不成?
他不信。
而另一边,在听完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后,徐志强很头疼。
这场案子如果真的让对方胜诉了的话。
就真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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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青柏来说,这场官司的关键点在于什么?
最关键的点在于银行!
银行要对烂尾楼负连带责任!
南建地产有限公司没钱?
没问题!
你不是没钱嘛,那我让银行承担责任总行了吧.….?
银行你总不能说你没钱吧?
没钱你开什么银行啊!
再说,你要是真不掏这钱,也行,那我先前的贷款,还有利息,还有什么滞纳金,什么手续费的。
我不还了,没问题吧?!
至于针对南建地产老板怎么办.….太好办了.….
还钱,算了。
不还,进去。
按照刑法规定,也就五年以下吧.….
具体的量刑,苏青柏估算,大概有个三年左右。
啧啧.….
这群家伙光想着让购房者承担责任,凭什么?
他们也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而不是让购房者的血汗钱白白打水漂,让购房者这种弱势群体来承担责任。
要不然的话,法律规定那么多监管条约干嘛?
法律的意义就是在于保护弱小者和被侵害者。
.….….
在苏青柏陈述完诉讼申请。
庭审现场没有什么变化.….庭审外观看直播的人,倒是紧张的很。
尤其是王武。
作为南都银行的负责人,他不希望看到这场庭审出现任何的问题。
毕竟.….
出现问题了,他这个南都银行的负责人.….跑不掉!
还有就是.….
会对南都银行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
庭审场上。
审判台席位上,朱和看了一眼材料,又微微抬头,看了一眼苏青柏。
作为最高院的审判长,朱和对这个案子,有一定的了解。
并且从心里面认定,这个案子是属于一个典型的复杂案例。
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一个问题。
那就是第三方,银行方的过错,是否属于重大过错,以及放款是否和房地产商烂尾有着必不可少的关联性。
从整个案子的最终诉求来讲,这才是这个案子的重点内容。
对于案件有了清晰的了解,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要看双方在庭审上的辩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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