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1 / 2)
”
“审判长,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
“我没有什么其他目的,我做好人好事儿,垫付医药费不行吗?我想要回自己的钱不行吗?”
“我当个好人,还错了吗?”
陈大虎情绪激动的开口。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伟敲响法槌。
“第二次提醒,请被告方当事人注意自己的情绪!”
法槌敲响,沉闷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刺耳。
庭审场上,众人沉默。
合议庭成员席位上,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在听完张大虎的叙述以后,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钱伟。
原本两个人都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
但看到钱伟敲响了法槌
钱伟面不改色,继续开口,于是又放弃了。
“张大虎,在案发的当天,你是不是在赶往上班的路程中遇到这种情况的?”
“是的审判长。”
张大虎平复情绪后点了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了这种情况,并且愿意主动搀扶陈美霞去医院,这符合生活常识和经验的认知吗?”
苏青柏:???
张大虎:???
甚至就连萧峰都一脸惊讶,嗯?!
“还请被告当事人回答问题。”
什么狗屁问题?
都已经问了一连串子了,还这么问,最后一个问题简直就是离大谱。
苏青柏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作为我方当事人的全权代理律师,在这里我有话可说。”
“请问审判长,张大虎做不做好事?在不在上班的期间做好事?这和常识有什么关系?”
“我方当事人张大虎都已经表明了,他是出于好心善意的目的,将陈美霞送去医院。”
“这是一种美德,和常识无关。”
“就像是救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有能力救人的范围之内,而不去实施救援的话,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方当事人张大虎有能力对于陈美霞实施帮助,然后就实施帮助了。”
“有什么问题吗?”
“审判长,在法庭上面,虽然讲究根据常识性进行判定。
但更重要的是根据证据进进行判断。我国的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出证据!
对方没有证据和没有依据,审判长这么咄咄逼人的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大虎。
我认为审判长违背了一名作为审判人员的公平性,严重脱离了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判定!”
咚咚!
钱伟脸色不太好看,但依旧没有理会苏青柏的话。
继续开口:
“请问被告方解释。
陈美霞不是张大虎撞倒的,张大虎为什么要将其搀扶起来并送往医院?”
“并且连续三次的缴纳医疗费用。”
“还有一点,在医院的时候,张大虎明知道自己是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行为时。
面对陈美霞的家属,张大虎为什么没有据理力争,为什么不强烈的表示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拒绝支付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几点联合在一起,被告方能不能完整的表述一下陈大虎当时的心里想法?”
苏青柏:?!?
这TM问的是什么问题?
都已经说过几次了,是见义勇为,促使了张大虎做出以下的行为。
不是!
这个审判长钱伟是没有一点点同理心,没做过一点点好人好事是吧?
内心的想法那么的离谱。
揪着认为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善良,可以帮助将人送到医院并垫付医疗费用是吧?
还是苏青柏第一次碰到这种审判长,完全属于自由心证了。
“审判长,我方已经陈述过了.…张大虎是出于本质上面的见义勇为行为,帮助和帮扶也是一种出自内心的善良而去做这些事情,而不是所谓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你为什么要把她送医院!”
“如果审判长坚持认为是我方张大虎将陈美霞撞倒的,那么依据事实情况下,只有陈美霞的一个口供作为辅助性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相关内容。”
“单个的辅证并不能形成证据链,没有证据链不能够判定张大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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