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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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句话可以视为方唐的主观性。”

“我方认为从这几个条件出发…针对我方当事人的刑期应当进行着轻考虑。”

援助律师的一番话,直接把火引到了方唐和董冰的身上。

一听到援助律师的这种陈述,方唐和董冰两个人都急了。

不是.…

你陈述完全可以好好的陈述,你把火往我们身上引干嘛?

从这几个条件出发,针对于徐峰等人的刑期,是可以减轻了。

可是他们呢?

有没有考虑到他们可能因为这一个条件而判的更重?

方唐还想要冲上去理论一下,可是想起来,刚才审判长对自己的警告,硬生生的憋了口气。

.…

审判长席位上。

王雷微微点了点头,被告方徐峰等人的援助律师的陈述。

有理有据,这的确是针对当事人刑期减免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在判刑的时候可以考虑到这一点因素。

紧接着,王雷将目光看向了方唐和董冰:“请被告人方唐和董冰或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方唐没有让委托律师张涛进行陈述,而是选择了自己陈述。

“审判长,徐峰的委托律师对我的控告完全不属实。”

“事情不是这样的….”

“就算是这个木棍是我丢的,但是利用木棍进行伤人的是徐峰等人吧,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有亲自动手,为什么要把这个锅盖到我身上?”

“我完全不认同把这件事情转移到我身上,动手的不是我,我为什么有谁?这完全是对于我的污蔑!”

“林栋是我杀的吗?”

“不是!”

“既然不是的话,那从理论上讲,林栋的死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不认同徐峰的援助律师对我的控告,完全不认同!”

“再有我也不认同我有罪,我觉得是舆论的声音太大,法院方面故意对我进行判决,来平息舆论。”

“法院判我有罪,我坚决不认罪。”

方唐的说法,按照的是个人理论的思维。

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个人拱火,让两个人打架,谁打赢了谁能得到一笔钱。

结果有一个人意外失手,将另一个人打死了。

那么拱火的这个人,需不需要负责任?

肯定需要!

因为没有你的拱火,他们两个就不会打架,也不会造成有人死亡。

从因果关系上来讲,如果没有这个起因,那么就不会有最终的结果。

面对方唐的陈述,王雷脸上显得有一些不耐烦。

这个方唐.…

是不是平常的时候,按照自我思维进行思考习惯了?

总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对的,非要强迫别人认同他的观点?

这是在庭审上依照的是法律!

不是他来质问的地方,不服从判决完全可以继续上诉。

对于方唐,王雷显然失去了耐心。

在方唐陈述完以后,没有给他继续开口的机会,又让董冰开始陈述。

只是.…

董冰放弃了进行陈述。

由苏白进行最后的法庭陈述,关于本次法庭诉讼。

面对最后的法庭陈述,苏白深吸了口气。

这场庭审,证据链完整,合议庭的判决意向也非常的明显。

他进行法庭陈述,陈述的关键点不在于判决和罪行。

而是针对本次事件。

这次事件是什么?

这次事件是差一点造成了一次冤假错案!

如果不是他借助舆论的压力进行尸检,那么结果会是什么?

结果就会是,等到法医进行鉴定的时候,说不定林栋的尸体已经没了,或者是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

到那时候只来一句监管失责,只需要承担监管失则的责任。

剩下的责任都可以不承担,包括徐峰等人故意杀人的事实。

说实话,这种可能性极大!

理清这一次法庭陈述的关键点,苏白将诉讼材料收拢在一起,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缓缓开口: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在本次的诉讼中,被告方方唐和董冰应当承认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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