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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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继续开始,合议庭成员回到审判台上,林友平坐在审判长席位上,敲响法槌。

“继续开庭审理。”

“现合议庭对于休庭前的辩诉情况进行总结:”

“检方认为,在本次案件当中,周立故意杀人,并且认定何平属于在执法过程中遭受到了被故意伤害。”

“被告方的反驳点认为,率先动手的并不是周立,周立采取的是防卫行为,并且认为何平,在动手时已经不是在执法,而是在依照着个人的主观意愿,在发泄自己的情绪。”

“对于以上的总结,检方和被告方认为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或者说有没有什么还需要继续补充的地方?”

苏白:“合议庭总结的很到位,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地方。”

蔡万强:“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

咚咚!

法槌敲响。

“检方和被告方都没有什么补充的,现在法院进行相关的判定。”

“合议庭认为,在本案的案发过程当中,何平的确是属于执法时间点,并且在进行相关性的执法。”

“但是其执法时间,并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执法,并与其他人员周立产生了冲突。”

“在产生冲突的过程中,不仅仅有推搡的行为,还有着殴打的行为。”

“基于这一点,完全可以看作是何平,在执法期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他人进行殴打。”

“这个时间点属于执法期间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对他人的殴打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对于这一点,法院判定,何平的行为,不构成在行使执法权利。”

“对于以上判定,检方和被告方有没有什么异议?”

“无异议.…”

“无异议。”

面对这么清晰的判定,苏白和蔡万强都没有任何的异议。

这个判定,几乎是已经肯定了,周立的行为,不存在反抗和对抗执法。

如此一来.…剩下的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呼.…

苏白深吸了口气,看向了周立,这么一个判定,一出来那么周立的死刑是肯定不用执行的了。

不过.…

造成了执法人员何平的死亡,是既定的事实。

关于这一点,还是需要进一步去讨论,对于何平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属于防卫行为。

毕竟.…

审判长进行判定的很巧妙,只判定了何平在当时的情况,不属于行使执法权利。

但是却没有说,当时何平是在实施不法侵害。

另外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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