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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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白的陈述就是——被告方食品监察,卫生和复议单位。

都没有做到应有的职责,所以从这一点来看都具有懈怠的行为。

从事实的角度进行出发,其他几方也没有反驳的余地。

因为作不作为,是行政法管辖中以及行政案中,较为常见的一个问题。

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投诉的事情你没有落实到位,或者说进展太慢,有故意拖延的情况。

那么就是不作为的情况。

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基于以上,苏白挨个将被告方以及其委托律师怼了一遍。

案件的整个事实表达的非常的清楚。

只是.…

苏白表达的越清楚,这个案子,越是不好进行审理的。

尤其是对复议部门的控告。

苏白直接表示:“被告部门,对于其他部门有着管辖和行政管理的责任。”

“可是却没有行使到管辖管理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督促行为。”

“对于我方提交的复议申请,直接表示拒绝。”

“关于这一点我方完全不能够接受,因为我方向复议单位提交的情况是——”

“将近数名儿童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尤其是涉及到婴幼儿的情况,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件紧急的事情。”

“大发超市不愿意进行相关的赔偿和公开道歉。”

“而相关部门又不愿意对大发超市作出处罚。”

“这一点已经属于严重的不作为,因为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一个食物过期的情况,而且涉及到了食物中毒。”

“在座的被告,心里面肯定清楚食物中毒对于婴幼儿的影响。”

“我方不知道各方踢皮球的目的在哪?是在于不想承担责任,还是在于不愿意去作为。”

“而复议单位,针对这种情况,草草了之。”

“那么以后再碰到任何的事情,都这么做的话,还怎么去投诉?”

“针对于这一点,我方想请被告方的进行思考。”

“究竟存不存在一定的责任,该不该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

控告直接,简单利落,只不过在庭审场上略显冷清。

审判台席位上,彭光亮作为审判长。

对于苏白依旧坚持对其他几个部门进行控告的行为,微微摇了摇头。

尤其是针对复议部门的控告。

如果说可以判定其他部门败诉,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复议部门人家是行政管理政部!

怎么判?

对此,彭光亮只能选择刚才进行合议的结果。

选择判定其他三个行政部门。

“原告方提出来的,对于复议部门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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