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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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春梅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清楚其中的缘故,找上了他们。

从主观上来讲,肖春梅并不存在主观的错误情况。

或者从另一方面来讲,李栋真的做错了吗?

私自雕刻医院印章,诈骗医药费用,这一点的确是触犯了法律。

可是李东为什么要诈骗医药费用?

这里的诈骗医药费用并不是从医院里捞钱,而是告诉医院他已经缴过用药的费用了。

从医院中拿取药品。

从这点上来看,很显然是因为医院开出的昂贵药品,让李栋无法承担,所以才会让李栋这么做。

医院有没有过错?

医院开一些昂贵的药品,对肖春梅的病情没有任何的作用,而且不告知。

甚至频繁的欺骗当事人,更换昂贵的药品,这一点算不算是医院的过错?

肯定算。

所以从主观上面来说,李栋的行为更倾向于是被迫的。

但是!

还是那句话。

在法律层面上,不能以推测作为事实的根据。

李栋究竟是不是被迫私刻印章,骗取医院医疗费用。

还是需要从当事人的口中和实际的客观情况了解。

就比如说这个案子。

肖春梅找到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她一开始的意愿是不是好的?

肯定是好的!

她是不是想帮自己的丈夫减轻一下刑期,并且认为自己的丈夫在这场案子中遭受到了很大的迫害?

同样是的!

从主观上来讲,肖春梅的做法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客观的事实是什么?

客观的事实是,肖春梅连李栋究竟所触犯了什么刑罚都没有弄清楚。

甚至不知道李栋有诈骗的行为。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进行客观事实的调查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在这个案子中,苏白在主观上认为李栋这个案子可能会有更深入的隐情。

所以并没有认同肖春梅取消委托这个案子的请求。

而是开口:“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进行了大致的调查,现在已经委托了。”

“至于是否取消委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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