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3章(2 / 2)

加入书签

以及谢丽蓉的家庭情况的人,也传出来了一个比较离谱的说法。

那就是,老丈人为了钱,故意杀人。

总之,当地人对于这个案件有着众多的说法。

苏白也对该案件进行了申请公开庭审,川省高级法院认为该案件涉及到的情况,相对比较恶劣。

同时也是为了达到法律公开公正的目的,同意了苏白的要求。

.….

川省省高院。

开庭后,各方入庭。

本次参加庭审的不只有检方,受害人方,以及被告方。

同时执法部门,也在苏白的申请下出庭。

另外,在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谢丽蓉,同样出庭。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胡玉祥。

在开庭之前和审判员,以及裁判委员会成员,对于该案件有一个大致的讨论。

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本案中刑期的主要问题。

在现有的证据下,一致认为,判决死缓,相对来说比较合理。

同样讨论的内容还有苏白作为本案中的受害人委托律师,会在庭审上提出什么样的观点。

会以什么样的角度来切入本案的答辩。

对于这些,合议庭成员需要考虑的是,在庭审上如果苏白提出来相对刁钻的法律问题。

他们需要进行怎么样的解决和应答。

毕竟,苏白在短视频上,以及在刑事领域上,不说是全国法院都知晓。

至少在刑事领域中,大部分的审判长和法官都听说过这个人。

也了解过苏白在刑事庭审上的建树。

这个案件,苏白在申请委托书中提出来的是,认为对于被告人的判罚偏轻。

但是被告人是有着和解和谅解的条件的,并且还有自首的情况。

从这一点上来讲,判定死缓没有太大的问题。

所以关于受害人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认为判罚过轻。

胡玉祥在裁判委员会的讨论当中认为的是,提出来的没有太站得住法律的依据。

当然.…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看苏白在庭审上如何表现和表达。

毕竟这名在全国法圈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律师。

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会提出来这种上诉的请求。

理清这一点思路,胡玉祥敲响法庭宣布开庭!

紧接着,再次根据检方和被告人的叙述,来整理本案中的相关问题。

检方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主要是确定了被告人谢安的杀人犯罪事实。

以及陈述谢安整个杀人的心理来确定谢安的主观行为。

还有就是,陈述了谢丽蓉作为第一法律关系,出示的谅解书。

以及谢安有着自首情节的情况。

最后在推荐刑期上,推荐刑期为死刑。

这一情况基本上与一审的判罚结果类似。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公诉人对于该案件进行的判定判决,以及推荐刑期和心理描述,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

都是经过正常的流程和正常的程序来进行陈述的。

然后就是被告人,谢安面对着这场庭审所作出的陈述内容。

谢安心里面很清楚,他为什么杀害刘学伟。

他伤害刘学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他能说吗?

他肯定不能说,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于是就陈述了,先前通过对口供,来做出的行为主观——

“其实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伤害刘学伟。”

“只是我在听到我女儿,说她被刘学伟伤害的时候,我脑子转不过来弯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这种令人痛心的行为。”

“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对不起学伟。”

“同样我也对不起学伟的家人,也就是我的亲家。”

“在这里我向我对不起的人做出诚挚的道歉,我接受法律对我的审判,我同样接受所有对我的指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