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职场里的陌生人(1 / 2)
新公司的第一周,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
周五的晚上,宁筱曦十点半才回到家。
老旧的单元房,前年刚刚装修过,拆掉了原来的隔断,重新划分区间。
装修的钱是筱曦攒的,设计公司是筱曦找的,设计方案是她定的,可是整个装修过程,都是宁妈妈打理的,她愣是一点忙都没帮上。结果房子装修完没多久,宁妈妈就累倒了,不得不做了个腰椎大手术,花了小半年才完全康复。
筱曦到了家门口,照例先收拾了一下自己疲惫的状态,才打开门笑盈盈地叫了一声:“妈。我回来啦。”
宁妈妈已经迎了上来去接她的大衣,絮絮叨叨:“怎么又这么晚?还以为你换个新工作能好一点,你刚去,这公司就这么使唤人啊。”
筱曦笑:“人家给的工资还高呢。”
宁妈妈在一边挂衣服:“我缺你这几个钱吗?这么个忙法,恋爱都没有时间谈,身体也迟早得熬坏了……”
“我还没吃饭呢,妈。”筱曦急忙打断,往自己屋里蹿:“我洗个手卸个妆先吃饭~~”
天下的妈妈估计都一个样,只在意自己的孩子,是否吃饱穿暖有人疼,其它的,都不重要。
宁筱曦一关上房门,整个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先摊在了床上。
她知道进入新公司的头一个月会非常辛苦,但是这一周的忙碌却还是超出了她的预期。
第一天,她先花了很多时间在团队身上。
团队除了她一共十五个人,分成了三个职能小组,光了解每个人的背景,特长,性格,兴趣和志向就让她费了好大一番力气。
第二天,她又花了很多时间在看数据分析上。
第一眼看,她就三脸懵逼了。
很多新名词,很多新定义,她原来在行业里见都没见过。
有的是看着眼熟,就像在二大爷的媳妇的三表妹家见过的那种似曾相识。
有的是完全不明白,跟同事详细一问,才发现就是自己最熟悉的二大爷改了个网名儿……
第三天,她被陈铎生带着去认识其他各个部门的人。
然后,就,更糊涂了……
一开始,宁筱曦还下意识地按照外企的那套金字塔组织体系,试图把每个新认识的人放进相应的位置,但她很快就发现了,公司的组织架构既不是金字塔式的,也不是矩阵式的,而是平面网状的。
更让人崩溃的是,有些人可以同时身处两个位置,而有些人则能随意在这张网上搬家,今天在这,明天在那儿——甚至就连翔宇哥都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个直接下属。
总之,部门职位神马的,在这家公司,基本上就是浮云……
紧接着,这些东西还没搞明白,她就已经被成堆的邮件给淹没了。
而不论是直接发给她的邮件还是她被抄送在里面的邮件,她现在的回复能力基本都跟雍正帝差不多,只能御笔朱批——知道了。
当然,除了邮件,还有会议。
从每天早上的站会,到各种项目的讨论会,再到管理层的下午茶碰头会,再到陈铎生的总结站会……她像个陀螺一样,被抽的停不下来。
如果,这些都还不算什么,那么,头几天里,百忙之中,她还得时刻警惕地,高度警觉地,躲着邹峰。
其实邹峰不常走出那间办公室。但是只要他走出来了,就半天回不去。
因为总有人跟他打招呼,说话,聊事情。他也喜欢没事跟凑上来的人,闲聊几句。
所以,宁筱曦总得时刻准备着,猝不及防会碰到他,然后,赶紧绕道走。
当然,这么一来,她同时也有了很多……默默观察他的机会。
观察多了之后,宁筱曦甚至开始怀疑,他在这家公司比陆翔宇认识的人还多。
不知道的外人来了,大约会以为他才是这家公司的ceo。
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她貌似无意地问陈铎生:“邹大人跟大家都很熟啊!”
陈铎生点头:“公司的种子和天使他都有份,他算是名副其实的联合创始人。”
宁筱曦不怎么明白这个逻辑:“我还以为陆翔宇,你和吴凡是创始人……”
吴凡是负责技术与数据的cio
陈铎生失笑:“不不,他们仨才是,我和你一样,算是职业经理人身份。”
宁筱曦那天才搞明白这几个人之间的关系。
陆翔宇和吴凡是大学同学,邹峰和陆翔宇是在美国读书时认识的哥们儿。
而陈铎生,是不到一年前才加入这家公司的。
陈铎生说,陆翔宇是个对技术非常痴迷的人,坚信互联网技术的力量能改变世界,改变所有人的生活,所以这已经不是陆翔宇第一次激情创业了。
只不过前几次都胎死腹中,连a轮融资都没撑到过。
直到邹峰看中了他这次的想法,两年前伸出了援手。
而陈铎生认为:邹峰为陆翔宇和公司带来的最大价值,是弥补了陆翔宇这个技术男的短板,帮助企业“确立价值定位,构建商业模式和寻找战略资源”。
宁筱曦一听这几个宏大无比的词就立刻倒了胃口,那天午饭的后半程,她觉得自己又找回了高反的感觉——莫名其妙地吃不下东西。
她实在没有想到,在大山大水中那么稳健地一步步走下去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干的事竟然是这么飘渺和务虚。
果然,老驴在山里过得都是另外一个人生呐!
这么一想,自然而然地就觉得,邹峰这个人,简直真跟那个叫云骨的领队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除了,长着同一张脸,其他的,找不到任何共同点。
就拿外在造型来说吧。
与山野中那个天然自在不修边幅的云骨不一样,邹峰在职场,是精致到骨头缝里的意大利范儿雅痞形象。
对,就是那种又精致,又有点闲散野性的南欧男人气质。
他每天基本都穿一件看起来很休闲但实际上剪裁精良120支纯棉衬衫,配简洁合体的牛仔裤或者休闲裤,显得直背窄腰,身高腿长,干净清爽。
每当他举起手臂扯动衬衫,就会显出紧实的腰线和后背的曲线,勾起筱曦记忆里,那个清冷晨光中溪边的一幕。
随着衣服的调整,他的鞋,腰带,和手表也常换不同的牌子。
所有穿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小众而贵。
偏偏,不论他穿什么,给人的感觉都是“刚刚好”。那种恰到好处的低调和舒适,绝对没有刻意和用力过猛的迹象。仿佛他从生下来就这么讲究,这才是他从小穿到大习惯的穿衣品味。
他身上,也确实有一件东西永远不变,就是食指上的那枚戒指。
宁筱曦偶尔瞥到那枚戒指的时候,心里还是会条件反射的忽悠跳一下。毕竟,她曾经不止一次被那只戒指硌到过掌心……
宁筱曦猜,那枚戒指,一定对他有着无与伦比的特殊意义——保不齐是哪个前女友,或者……现女友的定情物。
每每想到这里,宁筱曦就知道自己走神了——这些,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邹峰和领队云骨不一样的,还不止是穿着,更重要的是,神情和气质。
这么说吧,都市职场里的他一点都不——高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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