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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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着黑框眼镜的主审官,先是陈述李石柱故意杀人的案件后,再由李石柱的辩护方进行辩护。

吴楠楠为李石柱找到辩护律师,同样是一位女性。这位律师名叫方锦婷,年纪和吴楠楠相仿,是吴楠楠的一位好朋友。

凌正道对于这个女律师却不太看好,长的清秀说话软绵绵的,这看上去也不像能辩护的模样。

作为被告人李石柱,自然先要重新讲解案件的过程,同时说明自己是被陷害,只是由于他当时精神不正常,有些事情也说不清楚。

凌正道听了李石柱的陈述,虽然不懂这些,但是感觉这些话,对找出案件真凶帮助不大。

“首先我比较质疑,中平县公安局存在严刑逼供的行为,经检查李石柱在一审的时候,精神状态很不正常,这个后来也得到了证实。”

方锦婷针对李石柱的精神疾病切入,首先将矛头指向中平县公安局案件负责人。

李石柱案的负责人,是中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赵洪程。这人年纪比张政要大上几岁,平头方脸看上去很是正派。

“我们中平县公安局,当时得到群众举报,在县政府,以盗窃罪抓捕聚众闹事的嫌疑犯李石柱,关于李石柱杀人,也是在同伙供认其盗窃时,最后自己认罪的,并不存在严刑逼供。”

赵洪程说的信誓旦旦,甚至还提供了对李石柱的审讯录像,表示自己是依法审讯。对于李石柱的精神疾病,也解释为其深知罪孽深重,精神受到刺激造成的。

“当时我的委托人在接受检查时,发现脑部和身上曾有创伤疤痕,这又怎么解释?”方锦婷话语虽然软绵绵的,但是无疑很有针对性。

“这个是他之前受伤也很难说。”赵洪程很是不爽地说了一句。

“经过鉴定,李石柱的伤势应该是几个月前,而且伤势较重。刚才你说李石柱,当时在聚众闹事,他被打伤还会去闹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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