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2 / 2)

加入书签

曾省长带着刘小根与铁芒,在路人的指引下,去了“光明大科”房产公司,办公室里只有几人办公,“经理在吗?”

一名工作人员说:“不在。”

“哪去了?”

工作人员疑惑的打量了几人一眼,“外出了。”

“哦。”

曾省长抬头打量了一下墙上挂的工商登记资料,1991年1月1日核准注册,为外商独资,注册资本4000万港币,董事长姓叫林光明。

怪不得叫“光明大科”!

曾省长没有急着对事件进行调查,而是先对开发商的情况作深入了解,他去了工商行政管理厅,了解光明正大公司情况,董事长林光明是香港人,已经快60岁了。其履历显示,其曾在香港一家贸易公司和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过总经理职务,并受后者指派到三江担任“光明大科”公司董事长。

一个细节是,在光明大科工商登记生效前的1990年12月28日,该公司便已经三江省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获得了三江省三环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1991年至2000年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公司并未启动该项目。

在此期间,公司因资金原因造成营业执照年检迟延,并经过一场官司才重新拿回了开发权。工商资料内一份《情况说明》表明,由于不能提供完整验资报告,光明大科公司2000年年检因故迟延。也就是说,在登记注册10年后,注册资金仍未到位。三江省工商管理厅2000年1月下发通知称,逾期不缴清出资,将吊销该公司。

曾省长还通过其他方面了解到,另一场官司则差点让光明大科公司失去这个项目。2000年2月,三江省国土资源厅以地块一直闲置为由,作出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决定。后经省高院终审判决,公司才重获该旧城改造项目。

董事长下面还有总经理,总经理才算是法人。

事实上,在曾省长的了解过程中,屡闻相关开发商具有深厚背景传言,说总经理是三江省的本地人,他就此向国土资源厅求证,结果田土资源厅否认了,“公司董事会怎么可能用咱们三江省的人,肯定不会。”

对具体情况,国土资源厅表示,“不清楚。”

工程项目的房屋搬迁工作,自然也是由国土资源厅主管,对梅佳这位女房主的情况,曾省长听到最多的是,其在高调声明私有产权的同时,梅佳异常小心地保守着关于自己的其他任何情况,她对于自己有什么后台一说,一直否认。

“她只留了一个手机号,要是电话关机,就找不到她了。”

曾省长在深入了解情况的时候,问及怎么找到这户主,得到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如此。

刘小根拨了几次电话,还真是关机。

这个难以纠缠的人不仅牛逼,要找到她就更加难了。

好不容易从梅佳以前的一位老街坊邻居处获悉,梅佳曾是三江百货公司的一名售货员。

当天下午,曾省长就去了百货公司,百货公司党委陈书记介绍,梅佳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人,为三江省城人,有一兄一弟。七十年代她高中毕业后,家里为她办理了病残留城手续,在家中待业两年,这两年时间她曾自学法律以及经济管理课程。七十年代末,经过推荐,梅佳有了第一份工作,成为三江百货公司下属的一个片区百货商店的营业员,主要工作是卖布。八十年代中期进入省百货公司工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