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7章(1 / 2)
北夷人爱养獒犬和雄鹰,这样的大狗,在军营并不招人注目。
做好这些,夕阳已经完全沉下西山,天地间暮色昏冥,除了巡逻卫队仍旧在一丝不苟的巡视,其他士兵大多都去用饭了,营帐外一片寂寥。
借着暮色掩护,慕容朝歌带着白狼,顺利带着一匹马,溜出了军营。
穆胜明带着一个侍卫,已经在等他了。
穆胜明看着朝歌换了粗布衣裳,但仍旧遮不住白皙娇艳的脸,把一个纸包递给她:“公主,你皮肤太白太嫩,会露了底,把它抹在皮肤上。”
慕容朝歌点了点头,把那疑似草木灰和木炭拌成的粉末涂在身上。
转眼间,美貌倾城的草原明珠,就成了一个肤色沉暗,干瘦干瘦的少年。
穆胜明又打量了一番,这才点了点头。
他和侍卫也是这种打扮,三人乍一看上去,倒还真像生活贫苦的普通百姓。
上马,一路疾驰,夜色完全笼罩旷野时,连绵到天边的天临国军帐出现在视线中。
天临人的军帐,守卫得比北夷人更严密,三人手里也没有可以自由出营的令牌,不由犯了难,该怎么混进去呢?
就在这时候,一支百余人的车队出现了。
十几名士兵在旁护送,推车的是跟慕容朝歌一样打扮的民夫,车上载得的军粮和战马的草料。
慕容朝歌眼睛一亮,拍了拍白狼,低低吩咐了几句。
没躲多久,押车的卫兵就见前方的草丛中,蓦然传来一声狼嚎,紧接着,一个巨大的黑影瞬间扑到了眼前。
“啊!”
“有狼!”
“慌什么,只有一匹狼,杀了它,免得伤到别人!”
卫兵一阵慌乱后,立即组织起来,丢下车队,追向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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