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历数老登罪名(2 / 2)
见所长陷入两难之境,林北笑了笑,该他上场了。
“所长,其实这事儿很简单,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办不就好了。”
“法律是规定75周岁以上老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并没有说完全不处罚吧?”
“而且刑法当中更加没有‘法不责众’的概念。”
所长扭头看向林北,“你是?”
林北笑眯眯道:“我是赵栋梁的朋友。”
赵栋梁紧接着说道:“他的话就代表我的话,他的态度就是我的态度。”
这话的意思就是明确告诉所长和在场这些老登,林北说的话就相当于是他说的。
所长点点头,知道林北话还没说完,便道:“小伙子你继续。”
“首先,这些老登......呃......”
说顺口了,林北一下没搂住,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
但当着对方的面,这么说总归是不合适。
万一有几个暴脾气的跑过来动手打人就不好了。
所以林北立刻改了口。
“老人,这些老人偷南瓜的犯罪行为已经是证据确凿没什么好说的,而且金额也非常大,明显涉嫌盗窃罪。”
“甚至我有理由怀疑,昨天晚上的行为,可能涉嫌抢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的量刑有明确规定:”
“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盗窃罪的量刑有明确规定:”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抢夺罪!
并非抢劫罪。
这是刑法规定的两个罪名。
看上去很像,其实有本质的区别。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抢走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会伴有暴力、胁迫等方法。
而抢夺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显然,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性质也更加严重,在侵犯财产的同时,很可能也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人身安全。
是“八大罪”之一。
所谓八大罪,指的是八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恶性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抢劫罪、强歼罪、放火罪、贩卖面粉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
这八宗罪,即便是未成年人触犯了,都得承担刑事责任。
这是在刑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的。
所以有人觉得,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后果。
这种想法明显是错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的是八大罪,那照样不好使,刑事责任是逃不掉的。
至于抢夺罪,主要侵犯的是财产权利,很少会侵犯到人身安全,因此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小的。
社会危害性,就是两罪的一个很主要的区别。
另外两罪还有一个区别。
抢劫罪基本伴随着暴力,或者胁迫,而暴力和胁迫的对象,是财产所有人,也就是被害人,简单来说就是可能会对财产所有人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他如何如何,让他不敢反抗,只能乖乖交出财物。
而抢夺罪的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是财物,往往是趁着财产所有人不备,趁他不注意,将他的财物据为己有。
......
在老登偷瓜的事情当中,他们的行为更加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要想成立抢劫罪是比较难的。
再加上双方年龄、体质等的差距,后面上了法庭,合议庭也不太可能会将这种行为定性为抢劫罪。
若是以抢劫罪来起诉,还真可能让这些老登脱罪。
抢夺罪,才是最明智的!
也是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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