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2 / 2)
江老夫人失笑。
说她大方有些时候真小气,说她小气有些时候也真大方。
也不知道这孩子小时候都经历了些什么。
算算时间,安水郡的第二封信应该到了吧。
江老夫人打起精神,由檀月扶着坐上马车,“回江家。”
在耐着性子等了两天以后,第二封信果真到了。
不同于上次的厚厚一沓,这次居然只有薄薄的三页纸。
这让江老夫人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姜笙从八岁到十一岁的四年就写了十五张纸,怎么前八年的人生才只有三页纸呢。
她颤抖着打开,第一页的字就触目惊心。
孤女姜笙,襁褓中便辗转至安水郡斜阳县,被人扔在县城的大道上。
有心善的婆婆将她捡回去,用糙米糊喂养至一岁半,因病撒手人寰。
才将将会跑的婴孩伴着婆婆的尸首,靠馊掉的米糊活了七天,被邻人发现,落葬了婆婆后,由邻人捡走。
邻人喂养至两岁,因为生下幺儿缺乏口粮,不得已狠心将她丢弃在十里镇的集市上,再次被一对夫妇捡回去喂养,只可惜没多久也有了自己的嫡亲血脉。
当饭不够吃,没有血缘的姜笙只能再次辗转街头,捡烂白菜梆子啃,吃别人掉落的残渣,睡流浪狗的稻草窝。
也有好人不忍,见到便喂上两口,陆陆续续活到五岁,虽然虚长了年龄,却因为常年饥寒而生的头大肩小。
期间有九岁的流浪儿与她结伴过一些时日,互相给予温暖,度她几分美好,可惜也只过了大半年,便被更强的乞儿诱惑走,加入那个欺凌弱小的团体。
同年冬天,五岁的姜笙在雪地里险些没撑过去,是张香莲给了她热水热饭,又将她带回十里铺村的破庙里,才让她有了个不像家的家。
五岁到七岁,因为愈发机灵开始学会抢饭偷食,被打过不下七八次,有象征性给两巴掌的,也有将她打到浑身青紫,三天不能动弹的,幸运的是都活下来了。
幸运,真是个讥讽的词。
你可以称她幸运地活了下来,也可以认为她不幸运,才遭受了这样的苦难。
江老夫人低着头没说话,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信封上,晕染了墨字。
檀月在旁边满脸担心,又不敢出声。
再往后翻,是姜笙年龄的推测。
婆婆邻人的描述,当时襁褓里的姜笙应该有六七个月大小,再往后的体型没办法判断年龄,但是叠加起年限,跟姜笙现在的十一岁是对得上的。
据邻人回忆,当时的姜笙又白又胖,虽然饿了一天嗷嗷大哭,但声音洪亮身体健康,以至于整个村里的人都在疑惑,谁会把这么正常的孩子给丢掉。
唯一的疑点是,裹孩子用的包袱皮非常普通,并无任何富贵人家的特征,就是最普通不过的棉布,并不能拿来证明姜笙的身份。
当然,这是针对外人来说的。
只有江老夫人明白为什么,想清楚前后,她目眦欲裂,手中拐杖狠狠拄在青石板上,“这个该死的东西!”
“真是,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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