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出海许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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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清宫中的朱见深看着朱仪在宁波的奏章。

  李贤选择了在福建泉州,派人协助朴宁儿,朱仪等人筹备海事司。

  而徐有贞就选在了浙江的宁波,协助筹备海事司,远海都督司。

  朱仪,朴宁儿两个人到了宁波也小半年了,从最开始的束手无策,到现在小有起色,朱见深也是看着的。

  朱仪接管了宁波水师,朴宁儿也开始借着宫里面来人的身份,游走在苏杭等地,寻找第一批想要获得出海许可的商人。

  出海许可,是朱见深内阁诸多辅臣商量下的产物。

  商人得到出海许可官文之后可以合法允许出海,归属于海事司备案,要从在宁波修建的大明海港出海,出海之前,要查看货物数量,价值,统一记录定下价格,朝廷收取一成的利润,也就是三十取六,当然朝廷收起的税银是根据定下的价值收取的,你在外面卖什么价格,就是你自己做主。

  原则上,每十艘的出海船只,会有两艘水师战船护送,共计四百余人,而出海的商船上面,要是商人有需求,可允许配刀具,弓箭,朝廷最先制造出的鸟枪也可配备,这些武器,都要在海事司登记在案,商家从南京军需司正规渠道购买,刀具,弓箭,鸟枪身上都有编号,但这个东西在回来的时候,要留在船上封箱,由海事司小吏查看,若是有人拿着带有编号的武器出现在大明的任何一个地方,斩杀持械之人,斩杀海事司小吏,若是在别的土地上与土人发生战斗,遗失的,也要记录再案…………

  就差明说了,你们出去能卖点东西,就卖点,不能卖也不能亏本啊,你们抢夺银子,珍宝,大明也不管,只要进了大明,老老实实的,都不会有事…………

  当然,这个虽是朱见深想的,但背锅的人是朱仪。

  让百姓合法拥有武器,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不曾有过,于谦第一个吹胡子瞪眼,可被徐有贞,朱仪,李贤等人,说的没了脾气。

  外出做生意,到了别人的地盘上,没了武器,没了威慑,这不就相当于羊入虎口了吗……………………啊

  出海,都是男丁,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要是自家的男人在海上遭遇了不测,一个家都垮了。

  所以朱见深就弄出了一个出海许可,一是为了海事司能够更好的管理商人,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出海的那些普通百姓有一个保障。

  一张出海许可,需要两千两白银的抵押。

  当然这个银子也不是朝廷收取的,而是对出海船只的船上人员预留的、

  大海之上,条件极其恶劣,若是有人员伤亡,便要用这两千两的白银进行抚恤,而出海的货物若是出现了滞销,赔本的话,这笔银子也要发放出海百姓的薪水,每一趟出海,出海许可的官文上面,都会详细记载所遗留的银子数量。

  当然这个条件对商人是很不公平的,但没有相对的公平,若是非要倾斜,朝廷只能朝着弱势一方倾斜,这是亘古不变的。

  而且都能抢了,有枪有炮,你还赔本,你配出海做生意吗……

  并且在江南等地,初步只颁发一百张出海许可,没有实力,你别来,没有冒险精神,你也别来。

  起初,朝廷的海事司在宁波正式成立,五品衙门,最高主事为五品官,提督太监没有品级。

  而下面各层的官员,只有二十人,最低的为记录,从九品。

  而后开始大规模的招收小吏,当然这个小吏也是有要求的,卫所士兵,水师士兵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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