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前任(1 / 2)
余欢大学是在首都读的,距离这里千余公里外的北方。
要问为什么——余欢从小到底都没出过F市,一直想走远一点看看,而老师正好推荐了首都的学校。
和一般女生无甚差别的大学生活:学习,参加社团活动,捯饬自己,谈恋爱——
余欢的初恋是大二的时候开始的。
对方和余欢同一个社团部门,读文学专业,是学长,也是余欢宿舍里时常被室友们谈论的对象。
一开始余欢和其交流不多,体会不到室友们为其痴迷的原因——尽管对方长了一张不错的脸,辩论也很厉害——但听室友们谈论的多了,她竟也渐渐认可了对方的优秀。
于是当后来学长开始追求她,室友也被收买了各种助攻——余欢便在半推半就中和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关系之初,余欢并没有多喜欢对方,但女人似乎都难免俗,总会因为感动,而对一直陪伴自己的人产生依赖和爱意。
等到毕业时,余欢已经决定留在首都了。
男友也是外地人,对方的父母一直要求对方回去,并托关系给他安排好了不错的工作——
男友虽然因为余欢决定留在首都,但坚持了两年后还是放弃了。
因为生活的压力,因为同居后显露的越来越大的观念的差异,因为彼此忙碌对感情的疏于打理,还因为余欢薪水逐渐超越男友,对方自尊开始微妙的失衡——
男友最终决定回老家接受父母的安排。
分手是双方认真交流后的理智决定,但分手的后劲又是巨大的。
哪怕当时余欢不觉得有什么,哪怕理智知道关系已经结束了,可大脑某些区域还是不会不由自主地活跃,让她不由自觉的想联系对方,一遍遍回忆和对方在一起的事情……
物是人非让人煎熬。
余欢在首都继续坚持了半年,最终在一场大病中,因为父亲的一句“回来吧”,而选择了回到现在城市。
比起首都,这里气候更好,离家更近,同样是国际大都市,不愁工作的发展;也有不足——这里没有法律界的校友,没有积累的人脉,几乎等同于重新开始。
但好在余欢入学早,毕业后工作了两三年,也不过刚满二十四岁。
她还能吃苦,学东西也很快。
她找了一份新工作,重新忙碌起来,而新的恋情也在不久后接踵而至。
余欢的第二任男友——说来老套,是相亲认识的。
余欢一开始只当应付长辈,尽管对方样貌收入都还不错,但她始终对她提不起心动的感觉——好在对方没有展现出急迫的目的性,只说当个朋友互相了解,余欢也就同意了。
两人交换了微信,对方开始主动找她,他不会像一般相亲对象那样每天早安、晚安;他只会挑一点生活的趣事分享给她——
那段时间余欢工作很忙,很多时候不能及时回复消息,对方也不在意,不管她什么时候回,他态度一样好,并且总能在她快要将天聊死了恰当地接那么一两句话,让话题得意延续。
久了,她发现和他聊天挺舒服的,加上两人有不少共同话题——后来又约会了几次,两人便开始试着交往。
余欢的第二任男友是那种很会来事儿的人。
交往初期,余欢几乎挑不出错处;他总以她的意见为先,各种细节到位、体贴入微:会在她忙的时候帮她定闹钟确保她不会错过重要的时刻,会在她生理期时随时在车上备着红糖水,去哪儿都先主动报备行程——
可就是这么一个体贴的男友,余欢某次却无意撞到了他和别的女人约会——
“她是家里介绍另外的相亲对象。”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是不想给你压力,其实家里很着急让我结婚,但你说你近来两年不想考虑结婚的事——”
“我妈这段时间身体越来越不好,我推不过,那个相亲对象,我就和她吃过两次饭而已,真的,我保证,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前男友被抓包后,如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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