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chapter3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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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成其实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中世纪氛围浓郁的城市。

只是大多数时候,他更习惯将“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概念严格区分开来,从生意人的角度理性分析,比起继承了豪放勇莽品格、直来直往的苏格兰人,他也显然更喜欢和摆脱不了旧日贵族气换句话说,更喜欢在表面排场上下大手笔的英格兰人打交道,实现虚伪奉承基础上的互利双赢。

因此,此前百分之九十来到英国的期间内,他实际极少在爱丁堡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停留,这习惯一直持续了许多年。

哪怕直到后来,他一度常常游离于工作之外,长期因私待在爱丁堡,但他也宁可隔空指挥伦敦的地产项目,而不曾在爱丁堡投过丁点重资。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就在那一年,依靠和伦敦那两个没落贵族打交道的经验,他将华人街的核心街区和平纳入囊中,同时依托客源引流,就近开发大型商场,又利用华人的普遍聚集性打出“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新兴概念,兴建旗下三期高级住宅区,很快大获成功。

正如财经周刊多次点评所说的从金融学或心理学,任何角度而言,他都是个商业嗅觉极其敏感的天才。

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天才,当时却是在离婚的极度焦虑中,在距离前妻住的爱丁堡大学旧校区宿舍不过一个街区的单身公寓里,完成了这次商业生涯中不可忽视、载入人生履历的重要一笔

是的。

其实,完全背离舒沅的预想,他找到她的速度,远超她幼稚的想象。

试想以他的经济能力和社交广度,如果真的想要找到她,难道还不简单

无非是列出dr古的人脉所及,一一排查比对,很快,他就联系上uc的布莱恩教授,继续往下摸查,又排除了数所名校,“最危险也最安全”的爱丁堡大学随即成为了不二之选。

因此,与她记忆里的那段“惊险逃亡”不同,实际早在她入学的第一周,他就已经找到了她。

在人群中,他装作无意,而强忍复杂心情,远远看向她。

大概是因为语言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

那时舒沅经常呆在爱大图书馆外的大草坪,试图融入大家的课余活动来提高口语那曾是她在港大的时候努力了千百万次也不敢迈出那一步,当时蒋成就说过,“如果你不想就别做”,反正他会不就够了所以她只是笑笑,就选择放弃。

但那一天,舒沅却竟鼓足所有勇气,他眼瞧着她深呼吸又深呼吸,最后提起熟悉的笑脸,参与到小组读书会中去。

在那里,她收获了来到爱丁堡的第一个朋友,同样来自中国的林柿。

就像突然的离婚那样,她突然的改变也出乎蒋成的预料。

于是到后来,她越是在读书会上结结巴巴却大方开朗地介绍自己,他的心里越是怒火沸腾,无处宣泄。

他甚至试图从她脸上找出哪怕一丝背弃家庭、放弃那个孩子的后悔和踌躇,但是一点也没有。

她的脸上只有交到新朋友的快乐,那种受宠若惊,或者说恍然大悟,“原来交朋友是这样的”、“原来同学是这样相处”的表情,他轻易就能读懂。

说一点心疼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但他还是不能理解她的选择。

难道爱他和“找到自己”之间有不可弥合的矛盾吗他从没说过不愿意让她独立,让她完整自己的人生,只是她从来不主动提起,他也就以为不重要罢了。

他不是她,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就心有灵犀

一边郁闷着,他还是继续观察着她。

看她就像什么都好奇的小孩似的,之后频频出没于社团的迎新会,参加了很多社团,譬如戏剧社,譬如合唱社,甚至“恐怖小说爱好者”社,然后吓得抹着眼泪和同学一起跑出门尖叫,两个人蹦蹦跳跳,最后四目相对,捧腹大笑。

也看她红着脸第一次出演话剧,出乎意料完成的很好,谢幕时毫无芥蒂和所有人拥抱,在合照时扬起灿烂笑脸。

那全是他已经很多年都没看到的表情,却在异国他乡,轻易分享给了他人。

凭什么啊。

凭什么他傻子一样亦步亦趋,她却能和别人相处的这么开心

原本是想要看看她“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结果作为观众的某人,看得更一口气上不来。

一气之下。

他回头就在离婚案里直接要求冻结她名下所有自己有关副卡,也要求律师严格进行财产分割公诉。

原话是“一分钱也不给除非她主动提出跟我面谈。”

然而原本预料的局面却根本没来。

相反,律师很快给来答复她一分钱也不要,只求快速结束这场婚姻。

“那就让她净身出户”

“是,老”

“还真能净身出户你疯了吧没钱她怎么过”

“不是,老板”

律师为难“主要是太太不是,舒小姐那边,也是一样的诉求,她不要求财产。”

“那就让她该怎么样怎么样,细节问方忍去,别来烦我”

律师连连应是,灰溜溜挂了电话。

他很少在外人面前发这么大的脾气,那天卻实在忍不住咬牙切齿,气得差点摔了手机但不知想起什么,动作却又顿住,只是气呼呼地闷坐一夜。

那一晚,他甚至也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要直接去找她问清楚这么绝情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因为他曾经写过的狗屁日记

行,那他道歉还不行

还是因为他从前不喜欢她,那现在喜欢了不就好了吗

他甚至都已经想好,哪怕是因为她不喜欢天方,讨厌他的公事公办,他也可以破例一次,用手段把叶家挤出董事局,甚至直接把天方的股份当礼物送给她。

那不过是他成功路上一块比较突出的垫脚石而已,只是她一句话的事其实,如果她会提要求的话,在八年的婚姻里,她早已经有很多次机会得到它,犯什么去和叶文倩个路人生气

想不明白,越想越烦。

然而第二天早上,所有的勇气和冲动,又在突然看见她和林柿开开心心手挽手去食堂吃饭的背影时,突然却步。

再给她一点时间好了。

当时他想。

如果宁可放弃一个孩子,摧残自己的身体,她只是想要自由,他会证明给她看,至少,他不是不可以给。

那之后,有赖于爱大合理的旁听课制度和开放的校园环境,蒋成甚至还抽空听了不少“前妻”的校园大课。

就像在港大的时候那样。

无论人满为患还是寥寥几个人听课,她每次总是第一个来,占了第一排,和每次在最后一排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咬牙切齿盯着她的某人不同,永远勤勤恳恳地做满一整页笔记,从前会分给他抄,现在则是和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分享。

后来,她开始敢于用非母语勇敢站起身来发言,用抖得好笑的声音,力所能及答完每个问题;

再后来,课后围着教授问东问西的身影里,也多了一个怯生生背影。

他不得不承认,唯有那种时候,她几乎是整个人都发着光的。

在彼时的爱大文学院里,大概也没有人不喜欢她教授们欣赏她的好学,同学们感谢她的不吝分享,连她们宿舍区隔壁那些不怀好意他认为的的男同学,也都拼命一个劲往她那栋楼去凑,只为了蹭一顿香飘十里的中餐。

大概只有他对那样的她越看越讨厌吧。

甚至越看越怀疑难道真的是我让你不快乐吗是我让你变得黯淡无光吗

他一直以为自己曾拯救了她的人生。

也一直以为,无论是恩情还是爱情,她理应永远忘不了他,分别只是一时的矛盾,总有一天会解决。

然而就在那滞留爱丁堡接近半年的某一天里,他才好像忽然明白也许她真的,经由那些他看来不过是随口一提的文字,并不伤人的忽视,在某一天,把她对他的爱杀死了。

爱的消亡,原来是从来不给人提示的。

或许只是一句话,或许只是一个岔路口的选择。

正如很久以前,他笑话着网络上那些矫情的男男女女,什么“不想离开的人往往看起来最犟,却会在闹脾气后默默收拾好一地狼籍;真正想离开的人,却在某个天气大好的晴天,穿上外套,平静地和你告别,然后再也不再见。”

他隔着许许多多排的人群,隔着无数目光,就那样打量着她纤细伶仃的背影,试图揣测她的心意。

他真的努力过。

即便那在旁人看来愚不可及,即便连舒沅本人,甚至也从来不知道他的努力。

不知道他曾经在她背后,和她一起尝试过难吃的啤酒炸鱼排薯条套餐,喝她抿了一口就直皱眉推开的威士忌。

不知道他看过她在秋天穿着格子裙,围着羊绒围巾小跑着出门,和她一起在永远派对看不到头的大象咖啡馆门前等过一整个下午,最后在隔壁的隔壁,几乎异口同声吐槽着糟糕的茶点。

不知道,他曾经和她前后脚登上卡尔顿山看日落,走过英里大道,去到王子大街,她为吹着苏格兰风笛的街头艺人放下五英镑纸币,而他给了两千英镑,告诉那个艺人,如果以后再看见这个女孩经过,请给为她吹奏fortheoveofarcess。

那是最严酷的冬天。

他告诉自己,如果到新年,她依旧没有回过头,那么他的自尊不允许他继续留在这里。

于是,在新年狂欢的火把游行上,他戴着墨镜与她擦肩而过,那是他们最近最近的一次,也是最远。

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

那之后,他离开爱丁堡,去往伦敦。

他读不懂她。

那他放她自由,这样能不能,也算爱她的某种方式

偷偷去出席毕业典礼那天,蒋成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在养云门前意外迎面撞上,她装作不认识他,于是他也装作没注意,却还忍不住回头就去吓唬小屁孩那天他也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收到r请柬那天,他告诉自己真的是最后一次。

在赌场,满盘皆输让给她赢,面对richard,不受控的开口维护,每一次他都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他以为自己能控制,够高傲。

以为自己能忍住,能不回头。

结果次次破例的都是他。

还好,这些不为人知的往事,他绝不告诉给她。因为其实唯一的答案,他何尝不清楚,只是这么多年,他一直不敢承认

他其实早就被她驯服,磨平了伤人的锋利爪牙。

说出去她也不信吧

她的评判标准那么多,而在他这里,仅仅是因为他真的很爱她,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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