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论诗(1 / 1)
“这张世叔也是,好好的院子里头,修什么八卦阵。这里又不是桃花岛!”转过一个亭子,两个路口儿,按照张青蘅的指点,张潜终于找到了先前“出逃”时的角门儿,一边迈步往里走,一边在心中偷偷吐槽。
想到桃花岛,他又禁不住想起金庸笔下那个精灵古怪的蓉儿。可惜的是,聪明的女孩儿,才不会像黄蓉一样,给靖哥哥用两块压扁了的点心就骗了去。
人家不禁禁要靖哥哥的专一,还想要杨康的帅气,欧阳克的温柔体贴。如果你啥都不沾,最好自己躲远远的,别惹讨人嫌。
“不过,人家靖哥哥好歹还有一匹汗血宝马,搁在后世,那就是顶级超跑。而张某人呢,好像练马都不会骑!”在心里头,又吐了自己一句。他苦笑着扭过头,向后张望。
隔着竹林和树木,红宝石少女的身影已经无法看见了。却隐隐约约,有笑声伴着秋风传了过来,不知道是来自她,还是她的表妹张青蘅?
“用昭兄,你刚才去哪里了?让我这一通好找?”还没等张潜来得及决定,是站在角门下继续分辩一会儿,还是去欣赏草圣张旭的书法,王之涣的声音,已经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啊?我刚才随便转了转!”张潜楞了楞,循声扭头,“从贺博士那边回来后,没看到你。我跟其他人也不熟悉,所以就随便走了走!季凌找我有事么?”
一口气把所有的话说完了,他忽然又察觉到自己的解释很多余。赶紧笑了笑,快步走向王之涣,轻轻拱!”王翰跟王之涣相识甚早,深知并欣赏后者的才情,立刻笑着在旁边帮腔。
然而,此时的王之涣,却不怎么喜欢写诗。见张九龄和王翰都把话头对准的自己,果断“祸水东引”。“让用昭兄写吧,我就不献丑了!我最近才思枯竭,连笔都不敢提,更甭说做诗!”
“季凌休要拿我当挡箭牌,我才真是不擅长此道。”张潜先前被张说给打击了一通,早就对自己的写诗水平失去了信心。不待大伙将目光转过来,就笑着摆起来让人唇齿留芳!”
“子羽的《寻菊》和你的《送别》,各有千秋。但你的送别,既有重阳登高之意,又把今日桌上美酒给写了进去,如果我是考官,肯定点你为榜首,让子羽去做榜眼!”张九龄最近几年,仕途不太得意,所以心境更容易被《送别》一诗所触动,笑着在一旁补充。
周围的青年才俊们,又纷纷开口。反复对比《送别》与《寻菊》,最终,还是认为王之涣的《送别》略胜一筹。
正品得高兴之际,大伙耳后,却忽然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嗯!自古诗文,就没有个确定标准。如同百花,春兰秋菊,各自芬芳,你非要说那夏天的荷花是第一,未免有失公允。要依卢某之见,今日大伙所做,各有千秋,这首《送别》,远远算不上最佳!”
说着话,卢莛那肥胖的身体,就如同水缸般挤了进来,将周围的年青才俊们,挤了个东倒西歪。
张九龄年纪略长,又是宦海里沉浮过的,自然不屑与他争执。但王翰年纪跟张旭差不多,身后的太原王又不输于范阳卢,立刻忍无可忍。
当即,他在鼻孔里冷哼了一声,笑着道:“春兰秋菊,当然各自芬芳。可如果旁边放一团狗屎,大伙鼻子再堵,也能闻得见其臭。至于诗文,虽然从古至今,也没一个固定的评判标准。但总不能自己说好,再拉上七八个半桶水帮腔,就宣称远超曹子建,不输骆宾王了!”
那卢莛原本还想,借机跟大伙赏析一下,自己那首大作的妙处,顺便再请琴律大家帮自己合上曲子亲自弹唱一番,以便留下个才子美人的风流佳话。谁料迎头被王翰敲了一顿棒子,难免要恼羞成怒。当即,抬起一根胡萝卜粗的手指,径直点向王翰的鼻梁,“竖子,你在说谁?”
“我在说狗屎!”王翰稍微侧了下身子,对他的威胁不屑一顾,“至于谁是那拉屎的野狗,就不要自己跳出来恶心人了。诗文写得不如季凌,王某承认。而如果非要王某承认,那条野狗把屎拉得很漂亮,呵呵,不知道他是羞辱王某呢,还是羞辱整个诗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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