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让离婚了,一直在找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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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克斯是北欧的一个小镇,地处偏远,很清静。

八月的弗克斯已经很凉爽了,某户人家窗子里飘出来一阵舒缓悠扬的钢琴声,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秋日私语》。

小镇里有一颗老橡树,树干粗壮,两三个成年男子合抱才能抱拢,这棵橡树枝繁叶茂,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丝丝缕缕的洒下来,照在树下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皮肤白皙的男人,穿着牛仔裤和浅色的衬衣,下摆扎进皮带里,他靠在树干上,双眼闭着,睫毛卷翘又整齐,他像是睡着了,微长的头发快要遮住眉毛,睡颜看起来十分柔和。

他鼻梁高挺,可能是做了一个好梦,唇角微微的扬着,勾出迷人的弧度来。

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已经合拢了,手指被夹在正在看的那一页。

远处跑过来一只毛色黑白相间的边牧,它腿有点短,但是跑得乐颠颠儿的,两个软趴趴的耳朵也随着动作跃起落下,十分活泼。

边牧嘴里叼了个篮子,篮子里面放着包装完好的肉、面包、果酱和蔬菜等,还有找的零钱和一张纸条。

到了树下,它把篮子放在一边,用毛茸茸的脑袋去蹭男人的脸。

男人皱了皱眉,眼眸睁开,是一双好看的、清亮有神的桃花眼。

见主人醒了,边牧于是又叼住篮子,把篮子叼到他的手边放下。

男人看了看篮子里面的东西,把纸条拿出来看了看,笑了,去揉边牧的脑袋,“安德森太太多给了一根香肠,是给你的。”

他把书也放进了篮子里,拎着篮子站了起来,吆喝:“dog,走,回家了。”

说着就往前走,边牧也跟着他走,一人一狗到了一片芦苇荡前。

成片的芦苇花开得正好,在阳光下随风摇曳着,白绿色的一片。

芦苇荡旁边有一座二层小楼,外面围着篱笆墙,慕羽打开篱笆墙走在前面,边牧就在后面关门。

踏过草坪中央的石板路,进了屋,依旧是边牧关门。

慕羽吃得简单,拿了两片面包放进盘子里,端着就去了餐桌,边牧一直围在他脚边转,他于是拆了安德森太太给的那根香肠,切了给边牧放进碗里。

边牧的碗就在餐桌旁边。

香肠香味儿浓郁诱人,边牧坐在旁边,伸着舌头不停的呼哧呼哧喘气,却没有动香肠,而是抬着脑袋,盯着自己的主人看着。

慕羽给自己的面包抹了果酱,咬了一口,边牧才低下头来吃自己的晚餐。

这个地方,慕羽待了四年。

当初从风扬离开以后,他好几天没睡觉,也不是不想睡,就是睡不着。

他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到了另一个国家,在飞机上看着窗外的天从亮到黑,又从黑到亮,他闭上眼睛想睡,可脑子里都是江让的脸。

他走了很多地方,都是各个国家的小镇。

他没有交朋友,都是一个人,甚至好几年没有再办手机卡,每到了一个地方,就用当地的公用电话给杨晓打电话报平安,让杨晓别担心他。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事情做太闲了,他的大脑开始变得很混乱,有时候半夜惊醒,他浑身大汗,以为自己还在秦云开身边,忙开了灯,看着周围的布置才能想起来,哦,他跟秦云开已经没关系了。

他更多时候会想起江让,但是分不清江让对自己是什么感情。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他脑子里都是江让,有对他恶语相向的,有对他关怀备至的,有江让威胁他强迫他的,有江让保护他照顾他的。

他记得江让说过恨他,巴不得他死,可他又记得,江让可以用自己的命来换他的命,江让为他断了一条腿,江让说会离婚……他是介入别人婚姻的第三者,他给江让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他自己也会算算日子,觉得江让差不多应该出院了,有时候算算时差,就会想江让和苏兰嫣母女是不是一家三口正其乐融融的围在一起吃晚餐。

他在澳洲跟人一起放过羊,在英国的街头喝得烂醉如泥过,他在意大利的教堂虔诚祈祷,也在美国的农家里借宿,跟主人家一起过当地的节日。

他居无定所的走了三年,见过了很多人,看过了很多风景。

有一天,他在海边看着远处的海平线,想着都那么久了,秦云开应该为难不了江让了吧?江让不会再在秦云开手里吃亏了吧?

他想得入神,海水慢慢涨了潮,到了他的小腿,他没注意。

后来,有人拉他的手,他低头一看,是个穿着裙子亚洲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正仰头看着他,一双眼睛映着细碎的阳光,很好看。

小女孩用普通话问他:“叔叔,你为什么站在这儿?”

他很久都没有说过普通话了,异国他乡听到母语,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又或许是因为想到了苏子沫,他对这个小女孩就更加觉得亲近,他蹲了下来,刮了一下她的鼻梁,“你一个人?”

“没有,我爸爸妈妈在那边。”小女孩指了一个方向,抬起小脚踩了踩水,“爸爸说要涨潮了,你不要在这里。”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慕羽突然就很想哭。

他揉了揉女孩的头发,“在外面,要跟爸爸妈妈在一起,一个人不要乱跑。”

小女孩嘟了嘟嘴,没说话。

旁边传来一个女声:“玲玲,快回来。”

慕羽循声往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她的目光跟慕羽对在一起,愣了愣。

小女孩跟女人挥着手喊妈妈。

女人走过来,牵着小女孩的手看慕羽,一双眼睛睁得很大,嘴唇张了又合,好几次才发出声音来:“你……你是……你是慕羽?”

慕羽当即起身,把脸转向别处,“不是,你认错人了。”

女人“哦”了一声,把小女孩抱了起来,“对不起,你长得跟我以前喜欢的一个演员很像。”

慕羽没出声,只是依旧看着海平线。

女人笑了笑,“那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演了好多影视剧,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自杀了,虽然被救了回来,但是他不拍戏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慕羽还是没说话。

他走了三年了,原以为,早该被人遗忘了才对。

对于他的沉默,女人并不介意,她抱着女孩要走,走了两步,又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回头看着慕羽,“如果你见到他,能不能帮我带一句话给他?”

慕羽也回头看着她,看着这个自己曾经的影迷,“什么话?”

女人附在小女孩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小女孩点点头,伸着胳膊,把手里的棒棒糖递给了慕羽,“叔叔,我刚刚拆开的,还没有吃过,送给你。”

慕羽看着那个桃粉色的棒棒糖,愣了好几秒以后才接了过来。

然后他听到女人说:“麻烦你帮我告诉他,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我虽然不知道他发生过什么事,但是他那样的人,应该好好活着。”

女人说完话,留给慕羽一个灿烂的笑脸,抱着女儿走了,不远处,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张开双臂走向她,把小女孩从她怀里接了过去。

他听见那个男人问:“那人谁啊?”

女人回答:“没谁,同胞而已。”

“在这儿能遇见,那也是缘分,我去打个招呼吧。”

“不用了,他约了朋友,一会儿就来找他。”

慕羽之前没有见过那个女人,但是那句话,却让他心里微动。

那或许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想。

他把小女孩送他的棒棒糖放进了嘴里,抬起头,举起一只手挡在眼睛上方,从指缝里看七彩的阳光,嘴里都是棒棒糖的甜味儿。

后来,他来了这个地方,这里有一片他很喜欢的芦苇,很大,他到这儿的时候是四月,芦苇抽了芽,嫩嫩的一片,特别好看。

就跟曾经江让告诉他的一样。

所以他就在这儿定居了。

四年,他几乎没有离开过,他养了一条狗,没有取名字,每次都喊它“dog”。

狗很听话,也很聪明,会帮他去买东西,能帮他办事。

他只在几天前回过一次风扬,这么多年了,他也只回去过一次,是因为杨晓结婚。

他答应过杨晓,她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回去,他曾经对杨晓失信过一次,不能再失信第二次。

他也知道,杨晓是一直不放心他,所以才会拖到那么晚才结婚。

七年,足够他把那些伤痛全都缓解淡化,足够他放下曾经的一切,开始正常的生活。

不过杨晓结婚的时候他是提前回去的,而且没有见别人,连顾长林都没有见。

杨晓跟他说了很多事,说秦家的两兄弟都在几年前死了,说方子先有了个男朋友,追了他两年他才答应,说小芦苇在三年前死掉了,她把它埋了。

不过对于江让,杨晓只字未提,他也没有问。

他没在风扬待很久,第二天一早就上了飞机,回了这儿。

他在这儿很好,他喜欢这里的淳朴的民风,喜欢这儿怡人的风景。

喜欢屋子后面这一大片芦苇荡,喜欢那棵粗壮郁葱的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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