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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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支书也支持这么干。

都说了无毒不丈夫,通电修路这么大的事儿,难道真指望着大队部的这几个人忙活啊?

全村都得出力!

也别说公平不公平的。

日子难过的,或是没有余力种东西卖出去挣钱的,那也不用交这份钱。

但你要是谋划着挣钱,用村里的路子,总该给村里做点儿贡献。

陈乔玉对此没有意见。

在她看来也本该如此。

集体的力量在现在是不可小觑的,往后好多年,也还是集体产业优于个人产业。

包括这次去县城也一样。

她是牵线搭桥了,但人家国营大厂,是要跟公社和生产队合作的。

靠自己就只能在小地摊上卖那么个仨瓜俩枣。

几千斤几千斤这么卖的,只能是通过集体的路子。

辉子妈他们几个听的半明白不明白的,有点儿担心。

跑过来问乔玉的意见。

陈乔玉把自个儿的想法说了:“咱们村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承包的地都没叫抽成。”

“自个儿有本事的就自个儿卖,借用集体路子的,自然就得给集体交钱。”

“别的不说,去集贸市场摆摊,都还要给个摊位费呢。”

陈乔玉说:“况且大队部这么决定也是有缘由的,金宝队长都说了,这钱收上来是还贷款的。”

“要是不先还贷款,一年好几百块钱的利息,最后还不是得卖集体的粮食去还钱?”

集体的粮食是谁的?还是村民的啊。

只不过是先还钱,少点儿利息。

另外就是叫能挣钱的多出分力罢了。

辉子妈他们似懂非懂的,但这么多事儿下来,甭管明不明白,反正照乔玉说的办就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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