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1 / 2)
现在街面上允许做生意的,其实只有集体产业,像柴爱花他们都属于是在边缘试探,并不十分合规,只是因为小本生意,没有人去管罢了。
陈乔玉这红薯粉的作坊,只能以大队集体的名义。
但这样就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了。
老支书说:“按说集体的产业,都是集体出力,最后集体分配,但是现在都讲究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这事儿就要先说清楚了。”
陈乔玉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给村里出租金,给干活的人发工钱,另外借用大队的名义统一收购原材料、进行销售,作为回报,我可以给大队一定的保底收益。”
“啥叫保底收益?”金宝队长立刻问道。
徐会计也补充道:“要是按照承包的做法,应该是按照固定分成,一成收益给的。”
陈乔玉点点头:“原则上是这样没错,但是我现在刚开始办这个红薯粉作坊,我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最后说不定还会亏……所以我想着还是给个固定收益,至少不叫村里吃亏吧。”
陈乔玉说:“我想个数,一年一千块,将来我的采购、销售手续,大队给我办,老支书,金宝队长,你们觉得呢?”
一年一千块,确实不少了,毕竟陈乔玉还负担着工资,还要给作坊租金。
算下来能给村里解决不少问题。
对陈乔玉来说,则是因为分成难以计算,不像跟舅舅家的一样,至少日常都是舅舅家老负责,她并不出手。
这红薯粉要是按提成算,她就得把细枝末节都给村里过一遍。
那要是从现代买的东西,成本怎么算?
卖去现代的利润又怎么算?
这些事太占精力了,还不如一次性多给一点,村里不吃亏,陈乔玉也轻松一些。
老支书点点头,姚金宝跟徐会计一起算账:“乔玉,那要是按这么算,一个人给你算二十块钱的工资,一个月可就是两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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