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县令求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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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微微摆了摆手:“小事,不必言谢。”

虞允点点头:“如此,那明日便动身如何?此去约莫六七日功夫,便能处理好此事。”

六七日,也好,还可以去其他地方散散心。

沈朝央答应了下来,而在后院跟沈朝书对诗的宋容卿不知何时站在两人身后,突地冒出一句:“我也去。”

虞允赶忙下跪行礼:“殿下,您万金之躯,此等小事何须您亲自动身?”

宋容卿伸出手敲了敲桌面,声音不容拒绝:“此事孤已决定。”

沈朝书不知从哪儿凑了来,也道为了体察民生,要跟着一起去。

体察民生是真,护着小妹也是真。宋容卿哪里不知道沈朝书心里的小九九,但他没有拒绝。

毕竟,在宋容卿眼里,沈朝书多了解了解民生,对他以后入朝为官大有裨益。

于是乎,四人便这么敲定了下来。

白清莲得知沈朝书兄妹俩要去隔壁镇约莫六七天,眼圈儿又红了。

沈朝央兄妹俩仔细安慰半晌,这才止住了白清莲的眼泪。

白清莲捏着锦帕叹了一口气:“老三走了,现在你跟老大也要走,我们这一家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团团圆圆?”

沈朝央挽着白清莲的胳膊,声音是说不出的柔软。

“娘,我跟大哥过几天就回来了,若是办事快,只怕不要五天便回来了。”

白清莲将手放在沈朝央头上,一下又一下用手指顺着她的头发,目光里是化不开的慈爱。

“阿央,娘知道你们都是干大事儿的人。能为百姓造福,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娘不拦着你们,只是,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说着,白清莲看向沈朝书:“你妹妹年纪小,你记得多护着她。”

其实沈朝书也不过比沈朝央大两岁而已,只是他向来沉默寡言,又总是板着脸,喜怒无色,看起来沉稳老练得很。

沈朝书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沉稳:“娘,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小妹。”

第二天一大早,百家村里的鸡都还没叫,沈朝央跟沈朝书便早早起来了。

虞允昨日告诉他们,清云镇状况最差,要先去清云镇。清琉镇在清琉城最西边,距离清云镇要两三天脚程。

是以他们今日早早起来,先去镇上跟虞允集合,再一同赶往清云镇。

白清莲早已替沈朝央整理好了包袱,沈朝央又有空间商场,自是不必多虑。

但沈朝书是个爱书如命的,即便这是只去不到七天,他依旧带了一摞子书。

马车里,两人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白清莲在马车里特意铺上了软垫,又放了抱枕,坐着舒坦得很。即便是长途跋涉,也不会觉得辛苦。

不仅如此,白清莲还将一些零嘴儿放在马车底座下的各种木箱子里,生怕沈朝央饿了,馋了,或是嘴闲了。

一家子絮叨许久,沈朝书才握紧了缰绳,冲身后的人挥了挥手。

鸡鸣声渐渐响起,狗吠声亦稀稀落落,此起彼伏,沈朝书的马车在村口停下,与宋容卿汇聚在一起。

两辆精致却风格迥异的马车齐齐往清流镇驶去。

此时的他们还不知道,将来会发生怎样惊心动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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