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易新容惊现秘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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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甩去脑里的胡思乱想,专心给他易容。过了两盏茶的时间,我收笔完工,将铜镜摆在他面前,让他睁眼。

恋凡见到镜中的人,首先是一愣,接着摸上脸,表情奇怪。

“怎么样,我的技术还可以吧。”我自豪说道。

“……”

“丑虽是丑了点,不过倒是很大众化的,这样就不会惹人注意了。”我看着这张有点惨不忍睹的脸,憋笑道。

恋凡脸上多了条疤,从左眼下角划到嘴唇,疤痕很是逼真,像是一条扭曲的蜈蚣贴在脸上。

“嗯。”

呃……恋凡真是好脾气,一点不悦的神色都没有。

“那我回去给自己易容啦。”我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他见着也过来帮忙,这时我注意到了他的手。

恋凡的手同众多使剑人的手都一样,拇指食指之间都有厚厚的茧,他的无名指与拇指指腹也有茧,这是典型的常用毛笔留下来的。

我脸色渐渐开始苍白,手下的动作也变得迟钝来,我端着收拾好的包袱,转身出门,踏出门框前,我回过头,笑看着恋凡:“恋凡,你说我是易容成帅哥好呢,还是跟你一样是个丑男好?”

恋凡先是目不转睛,眼神像是越过什么,看向远处,然后目光凝聚,落在我身上,眼睛微微眯了些,带着笑意,唇角勾起一小点的弧度。

“平凡就好。”声音淡淡的,像是没有情绪,然而带着些低沉与嘶哑,听着让人有些悚然。

我若有其事的点头:“好像是哦,太帅了太丑了,我们两个走在一起都会太显眼了。”

我转身跨门而出,回到自己的屋子,将我关好,在梳妆镜前坐下,看着镜中的人儿,才知道泪水已经湿了脸。

东瑾。

原来是你,东瑾。

难怪第一次遇见他,他就那么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腕,不愿松开;难怪那天在山顶的梦中,东瑾的手指的触感那么真实,原来这都是真的;难怪他总是用一种悲痛隐忍的眼神看我;难怪我见着他总是有种时曾相识的感觉。原来,恋凡就是东瑾啊。恋凡,不就是爱恋凡歌么。

为什么我现在发觉这一点,如果早点发现的话……呵,早点发现又能怎样,现在发现了又能怎样,要我和他相认么?不,我做不到。东瑾,我还是无法面对你,那么,你还是恋凡吧。

我对着镜子里泪流满面的自己苦笑,郑凡歌,你到底会有怎样的命运啊,到底会有怎样的下场,生不如死,万劫不复,还是死无葬身之地?

当我再次出现在恋凡面前时,我已经是个面色蜡黄的中年男子了,我敲开恋凡的门,愣都没有愣一下,难道我易容得很差么。

当天下午,我们动身继续向陈国出发,到第五天,总算出了苍梧国境,照这样算日子,我们大概还需二十天左右就可以到陈国国都了,而烙烬门就在那里。

残烙,你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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