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别做蠢事(1 / 2)
莫须有的罪名压在明澜身上,逼她就范。
沈厉最懂得用权势压人,明澜偏不想如他的意:“如果我说不呢?”
“看来你是不想那个人出来了。”
明澜急了:“你怎么能出尔反尔?”
“你没资格跟我讨价还价,做错了事道歉不应该吗?”
他又用这件事威胁她,为了孟菀,眼盲心瞎,一次次把她的尊严踩在脚底下。
明朗拒绝地不肯开口,咬着嘴唇沁出了一丝血丝。
从前明澜看他时总娇俏地红着一张脸,无论他做什么,她都用一双崇拜的眼睛看他,而今,面对他,连一句软话都说不出来。
明澜不肯道歉,他们就在原地僵持。
沈厉叫人送走孟菀,来到明澜面前,捏住她的下巴:“你不止一次对她肚子里的孩子下手,就这么讨厌她?”
“你觉得我应该对一个破坏我婚姻的小三抱有什么好感?”
她的确不喜欢孟菀,但也算不上讨厌。
只是被沈厉这么一激,难听的话便脱口而出。
沈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小三?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怎么算计到那张结婚证的?”
在爱情里,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
而明澜,对孟菀来说,从一开始就是第三者。
明澜挣脱沈厉的手:“滚出去。”
她从来不会对他疾言厉色,可这一次却没忍住。
身体的痛及不上心里的千分之一,哪怕已经对他心死,依旧会因为他的误会而难过。
沈厉没什么耐心:“想让那个人平安出来,就乖乖去跟菀菀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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