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五章 知法犯法(2 / 2)
完全没有大家同位公安系统内部人员的那种热情。
但想想倒是也很正常,毕竟人家沈青云是属于警务督察部门的领导,专门就是挑错的部门。
真要说跟自己这个公安局领导亲近,反倒是不太合适。
很快。
宴会就结束了。
沈青云带着专案组的人在县公安局这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入住了酒店休息。
按照龙泉县公安局的安排,专案组的人住在了酒店的五楼和六楼。
晚上的时候。
专案组召开了会议,沈青云按照跟林海鸣事先说好的安排,把下一阶段专案组的工作重点告诉了大家。
专案组成员们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他们本身就是听指挥做事,既然领导说要重新审核调查王行善的案件,那就重新审核好了。
没有人会得罪沈青云跟林海鸣的。
“请大家在审查的时候,务必要谨慎一些。”
沈青云看着专案组的成员们,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说道:“这关系到两个人的命运,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未来。”
听到他的话,所有专案组的成员的脸上,都露出了严肃的表情。
他们明白沈青云的意思。
不夸张的说,沈青云说的一点都没错。
如果王行善被确定有罪,那他的上诉被驳回之后,他肯定会被执行死刑。
但如果他是无辜的,这专案组的调查,等于是改变了他的命运,改变了他家庭的命运。
当然。
也会让侦破这个案子的不少人跟着倒霉。
………………
这一夜,很多人睡的都不踏实。
沈青云睡的倒是很舒服,毕竟对他来说,接下来的行动,将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早上起来的时候,沈青云等人吃过饭,便下楼坐着车来到了龙泉县公安局。
陈德林早已经带着李大龙等人在县公安局门口等候着。
县公安局的几个领导,沈青云昨天就见过了,李大龙他倒是第一次见。
“沈组长,这位是我们龙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李大龙同志,这次的案件,他是专案组的组长。”
陈德林主动为沈青云介绍道:“李大龙同志有着丰富的刑侦经验,是我们局里很有能力的一位同志。”
沈青云听到他的话,微微点头,看了一眼李大龙:“你好。”
“沈组长您好。”
李大龙连忙跟沈青云握手致意。
不管心里怎么想,这位可是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的总队长,人家是专门负责调查警务人员在工作当中的各种失误的人,自己绝对是招惹不起。
“走吧,咱们进去说。”
沈青云微微点头,却没有再说什么。
不过在心里面,对于这位李大队长,沈青云自然是对上了号。
按照王行善的说法,他当初被刑讯逼供,就是李大龙亲自动手指使的。
并且。
李大龙也明确的告诉他,不管他承不承认,这个案子都会扣在他头上。
说实话。
这样的一个人,沈青云对他很难有什么好感。
破案没问题,但明知道王行善这个案子有很大的问题,却依旧选择用刑讯逼供的手段来逼着他认罪,这就有点过分了。
为什么沈青云讨厌刑讯逼供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很多时候,如果警察选择用暴力手段破案的时候,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会议室。
“沈组长,这是王行善杀人案件的卷宗。”
李大龙把一摞卷宗摆在沈青云面前,对沈青云解释道:“所有的相关文件都在这里了。”
“好。”
沈青云摆摆手,林海鸣便带着人开始对这些卷宗进行审查。
看着专案组的人在那里忙碌着,李大龙等人的表情都很严肃。
他们很清楚。
这个专案组就是针对他们来的。
可这些人也没什么办法,谁让王行善的家属上访到了省里,他们也只能祈祷,专案组不要查出什么关键的东西。
“李队长。”
沈青云看到李大龙等人还在等着,便摆摆手道:“你们不用在这里等候,刑侦总队的同志会查看这些卷宗,如果有问题的话,会通知你们的。各位同志该忙什么忙什么吧。”
听到这番话,李大龙等人目瞪口呆。
纷纷看向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齐国泰。
齐国泰犹豫了一下,想起来的时候市公安局局长刘子光的嘱咐,便点点头道:“那好,你们就先回去吧。”
他都已经这么说了,其他人自然也不好说什么,纷纷离开了这里。
而沈青云这边,索性便拉着齐国泰一起离开了这里,来到陈德林的办公室。
“两位领导,我这也没什么好茶,您两位可别嫌弃。”
陈德林笑着对沈青云和齐国泰说道。
“没事。”
齐国泰笑了笑道:“我平时也不咋喝茶。”
沈青云也点点头:“我跟齐主任差不多,喝茶的时候不多,上次还是省厅的张厅长送了一包茶叶给我。”
听到这句话,两个人都是一愣神,倒是没想到,这位沈总队长的背景这么大,居然省厅的张厅长竟然还要给他送茶叶。
沈青云也懒得解释,扯虎皮拉大旗的手段,在官场当中实在是太常见了。
“对了,齐主任。”
沈青云坐在那里喝着茶,想起来一件事,对齐国泰问道:“你们市局当时对王行善这个案子,有什么奖励么?”
“奖励倒是没什么。”
齐国泰想了想道:“我印象里好像申报了一个集体三等功吧。”
“是的。”
陈德林在旁边小心翼翼的补充道:“市局向省厅给申报了一个集体三等功,另外李大龙同志也获得了个人三等功。我们县里奖励了五万块钱给专案组的同志们,他们辛苦奋战了半个月,这才破获了这个案件。”
“原来如此。”
沈青云闻言笑了笑,心中却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看样子,有些人是知法犯法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