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成亲(1 / 2)
言姝醒来听说事情已经办妥了,很是开心。
吃过饭后就拉着女人们一起去买布做嫁衣,王氏听说后虽然诧异,不过看看韩幼娘的肤白面嫩,长得还不错,难怪被凌先生那样的人看上。
虽然有些不耻她的不忠贞,不过女人一辈子不容易,难得找一个心疼而又不嫌弃她的男人,所以王氏还很替她高兴。
听言姝说要认韩幼娘为义母,她自然同意,再怎么样,安王也在齐家养了一年多,从今日南擎琛先来齐家然后又去了他家就可以看出,齐家在安王的心中更重。
再加上齐家人确实不错,她也愿意和他们相处。
言姝一边帮齐家准备婚礼,一边接待裴博台。
裴博台本来打算过了二月二就赶快赶上齐智山的,却不想娄昌府进了二月就开始连绵不断的下雨,让他不得不停下来,雨停了才赶路,但依然走到现在。
好在齐家人都安全的到达了,他也松了一口气。
裴博台不仅带来了草药,还带来了不少的粮食,这倒是缓解了盘龙城的粮食紧缺问题。
北方十八城的生意,都是樊先生在管理,言姝让两人见了面,具体的交代一番,主要是让两人一南一北的管理产业,达成南北共融,虽然她要做甩手掌柜,可少不了也要拿个主意,所以很是忙碌。
而这段时间,因为商谈两国事务,南擎琛很少回来。这晚言姝正睡的熟,突然听到房间内有动静,睁开眼睛,就见他从耳房出来。
南擎琛躺在床上,将媳妇儿揽在怀里,亲了媳妇儿一口,歉意的问道:“将你吵醒了!”
言姝自然而然的躺到南擎琛的怀里,一手抱着他,在他的胸膛依赖的蹭了蹭,然后说道:“怎么这么多天不回来?”
再不回来,她都要去军营了。
不仅媳妇儿想他了,他也很是想媳妇儿,一边低头寻找媳妇儿的唇一边说道:“茂莽国的七皇子来了,说是自己留下,把大皇子换回去。”
“为何?”言姝抬眼看去,谁不知道作为俘虏的滋味并不好,居然有人主动的要求交换。
“七皇子的母亲是大威的女子,致使七皇子在茂莽国地位低微,不过这些年依赖大皇子,还算能过。若是大皇子出事,其他皇子能够将他吞了拆入腹中。所以,他这一招,不仅能够保全自己,同样也能够让大皇子高看他一眼。”
“那你觉得如何?”言姝问道。
“茂莽国的大汗已经六十多了,也是皇子们争夺皇位的关键。其他几位皇子掠夺的本事不比大皇子差,而且茂莽国内乱,对我大威也有好处。所以我自然同意,当然,也要看这个大皇子够不够聪明了。”
言姝明白,南擎琛所谓的聪明,就是愿不愿意同他合作的意思。
“那七皇子能够来,也肯定不是等闲之辈,他肯定会同意。”
南擎琛自然也觉得他们会同意,现在,就看双方谁的耐性好了。
低头吻向媳妇儿的唇,说道:“媳妇儿,我们这段时间尽快生个孩子如何?”
他这么努力,媳妇儿一直怀不上,媳妇儿有医术,身体肯定没有问题,那么就是媳妇儿现在不想要孩子,所以媳妇儿才怀不上。
言姝被他撩的全身发软,声音都变得娇嫩起来,主动环住男人的脖子,将自己和他贴的更近,呼吸间的热气撒在南擎琛的耳边,感觉他的大手更加的肆无忌惮,有仅剩的理智带着诱惑说道:
“琛琛,你确定现在要孩子?若是要了孩子,最少一年,你都不能伺候我,再加上喂奶,说不定更久。”
南擎琛的手一下子停了,离开媳妇儿那几个月,他就快疯了,若是一年都吃不到,那他岂不是要憋死?
“媳妇儿,说,你为何不想现在要孩子。”说着,带着惩罚吮吸着媳妇儿白嫩修长的脖颈。
他可以肯定媳妇儿是喜欢他的,既然喜欢,又为何不给自己生孩子。
言姝稳了稳呼吸,说道:“我身子还没有张开,现在要孩子,对身体不好。等明年,如何?”
南擎琛一听对媳妇儿身子不好,别说明年了,就是再等多少年他都愿意。
“好,都听媳妇儿的!”说完,吻上媳妇儿的唇,攻城掠地。
第二天言姝醒来,南擎琛不在,她就知道又去军营了。
去空间洗了澡,身体才轻松了很多,穿上衣服下了床,发现桌子上有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的字,眨了眨眼睛,怎么会是刘哲书的字?
打开信一看,确实是刘哲书写的,而且还告诉他们,他参加了会试,成了贡士,就等着四月殿试。
这可是个好消息,言姝当即拿着书信去了刘家。
刘二柱和王氏心里一直担心儿子,听到儿子不仅活着,还考上了贡士,不由得喜极而泣。
良久才平静下来,之后刘雪梅问道:“二姐,若是大哥考上状元,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同你一起回京城了?”
言姝想到京城现在暗潮澎湃,刘家人现在过去,只会有危险。
就说道:“大哥考上状元之后,能不能留在京城都不一定。所以还不如你们在盘龙城待一段时间,看大哥的情况而定。”
刘二柱点点头,北上这一路经历太多,他也想在盘龙城休息一段时间。
更何况他觉得既然安王将齐家安置到这里,那么他肯定还是要回来的。
若是儿子也能到北方,那就更好了。不过这话他倒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省得因为自己而影响了儿子的仕途。
不过不管如何,书儿还活着并且考上状元这事,总算让刘家人安了心对以后的日子更有盼头了。
“郡主,快,快过来看!刘公子过来了!”
南倾瑶急忙站起身,头探出窗户,就见周围的窗户都打开,不少的公子小姐探出头正在看街道。
锣鼓声渐渐的逼近,三匹带着红花的高头大马悠悠然然的走近。
为首的状元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相貌周正威严,穿着红袍显得皮肤有些黑。
第二个榜眼二三十岁,相貌也算不错,也有女子的簪花散落在他的身上。
第三个是探花,一身红衣,使得他更加的肤白俊美,儒雅风俊。
一朵朵簪花从街道两侧的窗帘里扔了出来,有的落在身上,有的砸在头上,总之他所到之处,簪花乱飞。
“郡主,刘公子好受欢迎啊!而且你看好多世家贵女,都来看刘公子游街,给刘公子扔簪花。”
南倾瑶不高兴的瞪了她一眼说道:“你懂什么?那些人就是看刘公子长得好,凑个热闹罢了!哪像本郡主是真心实意来庆祝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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