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巧果(一)(1 / 2)
金风欲来,暑气将退。
立秋的当日,京城这才又下了雨。一场淅淅沥沥的秋雨过后,沈府内的梧桐叶落了一地。天气一日凉过一日。晚饭过后,秋风飒飒一吹,四下生凉,让人说不出的轻快畅意。
天气没那么炎热后,沈檀书的胃口也好了很多。再加上如今有何清沅在身边来回传话,小厨房的人这才渐渐做了带些油水的饭食。
虽说沈檀书已下定决心再买些人来,但这事一时半会还急不得。
因为先前永定桥那一乱,朝中大震,五城兵马司的人为了交差,在京城内大肆搜查人贩子,一时之间连京城的人牙子都快要销声匿迹了。沈府倒是找到几家人牙子,对方都支支吾吾推说如今没合用的人,要再等些时日,等风头过去了,自然会往府上送人来。
另一头,立秋后,沈端砚果然打发人来催着沈檀书学习。
以往她只需每月看一看五味呈上来的账本罢了,这会渐渐地让她背起府里各家仆役对应的分内事项,理一理府中的采买等诸项事宜。除此之外,沈檀书还不得不下帖子,拟定等七夕过后的某日,邀请两位手帕交来府上一叙,最好再带上家中的其他姐妹,尽量热热闹闹地凑在一块,吟诗作画什么的。
沈檀书性情内敛孤僻,既不喜京中那些闺秀,又不喜那些企图攀附她兄长的姑娘们,在交友这件事上,一直不大热衷。和她交好的闺秀如今不过两人,一个是京兆府尹家的姑娘,另一个是工部一位侍郎家的千金。
由于沈檀书一直信奉什么“君子之交淡如水”,彼此之间的来往不是很频繁。如今那两位闺秀已订下婚事,正在家中备嫁,说起来也有些日子没见了。
余下的空闲时间里,两人在小书斋里相伴着静静地看书,任凭时间缓慢流淌而过,一时倒也算是相安无事。
转眼的功夫,七夕将至。
这一年一度的七夕可是大周女儿家的大日子,尤其是如今府中还有个待嫁的沈檀书。故而提前几天的功夫,府里就再次忙碌起来。
其余人无非忙着扫洒、插花、裁衣这等琐事,小厨房的人却是要准备炸巧果、制点酥的。
事实上,按照民间的风俗,炸巧果这事需要姑娘家亲力亲为,但沈檀书如今身份贵重,无论是沈端砚,还是下面的人,怎么可能让她亲自动手,所以还是让小厨房的人代劳了。
巧果的用料无非是油、面、糖、蜜之类。小厨房还加了少许枣肉、碎果仁、葡萄干之类的提升口感。将面团揉制好后,放进各种花样的刻子里印制,要么油炸,要么烙食。用各色花汁染成不同的颜色。有的还需要用各色丝线串一起,然后抛在屋背上,取的是让喜鹊啄食,好去天上搭桥,让牛郎、织女过桥相会的意思。
何清沅在小厨房帮忙完,这才又回到了小书房附近。
才一走进门,就听见小书房里传来了年青男子说话的声音。
她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才一迟疑的功夫,屋里人说话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沈檀书像是有些生气,声音带上了些许不耐烦:“我只问你,如今我在这府里说话,到底还算不算数了。”
里面的人陪着小心道:“姑娘说话自然是算数的,只是先前小的也跟姑娘说了,我若是就这么应下了,回头实在不好和大人交待。姑娘又何必这么着急,等回头小的问过大人了,再给姑娘取来也不迟。”
“你不必拿兄长来压我,我只问你一句,我要的东西,你是拿来还是不拿来?”
何清沅抬手笃笃笃地敲了三下门,屋内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姑娘,是我。”
沈檀书压了压火气:“进来吧。”
吱呀一声,门推开又被合拢。
何清沅一进屋,只见沈檀书坐在那张楠木书案后的椅子上,桌前站着一个面生的胖子。
“这个是五味。”
五味是个看着很和气的年青胖子,只是眼睛有点小,一笑起来就眯缝没了,穿一身藏蓝袍子,看着圆滚滚的。见何清沅进来,他笑呵呵道:“想必这位就是清沅姑娘了吧。”
何清沅颔首,微微一礼道:“见过五管事。”
虽说五味才是主要负责打理府中事务的,但他毕竟是外男,沈檀书这边他也不常来,只偶尔有要事才亲自前来。
五味见有人来了,便不再在沈檀书这里多待,他眼珠一转,转过头恭恭敬敬道:“既然姑娘发话了,我回头就去把东西找出来,让人送过来。”
沈檀书脸色稍霁:“好了,你退下吧。”
五味应声而下。
何清沅看着沈檀书,笑问道:“都已经入秋了,姑娘怎么这么大火气?”
沈檀书摇头道:“别提这事了,还不是昨晚小厨房做的荔枝肉太油了,让我上火。”
何清沅见她转移话题,知道她不想多说,便顺着说了下去:“那姑娘还多用了半碗饭呢。”
沈檀书看她一眼:“还不是你在旁边总是劝我,才几日的功夫,我觉得我又胖了。”说着她自己抬手捏了一下脸颊处的软肉。
何清沅笑吟吟地靠近她:“姑娘哪里胖了,来,让我也捏捏看。”
“走开走开,不准捏我。”沈檀书嫌弃道,“又弄了一身油味。”
何清沅抬起衣袖嗅了嗅:“我方才沐浴过的。”
两人正说笑着,门外传来敲门声,是鹊芝的声音。
“姑娘,调好的凤仙花汁我已经拿来了。”
两人相视一眼,何清沅替沈檀书叫道:“进来吧。”
鹊芝一手推开门,一手拿着楠木黑漆茶托进来了。
茶托上放了一个青花流云纹的小瓷瓶,上面塞着红封,旁边一个盛了少许净水的白瓷小碗。旁边还摆了一些诸如丝线、帛片的杂物。
她的身后,还跟着端了水盆、手巾的燕草。
鹊芝进来后下意识地瞟了何清沅一眼,才对沈檀书道:“姑娘,该染指甲了。”
来之前她问过那个叫百灵的小丫头了,她说何清沅去了小厨房,没想到这人居然还死皮赖脸地待在姑娘身边谄媚。
她们二人一进来,沈檀书就有些意兴阑珊。
燕草的脸色也不大好看,果然——
“又来染指甲。”沈檀书叹了口气,一副不胜其烦的样子,转过头来对着何清沅笑道:“算了,你替我来弄吧。”
燕草垂下眼眸,果然如她所料。
何清沅摇头道:“这个我可不会,还是让鹊芝来吧。”
沈檀书颇为惋惜道:“你要不要一起来。”
何清沅还是拒绝,倒不是怕鹊芝、燕草她们再记恨她,而是真的没必要:“我还是不做了,今天还要过去小厨房那边,万一沾染到食材上就不好了。”
沈檀书见状,也不再勉强她。
燕草服侍沈檀书挽起袖口,用香露洗净了双手,然后细心地用布巾替她擦干。
另一边的鹊芝已经打开瓷瓶上的塞子,倒出数滴已经调制好的凤仙花汁,滴入装了清水的白瓷小碗中,晕开一汪澄净润泽的鲜红。
按大周的风俗,女儿家每年七月七除了乞巧、吃巧果之外,还要用凤仙花汁染指甲,将指甲染成通红。有些人家直到七夕过后,小指上仍保留着这红痕,取的是姑娘们永葆康健,岁岁平安之意,留的越长越好。
沈檀书她素来不爱这些鲜艳夺目的颜色,但七夕这会也不得不妥协。不过妥协也就只有这么几天的功夫,虽然有时性格优柔寡断,但在某些事情上格外倔强。年年七夕一过,她立即就想尽办法地将指甲上的红痕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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