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琐窗郎3(1 / 2)
明蓁等那一阵钻心地疼过去,擦了擦额上的汗。总觉得还是能听到孟小棠的声音,不知道是幻听还是真的,这间房她再不也待不下去了,立刻起身叫人套了车回了明府。
曾少铭送了两回拜帖,明蓁都不见,他也只能叫人送信进去。但有些话不能落在纸上,必须当面说。可明蓁看也没看,撕碎了信,又叫人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了。
芳菲早不陪客了,但芳名在外,总有人慕名求着出条子。为了送那孩子出去,芳菲假借着出外条子陪酒,将孩子藏在换装的衣箱里,然后途中送上了船。
可破格了一回就得破格两回,又有传言明五爷甩了芳菲,往常那些吃不到天鹅肉的都一窝蜂地扑过来。那些达官贵人,她一个无权无势的风尘女子谁也得罪不起,只能疲于应付。
每次出条子回来的路上,她都会往广宁街去,可明蓁都不在,她也不能去明府求见。这事再不解释清楚,怕要成了死结,急得唇上都生了泡。
过了四五日,芳菲再不肯出去陪客,穿了身素净袄裙等在了明府附近。
今日提督宋大人家摆喜酒,因明、宋两家是姻亲,明蓁也得出席。只是这种场合她一向待不住,这几日情绪也不佳,在酒席上又听说那艳阳苑的芳菲最近频繁地出条子,更是叫她气闷:这几年她的心血都白费了,谢芳菲的良心都喂了狗了。果然男人晦气,沾了一个后头就有一串。
明蓁早早离了席,马车快到明府角门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车帘外传来茂叔的声音,“五爷,是芳菲姑娘。”
“叫她滚。”
过了一会儿,不见马车动,却听见茂叔在外头又道:“五爷,芳菲姑娘不肯让路,一定要见您一面。”
明蓁的火气一下就窜了起来,撩开帘子跳下了车。已然入了夜,芳菲一身珍珠灰的斗篷,不知道在寒风里站了多久,煤气灯下都能看到脸颊鼻尖冻得鲜红。
见明蓁从马车里下来,芳菲心中一喜,颤颤巍巍疾行两步,可才到明蓁面前,明蓁抬手一巴掌就抽了过去。
芳菲本就冻得浑身僵硬,又是小脚,一个没站稳就倒在了地上。她来不及再站起来,一下抱住明蓁的腿,“五爷,你可以打芳菲、可以骂芳菲,请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明蓁居高临下地冷冷看着她,“打你这一巴掌,不是因为你跟我的男人勾三搭四,是因为你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我说过,女人被男人碰过,她只要是被迫的,在我这里都是干净的;可你自己主动去招惹男人,爷会嫌你脏,不会再要你。”
芳菲摇头,跪在她面前,“没有,五爷,我没有!”
芳菲看到她目光里浓浓的痛惜,能感到她此时的失望。
她初识明蓁时,以为她和传言中的一样,是喜欢女人不喜男人的女人。可几年相处下来,她才知道,明蓁喜欢女人,不是那种男欢女爱的喜欢。她一副凶狠乖戾的脾性下,是一颗极其敏感的心。她总想要努力护住些什么,虽然芳菲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对她这样尝过人世冷暖的弱女子来说,她珍惜这份“情有独钟”的友谊。虽然明蓁对人的好,一向是高高在上的。她不敢奢望平等的友谊,但分外珍重她的那份温暖和善意。
芳菲的样子实在是楚楚堪怜。但明蓁憎恨欺骗,虽然她自己整日里满口谎话。可她不会给自己被同一个人欺骗第二次的机会。在她人生的信条里,没有宽恕这个词。
明蓁弯腰把芳菲拉起来,“谢芳菲,你本就是自由身。我花了那么多年教你不必跪谁,你早该学着站起来。我再扶你最后一回,往后你想跪谁、想同哪个男人在一起,都与我无关。你我之间,恩断义绝,再无瓜葛,不用再纠缠。”
芳菲反握住她的手腕,“五爷,听我解释一回行吗?我同四少不曾背叛你。其实是为了掩人耳目……”她正说着,忽然眼睛睁圆了,目露惊恐,“五爷小心!”那娇娇弱弱的一个人,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蛮力,猛地将明蓁往边上一推。
明蓁一个踉跄摔到了地上,再抬头,只见一个陌生人一刀插进了芳菲的肚子上。那人见杀错了人,抽出刀又转向明蓁。
亏得是有明家护卫巡逻至此,闻声涌了过来。那人见失去了机会,便落荒而逃。卫队呼啸着追过去,明蓁抱着芳菲,摁住她的伤口,口里慌乱地喊着,“来人啊,救人啊!谁去叫大夫啊!”
芳菲却紧握住她的手,“五爷,你信我,四少为了救人才去我那里的……”
“我信我信!谢芳菲,你不许死!”
这一场刺杀很快就传到了明老爷耳朵里,家里自然少不了有挑拨离间的嘴,说是明蓁在外头荒唐太过,惹了仇人找上门。如今洛州地界也不太平了,万一被人掳去,那可怎么办?加之和曾家的事情还没个了断,安全第一。
明蓁被禁了足,可她心里还念着芳菲。芳菲被人送去了洋人医院,现在还不知道手术做得如何。她急得在屋子里乱转,就是出不了院子,最后索性闹着“绝食”。
明蓁只饿了半日,到了夜里,明老爷的头疼病又犯了。简直是冤家。明老爷只得同意她出门了,但出门可以,必须带着保镖。
明蓁一向讨厌身边跟着男人——茂叔其实是患了腿疾早年出宫的太监。但她现在急着去见芳菲,明老爷说什么她自然都应下了。
天一亮,明府各院解了门禁开了锁,明蓁就匆匆忙忙往外走。刚出了二门,见大管家正袖着手同一个男人说话。箭袖长袍,一身利落的打扮,竟然是沈彻。
听见动静,大管家转身,向明蓁行礼:“五小姐起了?这位沈先生是老爷给小姐请来的保镖,老爷说了,小姐出门务必让沈先生相随。”沈彻也向她拱手行了礼。
明蓁虽然觉得意外,但没精神细问,只道:“沈先生是吧?不过我的马车怕是容不下您这样一尊大佛。我还有事,急着出门,您先自便吧。”说罢匆匆出门上了车,直往医院奔去。
马车刚停,明蓁撩帘正要下车,就见沈彻已然翻身下马。他走上前递了手过去,方便她扶着下车。曾少铭也总有这种洋人绅士做派,但明蓁只当没看见,自顾自跳下了车。小梅在旁边看得都觉得怪尴尬的,但沈彻也不以为意,收了手随在明蓁身后。
芳菲的手术已经做过了,缝了针,所幸送得及时,也没伤着要害。明蓁到的时候芳菲醒着,有医护在查房。明蓁紧张地问了些情况,听到无大碍后方松了口气。
待到人都出去了,她一转头,看到芳菲竟然在盯着她微笑。苍白的一张小脸,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连嘴唇的颜色都淡了。可她竟然在笑!
明蓁气不打一处来,在她额上一弹,“你真是出息了,还能替人挡刀了?”
芳菲仍旧是噙着微笑,向她伸出了手。明蓁握住她的手,在她身边坐下。芳菲的声音还虚弱着,“我头一回见五爷那么紧张……”
竟然还取笑起她来了!明蓁没好气,“下回再有这种事,管好你自己就行。”
芳菲以为她还在为那日艳阳苑的事情生气,喘着气将事情始末说了一遍。
明蓁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芳菲着急,挣扎着想坐起身,但牵动了伤口疼得眉头蹙了起来,雪白的脸也急红了。“五爷,你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
明蓁轻摁了她的肩膀,让她躺下,这才缓缓地开口,“芳菲,你是不是心里有曾老四?”
芳菲垂下了眼,咬住唇,再抬眼时目光里满是真诚。“五爷,芳菲绝对不会欺骗你。是,我是仰慕四少,心里……心里也有他。但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四少不知道,我也不会向四少表白心迹。四少是你的未婚夫,我绝对不会有什么非分的想法,更不会求着做小。我只想静静地喜欢,不求结果。”
明蓁对于她会这样说,有些意外,又觉得不意外。这才是她认识的谢芳菲,单纯、敦厚却不蠢。若她刚才一上来就矢口否认了,那她们之间真的也只能一别两宽了。
可明蓁心里又忍不住说她是个傻子。曾少铭那个人,莫说现在干的事不允许他有儿女情长,就是做回他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曾家也不会允他纳个窑姐儿做妾。就算做了妾,那高门大户里,一个个哪个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既然结局一眼能看到头,何苦放任自己掉进去?
明蓁叹了口气,理了理她的额发,像是在说给她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有没有说过,你长得像一个人?”
芳菲摇摇头。
明蓁唇边浮出一丝意义不明的浅笑。
芳菲长得像二姨娘,她头一回在艳阳苑看到她的时候,还以为是二姨娘的转世。她觉得,这是老天给她的第二次机会。那时候年纪小,看不住二姨娘,二姨娘没有了。现在二姨娘又活过来了,所以她要管着她、看着她、护着她,不能叫她被男人骗,不能叫她为了男人丢了性命。可渐渐地,她才知道,她想守的不是那个二姨娘,而是她和二姨娘都没有的,干净、善良的一颗心。
芳菲以为她会继续说下去,但明蓁却什么都没说。
从病房里出来,明蓁明显人松快了不少,一抬头见沈彻正站不远处,非是刻意,身姿有一种不刻意的端直。明蓁先是怔了一下,继而想起来这人现在是自己的保镖。保镖,他怎么会当保镖?
沈彻见她出来,又正了正身姿,“小姐,是要回府吗?”
明蓁可没打算回去,刚才和芳菲说话的时候,忽然想起那小戏子来了。在密室里关好几天了,不会饿死吧?
她冷眼睨着沈彻,“沈大人几日不见,竟然沦落到给人做护院了?”
沈彻毫不介意她话里的讽刺,蔼然一笑,“是保镖,不是护院。”
“呵,有区别吗?”
沈彻点点头,“区别还不小。”
“沈大人堂堂武正军统带,屈尊纡贵来给我当保镖,你觉得我会信你没有什么算计吗?”
沈彻微微一笑,“屈尊纡贵也罢,心甘情愿也罢,明小姐全可以当沈某人为了升迁不择手段。”
这答案确实叫明蓁意外。
沈彻又道:“其实是听闻小姐遇险时,总督大人正同在下的上峰在一起。为结善缘,上峰便推荐我来给明小姐做保镖,毕竟依大人的经验,刺客一次行刺不成,往往还有下招。”
“我明府什么样的高手没有,用不着劳烦沈大人。”
“高手虽多,但人再快也快不过枪,是不是?沈某不敢说武艺高强、身手有多好,但枪法嘛,勉勉强强算是武正军里的第一号。”
沈彻说话的声音不紧不慢,虽是这样的内容,但并没给人自夸的感觉,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件寻常的事。
明蓁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哦,原来是神枪手。那下回真要好好见识见识沈大人的枪法了。”
“小姐谬赞。如今你是雇主,不必以‘大人’相称,小姐自可以直呼吾名。”
明蓁并不同他客气,“我现在要去广宁街,一时半会儿也用不上你,请你明日再来。”
沈彻却道:“大人有吩咐,令沈某十二个时辰随身保护小姐。”
“呵,随身?沈彻,你知道什么是男女有别吗?”
沈彻微微一笑,“所谓‘大行不顾细谨’,沈某听说的明五爷,襟怀磊落旷达不羁,想必一定能理解在下的事急从权吧。”
明蓁见他难缠,索性不再多言。她上了车,沈彻上了马,果然一路相随回了广宁街的宅子。
明蓁吩咐人给沈彻在二院里拾掇出一间厢房,吃住都在那边。她天生不大容易相信人的,肠子又比旁人多绕几圈。冷静下来后,只觉得这人的出现太古怪。按说他知道曾少铭的行踪,可见是关系非同一般。正常来说,男人之间总是相互遮掩,这样堂而皇之叫她找过去,怎么都觉得不怀好意。
现在又出现在自己身边,他是曾少铭所谓的“同志”吗,是为了方便联系,还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当然她不会以为这人是想做总督府的姑爷。
派人去寻曾少铭,谁晓得他又跑得无影无踪了。她看不清沈彻的目的,便只能提着十二分的小心应付着。反正自己总有办法把他赶走。
等饭菜摆上了桌,下人退开,明蓁略填饱了肚子,才又端着托盘下了密室。
这回铁链子倒是不响了。她心里嘀咕,可千万别死在密室里——死老鼠的味道就够受的了,更何况死了个人?万一真死了,回头还得想办法把尸体弄出去,这种脏活她可干不了。
明蓁放下饭菜,缓缓靠近床边。孟小棠仰面躺着,看胸脯尚有起伏,只是奄奄一息的,前胸的伤口都溃烂了。靠墙的小便桶里也散发出臭味。气死人,她堂堂总督千金,还要给他端屎端尿!
可这密室是曾少铭救命的地方,她不想让更多人知道。好在她今天心情好,不跟他计较,就当养了条狗吧。
拿了帕子围住口鼻,扫干净地,屏息皱眉把便桶弄了出去,狠狠洗手搓脸换了身衣服,想了想又抱了只香炉,这才神清气爽地又下去了。熏了会儿香,这房间的气味就宜人多了。回头还是想办法把他扔远点,省得自己这样麻烦。
明蓁双手环胸,琢磨着怎么处理这个只剩半条命的人。那身上的伤得仔细清理,否则就要烂光了。
她拿了剪子咔嚓咔嚓把他浑身上下剪了个干净,对着他就像是对着案板上的死鱼,刮鳞、剪肚子、洗刷干净。
她哼着小调,把他身上的伤都清洗干净上了药。她上回把曾少铭的衣服都给剪了,只找到一件像样的衣服。穿衣、脱衣也麻烦,索性不穿了。再看他的头,头发乱蓬蓬的。男人“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也不知道这人多久没剃过头了。
孟小棠一直不发一言地任她摆布,也就是在被撕掉衣服的时候,肌肉本能地收缩了一下,后来就没有任何反应了,也是没了力气反应。眼睛也不再闭上,失神地不知道望着什么地方。
明蓁擦干净手,对自己处理伤口的水平感到很满意。这人饿了好几天了,特意多带了米粥下来。她端了碗到他面前,“我知道你醒着,吃点东西。”
孟小棠眼皮动了一下,却是闭上了眼——这就是他的回答。想死而已,她不给他一个痛快,他可以自己把自己饿死。
明蓁蹲到他旁边,“你也是的,报仇怎么不去找我二哥?明明是他要睡你,我还救了你一回,你不报恩,还报起仇来了。你说你这不是恩将仇报是什么?”
孟小棠继续沉默。
“绝食吗?你说你年纪轻轻干嘛一心求死啊。你不是要找我报仇吗?总得先把命留下来才能报仇吧?”
她又用手指头戳了戳他满是胡茬的脸,“好,你不说话,你不想吃东西,你不想活——难道你也不想见你娘吗?”
娘……孟小棠的手渐渐攥了起来。
“你娘还活着呢,啧啧,真可怜,那么大年纪了……这样,只要你老实听话,什么时候爷高兴了,就放你去见你娘。”
对,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见到娘!
孟小棠终于睁开了眼。看着眼前的白粥,其实早就饿得虚脱了,如今有了求生的念头,就强撑着想要坐起来,但又没有力气。
明蓁把碗递近了,让他抬头就能碰着碗。那呼哧呼哧地喝粥的样子,还真像条大狗,当然是被她打断了牙,不会咬人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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