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八章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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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永宁候府已经收到消息,并且陆夫人已经出面了。

薛双双心里,暗暗松了口气,不然她是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了。

不过在李尚书没明确表达出来意之前,薛双双依然保持警惕。

李尚书看向薛双双道:“方才,他们已经说了事件的经过,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薛双双点头,说:“有!”

李尚书:“且说来听听。”

薛双双道:“民妇薛双双,白溪村人士,因为父亲是皇商朱家当年丢失的嫡子,年前被朱家寻回,民妇一家,便跟着父亲一起来到京城,做点小生意谋生。”

“年前,民妇和相公在路上偶然救助了一位外地商人,给民妇介绍了一门赚钱买卖,当时说好二人合伙,只后来,那人便失踪了,这宗生意,就成了民妇一个人的生意。”

李尚书打断她的话,道:“等等,你方才说和你相公一起救助的外地商人,他给你们介绍一笔买卖,本官问你,生意上的事,为何你一个妇道人家出来抛头露面,你相公作为当家人,却撒手不管?”

薛双双挑了挑眉:“敢问大人,我大顺朝,可有律法不许妇人经商?”

李尚书:“……”

这个,还真没有。

虽说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提倡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那更多的,是约定成俗,并且只是针对大户人家的女子所设,主要还是为了规矩脸面,并没有写入律法教条,非得遵从不可。

再说了,若是把妇人不许抛头露面,不许经商赚钱写入律法,也不现实。

大顺朝除了少数贵族,更多的,还是平民百姓。

百姓为了活下去,一家大小都必须出门干活。

大街上那么多妇人挑担提筐,沿街摆摊叫卖,做小生意补贴家用,才让日子顺顺当当过下去,一家大小不至于被饿死,若是年景好,便能吃饱饭,且多吃几块肉。

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不让妇人抛头露面,干活经商?

大顺朝的律法,它怎么敢规定这种事?

李尚书虽然很不想承认,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只能郁闷道:“没有!”

李尚书道:“虽然律法没有规定不许妇人经商,可你这种明明当家人在场,却把当家人撇开,自己出头做生意的行为,不太正常。”

薛双双说:“这很正常啊,因为我相公,他要读书!”

“相公是读书人,忙着读书考功名,哪有时间做生意?”

“大人若是不信,可以让人去打听,我相公姜湛,现在正在白溪村,准备下场考秀才。”

薛双双说到这里笑了笑:“若是当时的生意由相公出面,那现在站在这里和大人说话的,就该是我相公了。”

“还怎么下场考秀才?”

这个理由,简直完美!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做生意和考功名比起来,当然是考功名重要。

李尚书点点头,认可了薛双双的说法,对她道:“你继续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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