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六章 九王爷闲来逛酒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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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溪可以不在意,有不少贵妇人可是觉得有些不成体统。不过她们中间也并非铁桶一块,有的是夫君死了,自己有丰厚的嫁妆,和一座空空的宅邸。有的是干脆不愿意嫁人,父兄又远在边疆,完全管不到事儿。说到底,古时的大部分女子,都愿以夫君为天。若是能琴瑟和鸣,谁会老是上外面消遣呢?

花满溪现在作息很规律,每天跟汪诗诗打打拳,在园子里追逐打闹一番,沐浴更衣,吃了早膳,大约过了辰时,就来天鲜楼看一看,有时候也去那家买下来的糖果点心铺子看一看,带些好吃的小玩意过来。不少客人都知晓了,那家铺子也是她的产业,使得客流量略有汹涌。花满溪不得不采取限时限量的做法。

每天就做那么多,再要没有,除非皇帝来取。她那个推行的积分制度,有一日,正有一位不甚富裕的书生,每月必攒点银钱,来吃上这顿,这一天,终于够了那白花花的积分,却没想着换什么实惠的东西,而是来到那转盘面前,企图抽取与其中一位花魁娘子独处的机会。他旁边有一位富家公子,已经足足将转盘转了三十次,都是一些什么,小点心,下次打折,积分加十,见这酸书生来了,不由十分不屑。

书生小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那玉轮盘缓缓转动起来,最后长针停在一个狭窄的格子里。他起初还揉了揉眼睛,有些不敢置信,随即一拍木桌,高声笑道:“咿,好,我中啦!”富家公子吃了一惊,凑过去看,果然看见一支签掉出来,上面刻着玉燕二字,正是花魁娘子中的一位。当然了,这种做法具有较大的随机性。为了防止好姑娘被什么地痞流氓骚扰,花满溪下了死令,要是遇见那种,先轰出去再说。

她轰不动的那些个公子哥儿,多半身份高贵,也十分自矜,不会在天鲜楼随意闹事。那富家公子见了这书生的好运,眼睛都要瞪出来了,一时之间,是又嫉又恨。天鲜楼这些姑娘,只会陪客人说说话,弹弹琴,即便如此,身价也是不菲,他本想着若是自己第一发就抽到了,那便是十成十的赚了,未想到自己一上头,现在醒悟过来,竟砸出去三百多两白花花的银子。

他心里肉痛,面上也不满。虽然没练过多少拳脚功夫,也自信胜过一个书生,不由伸出脚来,故意要绊他一跤,摔个鼻青脸肿才好。谁知书生好端端地走过去了,他却嘶了一声,差点抱着脚跳起来。淡云端着一个托盘,动作十分优雅,滑行路过这位公子身边,深藏功与名,悄悄离去了。

花满溪设计的这个鞋子,他一开始还觉得穿不太惯,可能会摔跤,但是习武之人总是更有耐力,也懂得一些平衡技巧,习惯了之后,他甚至会从楼上滑到楼下,面不改色,毛事儿都没有。他端着一桌客人要的酸笋焖鸭,放在桌上之后,心里感觉这份工作其实也不错。以前他做徐锦非的手下,也不是说待遇不好。

可做他们这一行的,天生就不能暴露在阳光下,最好就是越隐蔽,越无名越好。可是现在这样,每天有的好吃的,睡的地方也是软枕头。楼里的姑娘瞧他好看,还会免费弹弹小曲儿,个别大胆的,还会调戏他一下。就这样,似乎也不错。

淡云一边想,一边向门口走去,看见一道身影悠闲而来,还提着个金鸟笼,也是怪沉的。他眯了一下眼睛,认出这是九王爷南谨行,下意识地错了一下脚步,避开了正面。南谨行前些日子出去了一趟,回来就多了个养鸟的爱好。不过这鸟笼的确是沉,他一般拎着,装一会儿样子,也就扔给仆人了。

他没有逢到天鲜楼最初开业的时候,但自打发现了这好地方之后,五天之内,起码有三天往这儿跑。虽然高层的酒楼消费不少,但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更重要的是,太子委托他来做一点小事。他这些年日子过得舒坦,很多事都懒了,但他心里明白,他能这麽舒坦,那是有原因的。

唯有太子坐上了那黄金的宝座,他以后才能更舒坦。而且就算南谨言坐上了皇位,许多暗地里的事情,恐怕也需要他九王爷南谨行去做。想要过河拆桥,卸磨杀驴,那都是不知道什么年月以后的事情了,南谨行才不担心。但是如今太子交代,他自然是要来会一会这天鲜楼,查查是否有昭王的旧部。

要他说,这昭王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都过去多少年了,隔三差五的,还能抓出来一两个可疑,就说那前兵部尚书王祥,也真是奇了怪了,自己只有一个傻女儿,又不博什么功名,怎么也非要蹚这一趟。南谨行边想边走,心里直乐。打听消息,自然有打听消息的技巧。他又不是什么毛贼,难不成还爬到人家的包厢偷听不成。

表面上说着探查情报,实际上也可以享受享受嘛,若是一味表现出急迫的模样,才是惹人怀疑。南谨行这麽一想,顿时觉得更舒服了,要不是这酒楼只是酒楼,不提供住宿,他还真想住上几日,跟几位莺莺燕燕好好相处。不过可惜的是,这里的大部分女子都有些过于守规矩了,任凭他如何打赏暗示,也只是躲在帘子后面,绝不越过雷池一步。

到底是别人的地盘,闹得大了,也不甚好,何况南谨行最近心情好,就斯文一点,到了回家之后,他宁可面对那些个猛禽,都不想面对他的夫人——那位九王妃。说是一位别国的公主,在南谨行看来,怕不是别国的王偷着跟宫女生的,嗓门比胸大多了,一吼叫起来,九王爷几乎还怀疑这位王妃是想暗杀他。

本来当初是十分不想娶的,太子勉励笼络了他半天,说偌大一个王府,总要有一个女主人。便于管事不是?那些零碎琐事,也不是管家一个人能统筹过来的。何况正妻本来大多就是由各种联姻而来,各种小妾陪房,到时候喜欢,再纳就是了。

结果成亲那一晚,那位王妃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嘴唇涂得跟血一样红,牙齿弄黑了,眼睛也描了一圈又一圈重重的青色,差点没把南谨行吓跌出去。从此以后他就跟这位王妃相敬如冰,有多远离多远。别说一个月看一次,一年能踏进去几次院子,都是了不起了。

不过九王也清楚,只要她能好好打理家中,也就当娶了个不要钱的管家得了。他那几房美妾,宠的时候是怎么看都顺眼,腻了的时候真是,直接丢给那位九王妃,第二天多半就人影无踪了。据说还有个又长又拗口的外族名字,九王爷不耐烦记那个,直接一拍桌定了道:“就叫阿依了,难念得很。”

不过,也不必就此认定,九王妃就是个冷静端庄的贤淑女子了,她极嗜好饮酒,饮到快时,还会扯开衣袍,通通通打一顿大鼓。兴致好的时候,能持续半个时辰左右。声响之大,能把喝醉了的九王都惊得从床上滚下来。

太子对此都只是付诸一笑,说是活宝夫妻。南谨行则十分不耐烦道:“还夫妻呢,谁想跟她做夫妻?前几年不爱说话,原来是官话说的不顺溜,这几年在府中学得好,现在骂人是一套一套的。若是个男子,还能做个酒肉朋友,若是个女子,天底下怎么有这样的女子。那异邦的妃子,莫不是生她的时候,脑袋给驴踢了。”

他前些日子寻得一猛禽,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一只巨鹰,栓了许多铁链子,仍桀骜不驯,一旦有人凑近,就扑过去,又啄又咬的。南谨行一边爱它的野性,一边恼恨这种硬骨头,索性饿了它几日。谁晓得有个不知轻重的侍女,上前看了看那巨鹰,竟被它活活啄死了,分食血肉。过了几天南谨行再去看的时候,就看见一地飞羽,还有一大滩血迹。

他心里觉得不对味,却又不舍得就轻易放了那价值千金的东西,没想到这鹰竟然安分了不少,只要给它生食血肉,它便能温顺不少。九王性格残暴,许多士子们称赞的仁义道德,对他来说就是狗屁,花了短短一点时间越过那条线之后,九王就一点也不在乎了,吩咐仆人们每天喂生食。若是必要,去天牢提些死囚也可。

不过那巨鹰再矫健英武,到底还是眼前娇滴滴的美人会说话些。南谨行十分垂涎地看了一眼帘子,那帘子后面,还隔着一个水池子。里面坐着一个姑娘,怀抱琵琶,正在弹奏春神十二响。他心里也响,想入非非的想,又叫了一壶好酒,正喝了一半呢,奴仆匆匆忙忙地过来了,对着他耳语了几句。

南谨行一扔酒杯,十分不耐烦:“臭婆娘,今天是初一又怎么啦?上个月初一,我是心情好才去她的房间里坐了半晌,她还蹬鼻子上脸。替本王转告她,今个儿不回去了,明个儿也不回去。她想吃什么,自己倒腾就是了,还没这天鲜楼的味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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