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关于他和她(13)(1 / 2)
“只是圆圆在单方面喜欢羽淮安”的念头代表着什么呢?那个念头代表地是一厢情愿的喜欢和两情相悦。前者是个人的,后者是双方的。
所以……
或许她可以尝试和圆圆沟通,让圆圆去理解,圆圆是善良的。
那阵风吹来,一切念头迅速遁入尘土,被封印在那个“是圆圆先喜欢的羽淮安”箱子里。
涟漪悄悄离开羽淮安的怀里,羽淮安身边还有个苏西姨妈呢,好在苏西姨妈在慌乱中掉落了老花镜,不晓得羽淮安怀抱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涟漪知道,羽淮安也不想伤害圆圆。
所以,羽淮安送了圆圆《奥黛丽.赫本》。所有人都会成长,接下来地就交给时间。
看英仙座流星的那个夜晚,破晓时分,涟漪口渴出来喝水时遇到羽淮安。
两人坐在草地上,羽淮安问了她这样一个问题:未来她会离开那个家,离开曼谷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吗?
“不知道,也许吧。”涟漪这样回答羽淮安,但很快又急急补上,“即使我以后去往另外城市,我和圆圆的关系也不会改变,圆圆是我永远的朋友,我也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圆圆,即使是你,羽淮安。”
那时,她说了圆圆在储物室曾经对羽淮安说过的话,不过,她比圆圆多说了句“羽淮安,别伤害圆圆,即使不喜欢,也请不要伤害她。”
猜猜那时羽淮安是怎么回应的?
羽淮安说“你们两个都有让人倒胃口的本事。”
内心苦涩成一片,苦涩混合着绝望。
圆圆曾说过“涟漪,我多希望现在就是二十五岁。”
她又何尝不是。
到了二十五岁,彼此应该足够成熟了吧?也知道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也拥有了是选择放弃还是去追求的勇气。
但距离圆圆和涟漪的二十五岁还有六年时间。
离开羽淮安的怀抱,涟漪找了个地方静静等待着,视线透过黑暗落在羽淮安所在方位,也只有这样的时刻,涟漪才敢于放任自己。
但,宋金打开了手机,手机屏幕发出微弱的光。
你看,即使这么点的光线也足以让她躲回那个保护壳里,涟漪黯然地收回视线,在微光中找寻圆圆。
备用照明点亮的一瞬,在无任何心理建设的情况下,妈妈把孩子紧紧护在怀里,爸爸挡在妈妈和孩子面前的画面直直跃入涟漪的眼帘。
迅速别开脸去,唯有这样才能缓解那股忽如其来的刺痛感,与此同时,在黑暗中发生的那一幕所产生对沈珠圆的愧疚感在如风消逝。
甚至于,还衍生出了隐隐约约的愉悦感。
圆圆已经拥有很多了,不是吗?
荔湾街的人虽然喜欢拿圆圆的糗事开刷,但同时也会给圆圆送好吃的,他们总是能记住圆圆喜欢吃什么,圆圆每次有比赛,亲友席都座无虚席。
就拿圆圆这次住院,水果鲜花多到都放不下了。
圆圆有爸爸妈妈,有像宋金这样介于友情和爱情间的朋友。
但涟漪什么也没有。
而且,羽淮安对圆圆并非男女之情。
缓了缓,视线拉回到圆圆身上。
这次,那个画面没了之前带给涟漪的冲击感。
圆圆没事就好,叔叔阿姨也没事,所有人都没事。
危急关头,妈妈保护孩子,爸爸负责保护妻子女儿是人之常情,而那个叫涟漪的孩子比圆圆独立得多,涟漪和圆圆通常都是涟漪更有能力地那个,而圆圆是那个只会在口头上逞强的丫头。
只是,英仙座流星雨那夜羽淮安问她的那个问题也不知道怎么地,开始变得清晰了起来。
未来会离开那个家吗?未来会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生活吗?
涟漪是晓得羽淮安为什么会为问她那样一个问题的。
所以,和圆圆说地“你说巧不巧,我也很讨厌今晚的自己。”是真话,因为那个问题似乎有了答案。
是的,总有一天她会离开那个家,会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生活,那时身边就没有圆圆,那时说不定圆圆已经不喜欢羽淮安了,那时,可不可以……
羽淮安一手牵着苏西姨妈;一手提着沈珠圆硬塞给自己的手电筒,走在因停电而陷入黑暗的街道上。
手电筒在路面上打下了个类似于小兔子形象的光圈,在脚步的带动下,咋看像极了黑色森林里忽然冒出了一只小兔子,在指引着他们前行。
真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手电筒呢?
但细想它来自于沈珠圆,奇怪的小兔子手电筒就变得合理了。
和沈珠圆相处的时间越多,羽淮安就越发觉沈珠圆是个奇异体。
羽淮安看过沈珠圆的三分球投篮录像,沈珠圆投篮时的姿势和命中率都展现出了惊人的爆发力,仿佛这个世界于她而言只有篮筐,但就是这样的沈珠圆却给他写了那么多告白信。
这阵子,羽淮安偶尔会好奇沈珠圆都在告白信写了什么?
嗯,沈珠圆说了,她已经不再喜欢他了,沈珠圆还很细致地形容所谓“不喜欢”,就像某些时候曾经不厌其烦单曲循环的流行曲子,只是忽然间你不喜欢听了,没什么原因的。
听上去很有沈珠圆的个人风格,喜欢就追着说喜欢,不喜欢也会时不时提及。
但是呢……
“羽淮安,你偶尔也要接受我时不时地犯一会儿糊涂,毕竟,你是我喜欢过的男孩;毕竟,你有张我喜欢的漫画的男孩的脸。”沈珠圆还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羽淮安得承认,不再整日把“羽淮安,我喜欢你”挂在嘴边的沈珠圆就像苏西姨妈口中说地,是邻居家可爱的女孩。
可爱中透出一点点的稀奇古怪。
这个时代,在大城市里,手电筒应属正处于被淘汰边沿产品,但沈珠圆很容易就从房间里拿出了小兔子形状的手电筒,而且,还是装电池的,更难得地是光源充足。
种种迹象表明,小兔子手电筒被主人照顾得很好。
分明,沈珠圆是不大乐意出借手电筒的,但又硬往他手里塞,说是为了苏西姨妈的安全,沈珠圆一再叮嘱他别弄丢了她的小白兔手电筒,那是陪了她多年的朋友。
最近,羽淮安一直在想,这样继续延续下去,若干年后,沈珠圆真会变成那个他愿意每年寄节日贺卡的朋友。
只要沈珠圆不把“羽淮安,我喜欢你”说出口。
十一岁,在孟加拉国,把他拉到那家河岸餐厅的同学叫什么羽淮安已经不记得了,同学自作主张给他点了洋葱烙饼,在那位同学眼里,这世界不可能有人不喜欢孟加拉的洋葱烙饼。
但,很巧,羽淮安不吃洋葱。
洋葱也是羽淮安唯一不碰的食物,不管是被端上餐桌地还是被制作成调料地,只要含有洋葱成分的食物,羽淮安均选择无视。
至今,羽淮安还记得,孟加拉河岸餐厅那客被端到他面前的洋葱烙饼,在充足的光线下饼皮呈金黄色泽,很是诱人,当时他饿得很,在同学的鼓动下他咬了一口,以前不喜欢并不代表以后也是不喜欢的,羽淮安尝试把被包在麦皮里的洋葱吞咽下去,最先发出抗议地是味蕾。
那天,羽淮安不仅没能成功吃掉那口洋葱馅饼,他还和六岁时,因忍受不了洋葱味,呕吐个不停。
一开始的沈珠圆于羽淮安而言,就是洋葱的滋味;后来作为羽淮安朋友、邻居存在的沈珠圆就像那在阳光底下看起来色泽诱人的孟加拉洋葱馅饼,他不会排斥它的存在,但也绝对不会去尝试。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过去多少时间,经历过多少事情。
忽地,苏西姨妈停下脚步,问他:“羽,那女孩是谁?”
好像什么都瞒不过苏西姨妈。
羽淮安知道苏西姨妈口中的那女孩指地是什么。
苏西姨妈说那会儿她的眼镜虽然掉落了,但她知道羽当时另一只手臂里还有另外一人,是年轻女孩,一个用了茉莉洗发香波的女孩。
“羽,苏西姨妈说得没错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