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重逢(1 / 2)
雨湿花房,风斜燕子,池阁昼长春晚。
正是扬州雨季。
细雨绵绵下了小半个月,断断续续,不肯停歇。
屋檐上青砖蹭亮,地上湿滑,行人撑着伞,一片宁静寂寥。
浚仪县衙门,鼓声声声震耳。
叶云锦身穿一袭水蓝色布衣,梳着简单的妇人髻,青丝用一根木簪拢起。
她手中拿着鼓槌,往县令衙门旁边的鼓上有力敲着。
“草民有冤!要告县令家二公子郭成强抢民女、奸污强奸!”
她清脆的声音铿锵有力,带着一股坚毅。
路过的行人见了,纷纷停下来站在县令衙门张望着。
“这娘子我三日前见过,她就在击鼓鸣冤,怎么今日又来了?”
“你听听她要告的是何人,告的可是县令家的二公子,整个衙门都是他们家的,她如何告的赢?”
“她一看就不是咱们本地人,听口音像是京城那边的,看样子是不懂扬州的规矩。”
“那县令家的二公子就是浚仪县的霸王,这种事情发生了忍着就行,收了封口费就好,何必摆到明面上弄得大家都难堪?”
“当真是不知好歹!”
聚在外面观望的人原来越多,都在议论指责叶云锦。
连着十几声鼓声下去,衙门的大门终于敞开。
出来了一个小吏,站在叶云锦面前,口气不耐烦:“可有状词文书,可曾立案?”
“没有。”
三日前叶云锦来的时候,这些人就是这么问她的,将她赶了回去。
她回去准备好了状词文书,可官府就是一直拖着不立案,摆明了是不想管。
可这件事,决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你回去写好了状词文书,拿着传召再过来。”
小吏作势就要走。
“依照本朝律例,若有冤情,击鼓鸣冤,必须开堂。”
叶云锦不卑不亢出声,没有露一丝怯。
她就不信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这扬州到底是何恶臭地方,连国法都不管事。
小吏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叶云锦,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不屑笑了一下。
“你倒是懂得多,我现在就去禀报县令大人。”
叶云锦不声不响站在原地等着,脊背笔直。
片刻后,小吏出来了。
他脸上带着些得意的,不怀好意的笑,“这位娘子,咱们县令家的二公子有官职在身,是从九品,可是这官告民,按照律例,是要先打三十大板才可以开堂的,不知道你这身子骨能不能撑过去。”
叶云锦内心哂笑,估计这个从九品的官职是方才加上的,为的就是让她退缩。
可她不退。
“好。”
小吏愣了一下,随即瞪她一眼,“死性不改,你要是熬不过去,可怨不得别人。”
他不情不愿地打开了衙门大门,被迫开堂。
在开堂之前,叶云锦是要挨三十大板的。
府衙的院子上方没有遮挡,叶云锦冒着雨,趴在那矮矮的长条凳上,等着受刑。
雨稍微大了一点儿,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流下,划过她的脸颊,最后从下巴落到地上,与地上流淌着的雨水混为一体。
这三十大板,不是装装样子的三十大板,而是真真切切的三十大板。
板子上面钉着密密麻麻的小钉子,打到人的身上,霎时就会皮开肉绽。
三十大板下去,身子骨弱的怕是得直接死了,换做身子骨好一点的,也能要了半条命。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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