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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车,所以迁就我,我们约在离我学校较近的一家咖啡屋。几个月不见,她已经俨然混成时尚女妖精,在室内戴着墨镜照样备感自如,脚蹬一双时下最流行的罗马凉鞋,绑带缠到脚踝以上的部位,鞋跟至少有十厘米,碎花短连身裙下露出晒得有些黝黑的小腿,再加上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耸着肩膀,像等着街拍的女明星。
同她相比,我则完全是土鳖一个。
“别告诉我你今天过来就是为了炫身材。”我打趣她。
“当然不是!”她坐直,终于舍得摘掉她的墨镜,闪亮亮的眼线像长了翅膀似的,飞得我两眼发花。
“好,我要宣布了,你不要笑。”她说。
“不笑。”我一边说已经一边笑起来。
她从随身携带的手包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粉红色贺卡,郑重地推到我面前,上面写着四个亮闪闪的大字——婚礼请柬。
啊!结婚!
她拖长声音说:“快——祝我新婚快乐!”
我迅速翻开请柬,她没开玩笑,上面真的写的是她的名字:颜舒舒小姐,孟和先生新婚志喜,欢迎马卓小姐拨冗光临。我的天!
“马卓。”在我还盯着请柬完全没回过味来的时候,她推开茶杯站起身来,坐到了我这一边。刚坐下,她就忽然地伸长手臂,抱住了我。
在她花香型的香水包围下,我有些鼻酸。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在热恋的原因,我愈发多愁善感,越是喜事,越是唏嘘不已,好像年少时被我按捺的感动神经被刺激了一下,忽然就变得特别发达。
颜舒舒趴在我肩膀上,用嗡嗡的声音说:“替我高兴不?”
“高兴的。”我老实回答。
“除了家里人,你还是第一个知道的,我也知道有点‘闪了’,但这么多年,忽然遇到一个让自己还算心动的,人家又追得紧,就不想放手了。”
我问她:“他好不好?”
“对我好那是没话说。我要干嘛就干嘛,在家里煮饭烧菜做卫生他一把罩。我带他回老家,连我妈那个挑剔婆对他也满意得很。”
“那挺好。”我真为她高兴。
“好是好,还是觉得好像少了什么一样。”她伸长胳膊说,“我最近老想回到高中,在同学之间偷偷摸摸地卖点小玩意,挣点小钱偷着乐,要不就是和我妈吵架,或者和肖哲打架斗嘴,做我的标准傻大姐。但是那些日子毕竟回不来了呀,马卓,我们都要向前看的,是不是?”说完,她掏出手机来,给我看那个叫“孟和”的人的照片,说实话,长相很普通的一个人,微胖,笑起来像憨厚的“多啦A梦”。
“他家是卖皮装的。”她撇撇嘴,说,“马卓你结婚的时候最好选冬天,我送你十件皮衣,保证件件质量好,有面子!”
“不结婚也得送!”我说,“这可跑不了。”
“送送送。”说罢,这个傻丫头忽然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一边哭一边说,“马卓,伴娘我找别人了哦,主要是觉得我没你好看,如果你是伴娘,我会有压力……”
什么话啊,不过我没哄她,因为我觉得这哭声里,更多的是对幸福的宣告和太过靠近幸福的忐忑吧。
“马卓,”她呜咽着说,“你要赶紧谈恋爱结婚啊,要不然以后我的女儿比你的儿子大好多岁,不般配了哦。”
她想得可真是够远的!
“好啦,”我哄她说,“不要哭了,新娘子要保持漂亮才行,眼睛哭肿了可不好看。”
“不哭了!”她抹掉眼泪对我宣布,“还有件事,肖哲快出国了,你知道吗?”
出国?
“他本来是放弃了的,在北京单位都找好了。但上星期他突然跟我说那边的导师有一个很大的项目要开始了,很希望他能早些过去帮忙,还特地为他保留了名额申请了奖学金,连签证都很快办下来了。”
“哦,这样。”
“我就彻底断了念头了。”颜舒舒飞快地说,“有些人拼了命也够不上,累都累死了。何况,孟和追我快一年了,家里什么都替我准备好了,我没理由再拒绝了。”
我拍着她的背,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算心中疑问再大,我也实在问不出口,是不是因为肖哲出国,才是她“闪婚”的真正原因?
我宁愿相信,她真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所以才放心交出自己,告别从前的那个她,勇敢过全新的生活的吧。
那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她在咖啡屋门口转身,挽着孟和的手上了车,那辆红色的小跑车子渐渐远离我的视线,她淡淡的香水味还留在我身上,我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和我拥抱,那是在高中,某一次我曾替她解围之后。那时的我是多么不习惯与别人的肢体接触,但她紧紧的拥抱几乎要将我内心隐藏的冰冻融化。我也还记得,那一次在雪地里,她坚定地握着我的手,对我说:“马卓,我们是朋友,我绝不会丢下你的。”不管过去了多久,年少的友情,都像那盏为你等门的灯,永远暖暖地照在心头。
我是真心祝她幸福,在丢失了曾经以为一定会深爱一辈子的爱人后,我亦相信她一定会幸福——在人生的另一段旅程,在与另一个人一生相守的漫长的未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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