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9章(2 / 2)
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天下大事;
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皇帝顾问,但不行军令之权,御史大夫佐丞相统理天下。
(注:文中的七聪之一陈长忠之父,陈颖木,便官拜为太尉)
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统领诸卿,卫尉统辖卫士,中尉(执金吾)统率中尉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师治安。
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及各种名号的将军,皆掌征伐。
真实历史上武帝时,帝王为削弱丞相为首的“外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中朝”地位,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
大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参与宫中机密,平时参与决策、处理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
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大夫改)之上。
东汉相沿,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总理国家军政要务、直接掌握军队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
中叶以后,外戚任大将军者操纵国政,把持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制度,多遣中郎官和近侍(如太中大夫、监军)。
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诏,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各地军队出征;
择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任;
将军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
武帝以后,大将军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与朝政,实权甚大。
在地方,汉朝郡、国并行。
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
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