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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二十二岁那年,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再见”这两个字,真的不能随便讲。因为再见,或许就是再也不见。
齐啸这一去,杳无音讯。
我打过他很多次电话,都是关机,证明他还在台湾没有回来。有一次我甚至打到他公司前台,一个声音甜甜的台湾妹子对我说道:“齐总不在,请问您是谁?有事您可以留言给我,我可以转达给他哦。”
转达给他就算了哦。
我贼一样地挂了电话。那滋味还真是——百转千回的丢人。
还好我也很忙,忙着毕业分配的事,忙着各种考试,各种毕
业论文。五月未的时候,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我以笔试加面试第一名的好成绩被于枫推荐的那家报纸录用了。
也就是说,我可以留在北京了!
我松了一口大气。
这一切只因为我知道,回成都,就意味着和很多东西的永别。哪怕虽然,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拥有过它。
但事到如今,我也未曾真正的放弃。
晚上,于枫张罗了聚餐。就在我们上次吃饭的那家川菜馆。孙瑶瑶喝多了,抱着我不肯松手。她说:“安然,你听我说,你一定要嫁给于枫,好男人都死光了,于枫算得上是国宝级的。他为了你,真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别再喝了。”于枫夺下她的酒杯。
“笨蛋!你快下手啊。”孙瑶瑶指着我呵斥他,“像她这种女人,又美貌又有才,一进社会,准有一堆像狼一样的男人盯着她不放,到时候你就站不上队也沾不边了。”
“瞎说什么呢!”我骂她。
“我就瞎说这几天了,我很快就要滚蛋了,滚回我的大哈尔滨。”她说,“不过你们结婚的时候可以来我那里,我会打开全哈
尔滨的冰灯为你们庆祝!”
“好好好!”知道无法阻止她胡说八道,我只能换哄的办法让她消停。
走回学校的路上,她步子不稳,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于枫,大声唱着梅艳芳的歌:“情比雨丝,问你可会勾起一小串,但你知不知,爱的感觉是永远……罗有军,我操你妈!”
最后一句,她对着天空大叫出来。
我抱住她。
她的眼泪流进我的脖子,冰冰凉。
也许深爱和背叛,后者更容易令人念念不忘。
我越过瑶瑶的肩膀,看到于枫注视我的眼睛。这一次我没有躲开他的视线,他也勇敢地看着我,我想我们都在彼此的眼中寻找答案。是的,这是我们的二十多岁,热火如歌的青春,一败涂地的初恋,谁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呢,谁也不知道。但此刻的我,只想好好跟于枫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谢谢你,我不能爱你。
那夜我失眠,夜里十二点,我光脚溜出宿舍,跑到传达室。阿姨早睡了,我敲开窗,塞进去十块钱,贿赂她说:“家里有急
事,我得打个电话。”
她就着昏黄的光看了看那十块钱,打着哈欠,把那个黑色的电话机从窗口拿了出来,推给我。
我又拨通了他的电话号码,那个我早就烂熟于心的电话。这是我自作主张的告别仪式,我对自己说,如果还是打不通,你就死心吧,将这个号码从心里彻底删掉。
我没想到的是,它居然通了!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接了!
“喂!”他大声问,“哪位?”
他那边特别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在唱卡拉OK。
我好不容易才按捺住一颗狂跳的心,对着电话说道:“我。”
他应该是听出了我的声音:“小安吗,你怎么现在打来?”
“我可以留在北京了。”我说,“有单位要我了。”
“恭喜。”他停了一会儿,应该是从包厢往外面走,谢天谢地,我听到音乐的声音渐渐变小,他的声音终于慢慢清晰。
“你怎么不睡?”他问。
“睡不着。”我说。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有些疲惫:“我今天刚飞回来。一堆客户
要应酬。这是你宿舍的电话吗,我明天打给你?”
“好啊。”我故作轻快地说,“我在107宿舍。要让阿姨喊一声。”
“记住了。”他说完,挂了电话。
刚飞回来。
好吧,不管他讲的是不是真话,我选择相信。
我没出息地等了他三天的电话。只要没事,我都呆在宿舍里,耳朵竖起来看书,上厕所跑飞快,生怕错过些什么。第四天的黄昏,宿舍广播里终于喊到我的名字,我跑到传达室接起电话,耳边响起的正是他熟悉的声音。
他说:“半小时后到学校门口,我来接你。”
我回到宿舍,突然就找不到一件可以穿的衣服。我跑到孙瑶瑶的床上扒拉了半天,发现她的穿衣风格实在和我差了十万八千里只好作罢。最后的最后,我终于套上我平时爱穿的白裙子,淡蓝色的毛衣外套,涂了层淡淡的口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校门口奔去。
门口停着一辆宝蓝色的小车,冲我按喇叭。我走近了,才发现开车的人是他,他剪了头发,看上去更年轻更精神。我拉开车门
坐进去,他并没有着急发动车子,而是微笑着看着我说:“对不起,这几天忙死。”
“大老板都这样。”我说完了才发现我语气里有种要命的酸溜溜优雅气质全无,恨不得伸手掐死我自己。
“想吃什么?”他问我。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我忍不住卖弄起文采,好像这是我在他面前唯一的利器。
“那就听我的。”他应该很满意我的答案,笑笑地发动了车子,车子一路前行。我没话找话:“车开得还行。”
“我热爱飙车的时候,你应该还在幼儿园。”他说,“这要是在台湾,我就开着车带你去吃牛肉面,鱿鱼羹,卤肉饭,胡椒虾……晚上还可以带你到阳明山去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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