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承欢微笑,「本县也曾经此苦。」
「我记得有一次你补习学生来电告假,也受她查根问底,那十五岁的孩子吓得立刻换老师。」
「你要记住,承早,她是爱你的。」
「不,」承早拨拨头发,「我已决定搬出来住。」
「到我处来。」
「你地方不够,也不方便。」
承欢起了疑心,「你那朋友是谁?」
承早不答。
「又是男是女?」
「女子。」
承欢略为放心。
承早咳嗽一声,「她是一间时装店的老板,育有一名孩子。」
承欢立刻明白了,「这是几时发生的事,有多久了,你那些女同学呢,难怪母亲要不高兴。」
承早不语。
「你尚未成年,难怪她不开心。」
「母亲的担忧是完全不必要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承欢凝视弟弟,「是吗,你知道吗?」
「我承认你比我更懂得讨父母欢心,可是你看你,姐姐,你统共没有自己生活,一切为了家庭牺牲。」
承欢瞪大眼睛。
「若不是为着母亲,你早与辛家亮结婚。」
「不,这纯是我私人选择。」
「是吗,姐姐,请你扪心自问。」
承欢立刻把手放在胸前,「我心甘情愿。」
承早笑了,「姐姐你真伟大。」
「搬出去管搬出去,有了女友,也可别忘记母亲,天下妈妈皆唠叨,并无例外。」
承早留下一个电话离去。
那日下班,承欢赶回家中。
只有父亲一人在家看报纸。
承欢说:「承早的事我知道了。」
麦来添抬起头来叹口气。
「妈呢?」
「不知到何间庙宇吃素去了,她认为前世不修,应有此报。」
承欢啼笑皆非。
「你有无劝你弟弟?」
「我不知从何说起,他从前不是有好些小女朋友吗?」
「他说那些都不是真的。」
「现在,他与那位女士同居?」
「可以那么说,那位小姐还负责他的生活费以及学费。」
承欢发呆,坐下来。
「你母亲说你弟交了魔苦运,这间房子风水甚差,她天天哭泣,无福享用。」
承欢问父亲:「你怎么看?」
「我只怕他学业会受到影响。」
「我也是,余者均不重要,同什么人来往,也是他的自由。」
麦来添不语。
承欢试探问:「是母亲反应过激吧,所以把承早逼得往外跑。」
麦来添摊摊手,「可是我又无法不站在你母亲这一边,这个家靠她一柱擎天,在这个小单位内,她是皇后娘娘,这些年,她含辛茹苦支撑一切,我在物质上亏欠她甚多,如果还不能尊敬她,我就没有资格做她伴侣了。」
换句话说,这几十年来,他把妻子宠得唯我独尊,唉,他也有他的一套。
承欢不由得说一句:「爸,君子爱人以德,很多事上,你该劝母亲几句,我们也好做得多。」
「我不是君子,我只是一名司机。」
劝人自律,是天下一等一难事,自然是唯唯诺诺,得过且过容易得多,麦来添焉有不明之理。
「早晓得,这个家不搬也罢。」
承欢啼笑皆非,做多错多,承欢又一次觉得她似猪八戒照镜子,两边不是人。
想要讨得每个人欢心,谈何容易。
麦来添接着又没精打采地说:「我从来没想过要搬家。」
「爸,承早这件事,同搬家没有关系。」
麦来添抬起头,「承欢,那你去劝他回来。」
承欢站起来,「我尽管试试。」
家里所有难事,例必落在承欢身上。
她回家部署了一下,考虑了好几种策略。
投鼠忌器,打老鼠,怕伤到玉瓶儿,别人的女儿当然是老鼠,自家的兄弟必定是玉瓶,毋须商榷。
她先拨电话去找承早,得知他在上课,于中午时分赶到大学堂。
承早自课室出来,看到姐姐,已知是怎么一回事,他素来尊重承欢,一声不响与她到附近冰室喝茶。
承欢二话不说,先塞一迭钞票给他。
承早讪讪地收入口袋。
「父母都怪我呢。」
承早意外,「怎么怪到你头上。」
「这就叫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承早不语。
「承早,先回家,其余慢慢讲。」
承早十分为难,「母亲的意思是,一举一动都得听她调排,从头管到脚,我实在吃不消。」
「我自然会跟她说,叫她给你自由度。」
「在夹缝中总可以透到空气苟延残喘,算了,我情愿在外浪荡。」
「那么,我替你找地方住。」
「那该是多大的花费。」
「我的兄弟,怎么好寄人篱下。」
承早一直搔着头皮。
「带我去看看你目前住的地方。」
承早只是摆手。
「怕什么,是姐姐。」
女主人不在家,承欢要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她叫汤丽玫,主持的时装店,就叫丽玫女服。
公寓狭窄,客人进门的时候,一个两岁大的胖小孩正在哭,脸上脏脏地糊着食物。
同屋还有一位老太太,是汤女士的母亲,见到承早,板起脸,碰一声关上房门,躲着不出来。
承欢微笑道:「这并不是二人世界。」
承早不出声。
承欢觉得已经看够,轻轻说:「承早,男人也有名誉。」
承早已有懊恼的神色。
「不过,幸亏是男人,回头也没人会说什么。」
那小孩不肯进卫生间,被带他的保母斥骂。
「我们走吧。」
「我收拾一下。」
承欢连忙拉住弟弟,「几件线衫,算了吧。」
承早轻轻放下门匙。
承欢如释重负,拉起承早就走。
在狭小电梯里,承欢说:「在这个阶段,你帮不了她,她亦帮不了你。」
承早不出声。
「感情是感情,生活归生活,」承欢声音益发轻柔,「承早,读完书,找到工作,再来找她。」
承早的头越垂越低。
承欢拨弄弟弟漆黑的头发,「你头脑一向不胡涂,可见这次是真的恋爱了。」
承早泪盈于睫,由此可知世上尚有姐姐了解他。
说实话,承欢心中其实也当承早中邪,不过她是聪明人,知道这件事只能哄,不能骂,故一味放软来做,果然生效。
承早低声说:「我带你去看她。」
丽玫女服店就在附近一间大厦,步行十分钟便到,承欢视这一区为九反之地,很少来到,此刻小心翼翼抓紧手袋,神色慎重,只是承早没留意到。
小店开在二楼,店里有客人,年轻的老板娘正在忙着招呼。
承欢一看,心中有数。
的确长得出色,高大硕健一身白皮肤。三围分明,笑脸迎人,丽玫两字,受之无愧。
而且看上去,年纪只比承早大三两岁。
她一边把饭盒子里食物送进嘴里,一边没声价称赞客人把衣服穿得好看。
承欢轻轻说:「真不容易,已经够辛苦,你也不要再增加她的负担了。」
「妈不准我见她。」
「这个包我身上,你先到我处住,同妈讲妥条件才搬回家中。」
承早松一口气。
那汤丽玫一抬头,看到承早,打心中笑出来,可是随即看到有一女生与承早形容亲热,又马上一愣,脸上又惊又疑。
承欢在心中轻轻说:真苦,堕入魔障了。
承早走过去,低声说了几句,汤丽玫又恢复笑容。
承早讲到要跟姐姐回去,她又觉失望。
七情六欲竟叫一个黄毛小子牵着走,承欢不禁摇头叹息。
客人走了,汤丽玫斟出茶来。
店里七彩缤纷都是那种只能穿一季的女服。
汤丽玫颔首,「承早你先到姐姐处也是正确做法。」
承欢连忙说:「多谢你开导他。」
汤丽玫摊摊手,泪盈于睫,「离一次婚,生一个孩子,伯母就当我是妖精了。」
承欢立刻欠欠身,「她是老式人,思想有淤塞。」
汤丽玫轻轻说:「人难保没有做错一次半次的时候。」
承欢马上说:「离婚不是错误,离婚只是不幸。」
汤丽玫讶异了,「你这话真公道。」
承早说:「我一早说姐姐会同情我们。」
承欢保证:「承早在我处有绝对自由,你可以放心。」
汤丽玫忙不迭点头。
承欢想起来,「你要换一个保母,现在这个不好,孩子不清洁,她还喜欢骂他。」
语气诚恳关怀,汤丽玫一听,鼻子更酸,落下泪来。
承欢把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
然后,她到店外去等弟弟。
这种不幸也似乎是自招的,离婚后仍然不用心处理感情,居然会看中麦承早这种小男孩。
承欢深深叹息。
不到一刻,承早就出来了。
他问姐姐:「我睡你家客厅?」
承欢看他一眼,「厨房浴室都不够大。」
「看,我天生是睡客厅的命。」
在汤家,想必也寄宿在沙发上。
承欢不语。
把弟弟安顿好,她已觉得筋疲力尽。
承早说:「那孩子最可怜,至今尚会问爸爸在哪里。」
承欢问:「该怎么办呢,又不能不离婚。」
承早说:「我们应当感激父母吧。」
「你到今日才发觉。」
「姐,所以你感恩图报。」
承欢感喟,「婚姻这制度与爱情无关,不过它的确是组织家庭抚养孩子最佳保障。」
父母之间相信早已无爱情存在,可是为着承欢与承早,苦苦支撑。
也许他们品性较为愚鲁,可能环境并不允许他们作非份之想,无论如何,姐弟俩得以在完整家庭内长大。新衣服不多,可是总有干净的替换,饭菜不算丰富,但餐餐吃饱。
成年之后,知道父母彼时做到那样,已属不易。
「不要叫父母伤心」是承欢的座右铭。
失望难免,可是不要伤心。
那压力自然沉重,尤其是在母亲过了五十岁之后,一点小事都坚持伤心不已。
承欢来回那样跑,毛咏欣取笑她:「鲁仲连不好做。」
承欢诧异,「你还晓得鲁某人这个典故,真不容易。」
「是呀,」毛毛感喟,「还有负荆请罪,孔融让梨,守株待兔,卧冰求鲤……统统在儿童乐园读到。」
「那真是一本儿童恩物。」
承欢回到家去邀功,可是麦太太不领情,她红肿着眼睛说:「待我死了,承早大可与那女子结婚。」
承欢亦不悦,「承早现住我家,还有,他并不打算在近期内结婚,第三,那女子勤奋工作,不是坏人。」
麦太太气忿,「别人的女儿都会站在母亲这边。」
「也许,别人的母亲比较讲理?」
麦来添插嘴,「承欢,承早一个人气你母已经足够,你不必火上烹油。」
承欢叹气,「我是一片好心。」
想居功?做梦,仍有好几条罪名等着这个女儿。
事后承欢同毛咏欣说:「我自以为会感动天,谁知被打成忤逆儿。」
毛咏欣看她一眼,「你我受过大学教育,年纪在三十岁以下,有一份职业,这样的女性,已立于必败之地,在父母家,在办公室,在男伴之前,都需忍完再忍,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承欢问:「没有例外?」
「啐,谁叫你知书识礼,许多事不可做,许多事不屑做,又有许多事做不出。」承欢替好友接上去:「既不能解释,又不能抱怨。」
「那,岂非憋死?」
「所以要找一个身段硕健的英俊男伴。」
「这是什么话。」
「年轻、漂亮、浓稠的长发、西装外套下穿那种极薄的贴身长袖白衬衫,爱笑,会得接吻,有幽默感……」
「慢着,从来没有人对男伴作这种非份之想。」
毛咏欣反驳,「为什么不能?」
「多数女子要求男方学识好有爱心以及事业有基础。」
「啐,这些条件我自己式式俱备,所以你看女人多笨。」
承欢服帖了,「说下去。」
「我为什么不能要求他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还有,纤长的手指,V字形身段,女人不是人,女人不可贪图美色?」
言之有理。
「女人为什么要甘心同秃头大肚腩双下巴在一起厮守终身。」
「我最怕秃头。」
「一发觉他掉头发,实时分手。」
承欢笑得打跌,「好似残忍一点。」
「相信我,老友,他们一发觉女伴有什么差错,实时弃若敝履,毫不容情,绝不犹疑。」
承欢问:「你找到你所要的伴侣没有?」
「我还在努力。」
承欢颔首,「人同此心,所以有人喜欢麦承早。」
「承早一张面孔赏心悦目。」
承欢瞪好友一眼,「先把经济搞起来,届时要什么有什么。」
「真是,穷心未尽,色心不可起。」
未到一月,承欢便听到街外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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