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一位西报的女记者在招待会后闲闲说:「承欢,听说你解除婚约后很快与新男友同居。」
承欢一怔,「我与弟弟同居。」
「真的?」对方笑,「听说他十分年轻。」
「他是我亲兄弟。」
「真的!」仍是笑。
承欢只得置之不理。
过一个星期,在茶座碰到辛家亮,他特地过来招呼,一只手亲热地搭在承欢肩上。
承欢见他不避嫌,十分欢喜,连忙握住他的手。
承欢知道有些人在公众场所不愿与同居女友拉手,好似觉得对方不配,由此可知她没有看错辛家亮。
「承欢,与你说句话。」
承欢与他走到走廊。
她意外地看着他,「什么话?」
辛家亮充满关注,「什么人住在你家?」
他也听到谣言了。
「是承早,你还记得我弟弟叫承早吧。」
「我早就知道是承早,我会替你辟谣。」
「谢谢你。」
承欢想尽快回到座位去。
「承欢,生活还好吧。」
「尚可,托赖。」
「有新朋友没有?」
「没有。」承欢温和地说。
辛家亮笑,「不要太把别人与我比较。」
承欢见他如此诙谐,倒也高兴,「可不是,不能同你比,没有人会爱我更多。」
「真的,承欢,你真的那么想?」
「我仍保留着你送的指环。」
「那是一点纪念。」
承欢瞄一瞄他身后,「你的女伴找你呢?」
他急急一回头,承欢拍手,「中计!」
大家一起笑,手拉手走回茶座。
承欢的女友羡慕地说:「原来分手后仍然可以做朋友。」
「可能人家根本尚未分手。」
「也许不应分手。」
「双方都大方可爱之故。」
「辛家亮对麦承欢没话讲,订婚指环几近四卡拉,也不讨还。」
「已出之物,怎好讨还。」
「下作人家连送媳妇的所谓聘礼都能讨还。」
「还不实时掷还!」
「当然,要来鬼用!」
众人大笑。
辛家亮临走替承欢这一桌付了账。
「看到没有,这种男友才叫男友。」
「许多人的现役男友都不愿付账。」
「人分好多种呢。」
那日返家,意外地发觉汤丽玫带着孩子来探访承早。
承欢连忙帮着张罗,怕小孩肚饿,做了芝士通心粉一口口喂他,孩子极乖,很会吃,承欢自觉有面子。
汤丽玫甚为感动,「承欢你爱屋及乌。」
承欢闻言笑道:「你也不是乌鸦好不好。」
「你对我是真正没偏见。」
「我也希望别人不要嫌我是一名司机之女之类。」
承早在一旁说:「姐姐即使像足妈妈,也无人敢怪她,可是她一点不像。」
承欢先是沉默一下,忽然说:「像,怎么不像,我同妈一般任劳任怨,克勤克俭。」
承早低下头,有点惭愧,他竟讲母亲坏话。
汤丽玫却立刻说:「我相信这是真的。」
「我妈有许多优点,她只是不擅处理人际关系。」
大家都不说话。
孩子看着空碗,说还要,承欢为他打开一包棉花糖,然后小心翼翼帮他剪指甲。
爱幼儿之情,装也装不出来。
汤丽玫十分感动。
她这个孩子来得不是时候,父亲那边无人理睬,她娘家亲戚简直只当看不见他,只得由保母拉扯着带大,小孩有点呆,不懂撒娇,也不会发脾气,十分好相处。
难得承欢那么喜欢他。
她又把图画书取出给他看,指着绘图逐样告诉他:「白兔」、「长颈鹿」、「豹」……
丽玫落下泪来。
承欢抬头看到,诧异说:「这是怎么一会事,我家天花板落下灰尘来?」
汤丽玫无从回答。
承欢明白了,劝说:「你放心,要成才,终于会成才,没有人阻挡得住,社会自然会栽培他,不用你劳心,假使不是那块料子,你再有条件宠他,烂泥抹不上壁,也不过是名纨裤子弟。」
那孩子十分喜欢承欢,把胖头靠在她膝盖上。
承欢说:「你多来阿姨家玩,阿姨很会照顾小朋友。」
「承欢,你对我们真好。」
承欢笑,「将来上你处买衣服,给个八折。」
汤丽玫也笑,「六折又如何,不过那些服饰不是你级数。」
「真的,我一件深蓝西装外套穿足三年。」
再过半晌,由承早送她们母子回去。
他们一走便有人打电话来找承早。
声音很年轻很清脆:「麦承早在吗?」
「他出去了,你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我是他姐姐。」
「呵,是姐姐,请你告诉承早躭会我会迟三十分钟,他不用那么早来接我。」
「你是哪一位?」
「我是程宝婷。」
「好,程小姐,如果他回来,我见到他,自然同他说。」
承欢没想到承早有这样丰富的感情生活。
年纪轻,多些选择,再作决定,也是应该的,只不过途中必定会伤害一些人以及几颗心。
最怕失去承早的人是他母亲。
刚把他带大,可供差遣,可以聊天,他却去侍候旁的不相干的女性,难怪麦太太要妒火中烧。
承早转头回来,承欢说:「王宝婷小姐找你。」
「是程宝婷。」
「嗯,一脚不可踏二船。」
「姐,」承早把头趋过来,「你的话越来越多,不下于老妈。」
「良药苦口,忠言逆耳。」
承早给她接上去:「勤有功,戏无益,满招损,谦受益。」
承欢为之气结。
她不是他母亲,她不必理那么多。
承欢意兴阑珊地对毛咏欣说:「要讨老人喜欢,谈何容易。」
「你不是做得很好吗,令继祖母把全副遗产给了你。」
「可是你看我父母怨言不绝。」
「那是他们的特权,基本上你觉得他们爱你便行。」
「还以为搬了家便功德圆满,已偿还一切恩怨。」
毛咏欣冷笑一声:「你倒想,这不过是利息,本金足够你还一辈子。」
初冬,承欢最喜欢这种天气,某报馆办园游会,邀请麦承欢参加,她征求过上级意见,认为搞好公共关系,义不容辞,于是派承欢前往参加。
其实天气不算冷,可是大家都情愿躲在室内。
户外有暖水池,承欢见无人,蠢虫欲动,内心斗争许久,问主人家借了泳衣,跃进池中。
她游得不知多畅快,潜入池底,冒出水面,几乎炫耀地四处翻腾。
半小时后她倦了,攀上池来,穿上毛巾浴衣,发觉池畔另外有人。
她先看到一个毛茸茸的胸膛,直觉认为那是一个外国人,别转头去,不便多看,她是一个东方女性,无论英语说得多流利,始终保存着祖先特有的腼腆。
那人却说:「你好,我叫姚志明。」
承欢看仔细了他,见他轮廓分明,可是头发眼睛却都是深棕色,想必是名混血儿。
「你是麦承欢吧。」
承欢陪笑,「你如何知道。」
「闻名已久,如雷贯耳。」
中文程度不错。
「我是香江西报的副总。」他伸出手来。
「呵你便是姚志明,我们通过好几次电话。」
那姚志明笑。
「我一直以为你是华人。」
「家父确是上海人。」
他站起来,承欢从不知道男性的身段也会使她目光贪婪地留恋。
她咳嗽一声,「你还没开始吧,我却想进去了。」
他跃入水中,笑时露出一口整齐牙齿,「一会见。」
宽肩膀、光洁皮肤,结实肌肉。
承欢十分震惊,连忙返入室内更衣。
从前,她看男生,最注重对方学历人品职业,没想到,今天,她看的纯粹是人。
她找到香江西报的记者便问:「姚志明有无家室?」
「他目前独身。」
「可有亲密女友?」
对方笑,「你指精神上抑或肉体上的?」
承欢骇笑,「你们说话保留一点可好?」
「相信我,承欢,他不是你那杯茶,志明兄才华惊人,日理万机,可是下了班他是另外一个人,他停止用脑,他纵容肉体。」
承欢不语,心中艳羡,她但望她可效法。
过一刻天下起毛毛雨来,那才真叫有点寒意,承欢披上外套,向主人告辞。
「为何那么早走?」
「还有点事。」
「我叫人送你。」
「不必,自己叫车便可。」
「那不行,我命司机送你。」
承欢笑笑走到门口。
一辆漂亮的淡绿银底平治跑车停在她跟前,司机正是姚志明。
「我是你的司机,麦小姐,去何处?」
承欢有点迷茫,年少老成的她从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与这样的事。
她看到自己的手放在车门扶手上,那位姚先生下车替她打开车门。
她又发觉自己双腿已经挪进车里。
姚志明对她笑笑,开动车子,那性能上佳的跑车咆哮一声如箭一般飞驰出去。他并没有把她载回家,车子在山上打转,那毛毛雨渐渐凝聚成一团团白雾。
脸上与头发都开始濡湿,一向经济实惠的麦承欢忽然领受到浪漫的乐趣。
姚志明没有说话,把承欢直载到家门口。
他陪承欢上楼,承欢开了门,转过身来向他道别。他站得老近老近,几乎鼻尖对鼻尖,丝毫没有退后的意思。
他又长得高大,下巴差一点就可以搁在承欢头顶。
他轻轻说:「我可否再见你。」
「呵当然可以。」
「那么今夜。」
承欢惊疑,「我明早要上班。」
「我也要上班。」
承欢被他逼在墙角,「好,今晚。」
「九时我来接你,你先睡一觉,以后,怕没有机会再瞌眼了。」
承欢骇笑。
她当然没睡着,可是利用时间她刻意打扮过,洗了头发,抹上玫瑰油,换过乔琪纱裙子,为免过份隆重,套件牛仔布外套。
她从来没有为辛家亮特别修饰,因为她相信她在他面前,外形不重要。
但这次不同,双方默契,同意脑筋停工,纯是肉体对肉体。
甚至能不说话就不必说话。
像母亲对幼婴,那小儿只是粉红色无知无觉的一团粉,可是肉欲的爱战胜一切,原始丰盛,为女性所喜。
真是一种奇异透顶的关系。
那夜姚君迟到十分钟,他并没有太准时,门一打开,承欢看到他的笑脸,才知道她有多么想见他。
他穿着长大衣,把它拉开,将她裹在里头。
他把她带到闹市一间酒馆去听爵士音乐。
人挤,位窄,两人坐得极近,有后来的洋女索性坐男伴膝头上。
姚君的双臂一直搂着承欢,在那种地方,非把女伴看得紧紧不可。
自始至终,他俩都没有聊天讲心事。
对话简单,像「给你拿杯橘子水?」「不,清水即可」,「我替你取一客咸牛肉三文治」,「洗手间在何处」,「我陪你去」,回来之际,座位为人所占,只得站在梯间。
不久有警察前来干涉人数太多触犯消防条例,吩咐众人离去。
人客嘘声四起。
姚志明拉一拉承欢,「我们走吧。」
承欢依依不舍,走到街外,犹自听到色士风如怨如慕地在倾诉情与爱。
在车上,他问她:「你在第一个约会可愿接吻?」
承欢笑不可抑,像是回到十六岁去。
她一本正经回答:「不。」
姚志明耸耸肩,「我们明天再谈。」
已经很晚了,承欢不舍得看手表,怕已经凌晨,会害怕第二天起不来。
「早上来接你。」
轻轻开门,看到承早已在沙发上睡着。
连他都已经回来,由此可知肯定已经是早上了。
承欢悄悄进房,倒在床上,发觉不知怎地,移花接木,姚君的一件大衣已经在她身上。
她窃笑,他衣柜里一定有一打以上的长大衣,哪位女士需要,穿走可也。
她瞌上眼,睡着了。
不知什么时候,听见闹钟响,惊醒,却是电话。
承早惺忪地在门口说:「姐,找你。」
是姚志明。
「你在什么地方?」
「在门口。」
「给我十分钟。」
承欢跳起床来淋浴更衣,结果花了十五分钟,头发湿漉漉赶下楼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