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贪可以,我故意让你们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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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前的热闹,又提升了高度。

首先是一份安民告示,贴在了门口的昭告榜,然后一个书吏负责宣读,高声向所有百姓告知。

“经周县尉亲自验证,泾县杨一笑猎杀猛兽,共计成年黑熊一头,健硕野狼11只。肃清山林,于民有功。”

“经孙学政亲自推举,县令大人盖印落章,以泾县县衙之名义,认定杨一笑为‘义士’。”

“按朝廷之相关律例,北道安抚司之条陈,又及青州府衙规定,兼之泾县历来传统,凡有除灭猛兽之义士,按律应当予以奖赏……”

“赏赐如下。”

“其一,朝廷国帑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两百文。”

“此赏,由泾县县衙代为授赏,钱款亦由泾县县衙暂出,岁末税赋上缴之时抵扣。”

“其二,北道安抚司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三百文。”

“此赏,如上同例,亦由泾县县衙代为授赏,岁末税赋上缴之时扣除。”

“其三,青州府衙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五百文。”

“此赏如上同例,亦由泾县县衙代出。”

“最后,泾县县衙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一千文。”

“以上所述款项,乃国、道、州、县四级,各依律例所定,奖赏猎兽义士。”

“共计铜钱两千文,按官定恰是两贯,钱由县库所出,当场交割清楚。”

这个书吏大声念完,重新又念了一遍。

并且重新念一遍还不行,竟然又大声念诵了第三遍。

三遍过后,方才结束。

不得不说,其实古代封建社会的办事章程是很缜密的,不但要详细解释各种原因,而且要当场向百姓昭告三遍。

可惜章程再怎么缜密也白搭,时间久了都会被寻出漏洞,官员们看似遵守章程,其实是走个过场而已。

比如赏赐义士的钱,看似当场昭告并且交割,然而交割之后呢,这笔钱能装进兜里吗?

朝廷吏治已经糜烂,越是地方越黑暗。

两贯钱,给你拿你也带不走。

原因很简单,县衙上上下下盯着呢。

上至有品的官员,下至办事的小吏,眼中闪烁贪婪,都等着分一杯羹。

如果遇到懂事的,主动把钱拿出来,孝敬一番,人人满意,但如果遇到不懂事的,想着把钱装进自己兜……

哼哼,让你知道知道官的厉害。

却说那书吏念完了告示以后,当场把两贯铜钱递给了杨一笑。

这人递钱的时候,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语气阴阳怪气,一听就知道什么意思:

“恭喜呀,杨童生,你得了这笔赏赐,真是让人羡慕的很呐。”

对于这人的意图,杨一笑心知肚明。

想贪钱是吧?

行,我给你!

如今我实力薄弱,犯不着被小人盯上,大财都能舍弃,岂会心疼这点小钱。

杨一笑几乎是毫不迟疑,立马解开了串钱的绳子,数出五十文铜板,塞到小吏的手中,道:“劳烦辛苦,一点心意,别嫌少,其他人我也得意思意思。”

书吏见他这么大方,顿时变得喜形于色,刚才的阴阳怪气,突然变成亲切和蔼,连连道:“哎呀呀,这是做什么,杨童生,你真是太客气了。这样不好,这样不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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