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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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城建局局长吴玉辉同志,因长期工作渎职,以及趁节日大量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因未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虽不构成受贿罪,但严重违反党纪,给予其留党察看。

依据中央有关条例,即日起,撤销吴玉辉同志城建局局长,党组书记一职。并且调任松溪乡,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原城建局两位副局长,同样给予留党察看,并且调任青石镇,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原城建局城乡建设股股长陈超文同志,因为受贿罪,且收受数额巨大。即日起,开除公职。

并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后续责任。

最后司法机关,因其受贿数额巨大,但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全额返还所受贿金额,最终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刘书记最终也是因为影响问题,将其受贿金额订在了十万这个数额,实在是不敢再高了,再高他自己都少不了被上级政府追究失职。

至于远大建筑集团的那位胡总,最终因为行贿罪,以及不少豆腐渣工程,被判行贿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倒是城建局原先那位被吴局长排挤的徐副局长,已经火速被提为了城建局局长,今年的年龄也才三十,可谓是几人中的唯一赢家。

吴局长其实按原本刘书记与许市长的意思是双开,即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只不过最后市委开会时,不少常委考虑到他年纪也大了,并且的确是十几年奋斗在一线。

最后还是退了一步,让他回原本的松溪乡养老。

至于回去后对于吴局长来说,还有没有之前当党委书记时的滋润,那就不归市委们管了,反正他们已经是高抬贵手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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