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大婚、离别!(2 / 2)

加入书签

一场大婚,也只是在凤夜阁与迦南学院内部人之间所完成的,并为搞得太大。

现在的凤夜阁风投太盛,必须要低调一些,尤其是叶枫要离开,更要考虑安全。

人生也就那么几件大事,叶枫在经历过一星期的抚慰后,也成功的被红灵在那个巨大房间中驮了出来。

叶枫仰头望向那蔚蓝色的天空,回想着这几日的经历,未免太过有些不真实。

尤其是在晚上,那被美杜莎女王鞭……

一想到这,叶枫实在忍不住嘴角露出了幸福的色彩。

“主人,我们现在要去哪里?要我带你去看大夫么?”

“当然不用!”

面对红灵的绝杀问题,叶枫直接摇头拒绝:

“带我去议事大厅,派人将天涯城的罗老叫来!”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温柔香虽好,可要想一直守护住这份温柔,必须要靠自己的实力!

斗气大陆的事态越来越紧张,若是再不着急,魂殿就会全面动手了!

他们现在的目光,是投在远古八族的身上,尤其是第一个要动手的灵族身上,第一次处说,必须要面面俱到,一切都要隐秘进行。

这也是为何魂殿没有再派人前来的主要原因,凤夜阁气焰已成!

他将会成为大陆上最引人瞩目的存在,要是前往中州,定会动了他人的蛋糕,这样就会造成他们互相吞噬的局面,然而,魂殿便能坐收渔翁之利。

叶枫虽很明白这一点,却无法破局,必须只有这样,才能令自己,以及整个凤夜阁更加强大!

缓慢的发展,已对凤夜阁帮助不大,只有吞噬其他势力才能更快的强大起来。

“参见阁主,恭喜阁主……”

“好了!这些客气话就免了吧!我找你来是为了空间虫洞一事。”

叶枫看向下方的罗成,直接摆手道。

“空间虫洞?回阁主,空间虫洞在一月之前重新开启,最近没有任何异常。”

经过上一次的大战,罗成那敢有什么嚣张的气焰,一名斗宗强者卑微的不行,很怕,这次又把什么人放进来。

那自己这把老骨头,可就算玩完了。

“罗老,放心,这次并没有谁来犯,你先起来回话!”

“是,阁主!”

见到罗成那忌惮自己的模样,叶枫也是倍感无奈,直言道:

“最近本阁欲要前往中州,你先回天涯城准备一下!”

闻言,罗成如释重负,原来是这事,差点没吓死他,直接拱手回道:

“尊令,一会儿我便起身回天涯城!”

“那倒不必,你明日起身就行。”

说着,叶枫的视线投在罗成的脸上,颇有令人感到后下一紧的感觉。

这让罗成很是不明,自家阁主的取向绝对正常,毕竟他老人家的老婆数量,真是让人望尘莫及!

“对了~我听说罗老你有一孙女是吧!”

“啊???”

当这一句说出来,罗成直接双腿一软,堂堂斗宗强者差点被一句话吓得跪下,双手颤抖回道:

“禀、禀阁主,老奴的确有一孙女,名为罗小夭,长相姣好,身材火辣,年岁也不过十八岁!平日里她也是被老奴给惯坏了,像个小男孩一样,虽有些娇蛮,但也特别的机灵……”

听到罗成在下面叭叭说了一堆,叶枫算是看明白了,这老家伙这是在“卖孙女”啊!

“那个…罗老,我想你是误会了!本阁也只是听彩蝶说起过,想要为之寻你良师罢了!”

望着讲得津津有味的罗成,叶枫虽不忍打断,可再听就麻了~

叶枫的出言,令罗成一愣,旋即也明白刚刚自己太冒失了,不过……或许看样子还有点效果呢?

苍老的双目中满是精明,抬头看向叶枫那没有任何恼怒的表情,寻师?嗯~

罗成表示:……我悟了~!

“一切全由阁主做主便是!”

“嗯!你先下去吧……”

罗成躬身一拜,随即离开了大厅……

“红灵!你去偷偷转告月儿,三日后的清晨,我们便出发吧!”

“是,主人!”

……………………………………

三日后……

清晨,一道巨大的黑影带着一道马吟声,从天空之上渐渐消失。

而在下方,不知何时,已悄然聚集了大量的人群,他们遥望远处的天空,眼睛虽有些泛红,可嘴角却是挂着喜悦的色彩。

“该死的小混蛋,竟然不带着本王一同前去,看你回来本王不好好收拾你!”

红唇之中,贝齿紧咬,发出“狠辣”的豪言。

面对女王的怒气,若琳有些怯怯的解释道:

“彩鳞姐姐……叶枫他也是担心你和孩子!”

“本王知道!!!”

坚定的语气,令众人强烈的感觉一颤,作为最了解姐姐的彩蝶,双眸中尽显伤心。

望向自家那没有任何伤心表情的姐姐,彩蝶很明白,没有人比姐姐更不舍……

“彩鳞?”

“哼~你起的这是什么名字?一点都不好听!”

“不好听么?那就叫彩云?彩凤?哎呦……老婆你弄疼我了!”

“你这小流氓,还想活着不?怎么一个比一个难听?”

“嘿嘿~所以我家的女王大人,更喜欢彩鳞喽?”

“当然不!”

“女王陛下,你说……我们的孩子生下来后,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当然是……你给本王打岔是吧?”

“不是啊…要是女孩的话就叫叶麟儿,要是男孩就叫叶麒儿……”

“麒麟?所以你才……本王发现彩鳞这个名字,还算可以!”

美杜莎女王遥望那渐行渐远的身影,美眸中满是温柔,红唇微微轻动:

“混蛋小流氓,你可一定要……活着回来啊!”

“本王……在家等你!!!”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